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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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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 可转债 | 2020-04-13 | 4.32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2015-12-12 | 增发A股 | 2015-12-10 | 19.89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2008-12-10 | 增发A股 | 2008-12-08 | 12.11亿 | - | - | - |
2000-04-05 | 首发A股 | 2000-04-07 | 5.40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1-1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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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10日,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无偿划转协议》,朝阳市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
公告日期:2023-12-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公司的3200Nm3/h、6000Nm3/h、10000Nm3/h、20000Nm3/h、30000Nm3/h制氧机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存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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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降低投资强度,回笼资金,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安全生产风险。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制氧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并出租相关房屋建筑物的议案》,公司拟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3200Nm3/h、6000Nm3/h、10000Nm3/h、20000Nm3/h、30000Nm3/h制氧机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存货等。 |
公告日期:2023-11-25 | 交易金额:1.4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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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梁爽 | ||
卖方: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运资本”、“出让方”或“甲方”)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触发违约处置程序,质权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质权人”或“丙方”)拟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其所持公司股份。宏运资本与梁爽(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东吴证券于2023年11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宏运资本将其持有的8,55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以1.6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梁爽。 |
公告日期:2023-08-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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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市国资委”)的通知,获悉朝阳市国资委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49%股权转让给鞍钢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前,朝阳市国资委持有凌钢集团90%股权,辽宁省财政厅持有凌钢集团10%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朝阳市国资委。 本次股权转让后,鞍钢集团将持有凌钢集团49%股权,朝阳市国资委将持有凌钢集团41%股权,辽宁省财政厅持有凌钢集团10%股权,辽宁省财政厅将对应表决权委托朝阳市国资委行使。 |
公告日期:2022-03-23 | 交易金额:16.1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凌源旭阳凌钢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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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9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了凌源旭阳凌钢能源有限公司,拟为公司配套建设300万吨焦炭项目。目前,旭阳凌钢已停止该焦炭项目建设,未来发展尚没有明确的规划,资金需求较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旭阳凌钢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61,700万元,减资完成后,旭阳凌钢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6,7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对旭阳凌钢《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旭阳凌钢减少的实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偿还完毕旭阳凌钢所欠的全部债务后,剩余部分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本次减资不会导致旭阳凌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旭阳凌钢3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1-02-1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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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辽宁省财政厅 | ||
卖方: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通知,根据《辽宁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发[2020122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划转朝阳市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资[2020]367号)要求,经朝阳市财政局、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市国资委”)、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会审,决定将朝阳市国资委持有的凌钢集团国有股权(国家资本)的10%一次性划转至辽宁省财政厅,由辽宁省财政厅代辽宁省人民政府持有,委托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户管理。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凌钢集团已于2021年2月9日完成股权划转的变更登记工作。 |
公告日期:2019-03-09 | 交易金额:16.0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486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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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华富基金-民生银行-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第二大股东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与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通过华富基金-鸿盛15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名称:华富基金-民生银行-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539,978,2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4862%),以2.97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19-03-07 | 交易金额:4.6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2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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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
卖方:广发基金-工商银行-长安国际信托-长安信托·广发添翼资管计划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
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大股东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与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通过广发基金添翼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名称:广发基金-工商银行-长安国际信托-长安信托 广发添翼资管计划投资单一资金信托)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72,745,5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3%),以2.70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17-06-24 | 交易金额:18.1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高炉及相关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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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普转特”战略,不断加大优特钢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产品逐步向中高端方向拓展,公司战略转型正处于关键时期。但由于生产优特钢的转炉炼钢设备在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对公司优特钢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组织产生了一定影响,每年因该项资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大。为进一步理顺生产管理,置入优特钢资产,完善公司的优特钢生产工艺流程,减少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运作,2016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炉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收购凌钢集团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转炉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购的资产为凌钢集团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收购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确定。凌钢集团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是生产优特钢的关键设备,关系公司“普转特”战略的成败,主要为公司后序轧材系统提供必需的钢水。主要资产包括2套KR搅拌法铁水预处理系统、2座公称容量120t顶底复吹转炉、2座120t LF精炼炉、2座LT烟气除尘系统和2套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年产钢能力256万吨,2015年实际产钢157万吨。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元正(沈)评报字[2016]第074号),截止2016年11月5日资产评估基准日,本次收购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95,673.22万元,评估价值为91,080.77万元,评估增值为-4,592.45万元,增值率为-4.80%。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即为91,080.77万元。 2. 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 鉴于公司拟将凌钢集团生产优特钢的两座120吨转炉置入公司,为弥补公司优特钢生产所必需的质量稳定的优质铁水缺口,保证优特钢产品质量,理顺供需关系,完善公司的优特钢生产工艺流程,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2016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炉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收购凌钢集团的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高炉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购的资产为凌钢集团的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收购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确定。凌钢集团的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是生产优特钢的重要装备,主要为本次收购的两座120号转炉提供生产优特钢所必需的优质铁水。主要资产为2300m3高炉,有效炉容2386m3,分为高炉本体、热风炉、供料、供水、鼓风机站、TRT余压发电、渣处理、喷煤、煤气干法除尘、环境除尘十个系统,年产铁水能力190万吨,2015年实际产铁水196万吨。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元正(沈)评报字[2016]第073号),截止2016年11月5日资产评估基准日,本次收购的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93,010.20万元,评估价值为90,138.70万元,评估增值为-2,871.50万元,增值率为-3.09%。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即为90,138.70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8-28 | 交易金额:4870.81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凌钢集团的质量部、计量信息部和保卫部相关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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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部、计量信息部和保卫部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签订了《质量部、计量信息部和保卫部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收购的资产为凌钢集团的质量部、计量信息部和保卫部相关资产,收购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确定。凌钢集团质量部主要是负责对公司进厂原燃料、工序间半成品、产成品及其它资材进行分析检测和质量检查;计量信息部主要是负责对公司进、出厂物资和内部物资进行计量分析,并负责公司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管理;保卫部主要是负责公司保卫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
公告日期:2013-11-30 | 交易金额:2.5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朝阳龙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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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辽宁兴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朝阳天翼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满足朝阳龙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公司”)开发朝阳凤凰新城项目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朝阳天翼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天翼”)于2013年11月29日在辽宁省凌源市与辽宁兴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兴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朝阳天翼将其全资子公司龙星公司90%股权转让给辽宁兴诺,转让价格为25,200万元,与账面值7,200万元相比,增值18,000万元,增幅为2.5倍。转让完成后,朝阳天翼持有龙星公司的股权变为10%,辽宁兴诺持有龙星公司的股权变为90%。辽宁兴诺和朝阳天翼将共同开发朝阳凤凰新城项目,双方将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
公告日期:2013-08-23 | 交易金额:3.2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的原料厂、氧气厂全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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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3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厂和氧气厂的议案》。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签订了《原料厂、氧气厂收购协议》。《原料厂、氧气厂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将收购的资产为凌钢集团的原料厂和氧气厂资产,收购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确定。凌钢集团原料厂主要为公司炼钢生产供应优质石灰、为炼铁生产供应混匀矿等,现有80m3、200m3竖窑各两座,麦尔兹窑两座,年产优质石灰54.6万吨,年加工混匀矿440万吨;氧气厂主要为公司生产提供工业氧气、工业氮气、氩气等,现有3200m3、6000m3、10000m3和20000m3制氧机各一套,年生产氧气33308万m3。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厂、氧气厂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元正(沈)评报字[2013]第089号),原料厂、氧气厂相关房屋、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资产的账面值为28,501.53万元,无负债情况,评估值为32,831.52万元,扣除2008年以后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3053.75万元影响后,评估增值1276.24万元,增幅4.48%。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即为32,831.52万元。 |
公告日期:2013-04-16 | 交易金额:6.7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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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减少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保证公司生产工艺连续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2012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的议案》,并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烧结厂收购协议》,公司拟自筹资金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主要是为公司炼铁厂高炉提供人造富矿原料,现拥有75m2、180m2和240m2烧结机各一套,8m2竖炉两座,10m2竖炉一座,人造富矿年生产能力582万吨. 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凌钢股份公司拟收购凌钢集团烧结厂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元正(沈)评报字(2012)第072号),烧结厂相关房屋、建(构)筑物和设备,资产账面原值84,731.44万元,无负债情况,账面净值为62,431.43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67,327.97万元,扣除2008年以后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4,424.65万元影响后,评估增值471.89万元,增幅0.76%.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即为67,327.97万元. |
公告日期:2013-03-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7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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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尊远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通过向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龙山公司和大连尊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尊远投资”)分别持有的傲翼新能源50%和25%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上述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3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龙山公司和尊远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公司。本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净额扣除收购凌源傲翼新能源75%股权价款后之余额,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并通过傲翼新能源实施五家子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公告日期:2009-07-09 | 交易金额:20.1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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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董事会决议向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凌钢集团持有的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国铁矿”)100%股权;其中保国铁矿60%的股权以本公司发行的新股作为收购对价,其余40%股权以现金支付。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将向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12,817.12 万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9.45元/股,置换60%股权的价格,发行数量不超过19,390 万股,不低于6,463 万股,并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支付给凌钢集团,用于支付其余40%的股权资产收购对价,2008年11月25日,保国铁矿股权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向凌钢集团定向发行128,171,200股股份,发行价为9.45 元。 |
公告日期:2008-08-19 | 交易金额:1975.3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凌钢集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凌钢集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60%股权,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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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持有凌钢集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公司)100%的股权,凌钢集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简称:锦州公司)100%的股权,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公司)60%的股权,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公司)60%的股权.即上述四家公司是凌钢集团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四家公司主要销售本公司产品,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减少关联交易,完善公司销售体系,公司与凌钢集团约定,以自有资金收购凌钢集团持有的上述四家公司的股权.收购涉及总金额为1975.35万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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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633.68万 | 1109.50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633.68万 | 1109.5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光大银行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633.68万 | 1015.00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633.68万 | 1015.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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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光大银行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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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633.68万 | 1074.50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633.68万 | 1074.5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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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光大银行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633.68万 | 1074.50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633.68万 | 1074.5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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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光大银行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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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633.68万 | 1333.50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633.68万 | 1333.5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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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光大银行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4.89万(估) | 0.01% |
公告日期:2024-10-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7.00 % |
出让方: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3-11-25 | 交易金额:14031.84 万元 | 转让比例:3.00 % |
出让方: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梁爽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公告日期:2023-08-0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9.00 % |
出让方: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9-03-09 | 交易金额:160373.55 万元 | 转让比例:19.49 % |
出让方:华富基金-民生银行-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9-03-07 | 交易金额:46641.31 万元 | 转让比例:6.23 % |
出让方:广发基金-工商银行-长安国际信托-长安信托·广发添翼资管计划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交易标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公告日期:2009-07-09 | 交易金额:80747.85 万元 | 转让比例:4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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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8-19 | 交易金额:550.96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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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后,上述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大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
公告日期:2008-08-19 | 交易金额:109.39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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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后,上述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大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
公告日期:2008-08-19 | 交易金额:395.09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凌钢集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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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后,上述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大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
公告日期:2008-08-19 | 交易金额:919.91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凌钢集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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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后,上述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大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
公告日期:2008-06-06 | 交易金额:109.39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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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后,上述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大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
公告日期:2008-06-06 | 交易金额:919.91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凌钢集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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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后,上述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大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
公告日期:2008-06-06 | 交易金额:550.96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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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后,上述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大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
公告日期:2008-06-06 | 交易金额:395.09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凌钢集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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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后,上述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大了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 |
公告日期:2008-03-18 | 交易金额:80747.85 万元 | 转让比例:40.00 % | ||
出让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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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16 % |
出让方:凌源市万元店铁矿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凌钢物资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16 % |
出让方:阿克苏地区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阿克苏地区国资局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13 % |
出让方:凌源钢富达建服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凌钢物资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10 % |
出让方:凌源腾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凌钢物资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10 % |
出让方:凌源兴钢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凌钢物资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08 % |
出让方:锦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凌钢物资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05 % |
出让方:凌源钢铁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凌钢物资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06 % |
出让方:朝阳朝工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3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05 % |
出让方:沈阳三江工贸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凌钢物资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3-30 | 交易金额:1042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的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交易金额合计为1042100万元。 202403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1-06 | 交易金额:99658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37952万元。 20230520:股东大会通过 20230831: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文广先生、冯亚军先生、张君婷女士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该议案。 20231028:本次调增金额8034万元。 20231221: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本次调增金额119,300万元。 2024010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6-29 | 交易金额:14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凌钢集团2023年第三季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公司拟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资金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担保的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担保方式,采取何种担保方式在具体的担保协议中约定。 20230628:2023年6月26日,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50211202306260052Z04),为凌钢集团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11202306260052)项下,期限自2023年6月26日始至2023年12月20日止,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65张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与葫芦岛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葫银沈分)保字第6801072023001号),为凌钢集团与葫芦岛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签订的人民币2.58亿元《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葫银沈分)授字第6801072023001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0629:公司本次为凌钢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签订的人民币2.86亿元《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凌钢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86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75%。 |
公告日期:2023-05-25 | 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7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45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23%和35.08%。其中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46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4.05%和34.01%。 20230330:股东大会通过 202305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73亿元,分别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38%和31.59%,其中公司通过资产池质押为凌钢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2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50%;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22亿元,其中通过资产池质押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公告日期:2023-04-29 | 交易金额:871163.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40195万元。 20220323:股东大会通过 20220831:调整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向赤峰九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材料27,000万元,向天津融诚物产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融诚物产能源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材料5,300万元 20220916: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9: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871163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3-04 | 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互保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并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会后,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对双方从金融机构等借款或融资提供互保进行了约定,公司与凌钢集团相互提供的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即公司为凌钢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凌钢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债务人根据担保人要求,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互相担保的主体包含双方及各自控制的公司,互保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双方提供互保及反担保的形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担保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担保方式在具体的担保协议中约定。 20221220: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04:2023年3月3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50211202303020153Z03),为凌钢集团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11202303020153)项下,期限自2023年3月3日始至2023年9月1日止,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75张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凌钢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告日期:2022-11-19 | 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互保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2017年1月6日签署的《相互担保协议》及2018年1月29日签署的《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年期限届满,为继续满足公司与凌钢集团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支持企业发展,公司与凌钢集团拟根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的借款要求,继续通过互相提供担保的方式从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并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会后,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对双方从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互保进行了约定,公司与凌钢集团相互提供的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即公司为凌钢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凌钢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互相担保的主体包含双方各自控制的公司,互保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双方提供互保的形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担保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担保方式由担保方与借款方另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20191226:股东大会通过。 20200226:2020年2月21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签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0年承字第067号)在5亿元最高债权余额内提供保证担保和在3.9亿元最高债权余额内提供质押担保。 20200328:2020年3月26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国贸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签订的人民币3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凌源公司借字第014号)提供保证担保,并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20年凌源公司保字第014号)。 20200509:本次开展的资产池(含票据池)质押融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凌钢集团可使用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与凌钢集团通过该资产池(含票据池)质押融资形成的关联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0200513:2020年5月12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葫银沈分授字第6801072020001号)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葫银沈分保字第680107202000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02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62%和41.32%;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38亿元。 20200522:2020年5月20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签订的期限为6个月的2亿元人民币的《盛京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502190220000010)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502199420000007)。 20200709:2020年7月7日,公司与锦州银行凌源支行再次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凌钢集团向锦州银行凌源支行新增债权融资保证担保额度1.3亿元,期限为自2020年7月7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即在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公司为凌钢集团向锦州银行进行债权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6.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56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62%和48.47%;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03亿元。 20200826: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相互担保协议》的互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互保内容“当任何一方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时,另一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为借款方提供担保。”修改为“当任何一方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或发行债券等融资事项时,另一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为对方提供担保。”《相互担保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仍完全继续有效。《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与《相互担保协议》一并生效。 20200828:2020年8月27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锦州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渤锦分综(2020)第10号)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与渤海银行锦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编号:渤锦分最高保(2020)第10号)。 20200909: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转来的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凌钢集团与凌钢股份增加互保额度相关问题的批复》(朝国资发[2020]124号)。 20200925:2020年9月22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续签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公司所持有的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国铁矿”)100%股权为该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含凌钢集团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在2019年9月6日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已存在未结清的业务余额,以下统称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国铁矿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续签《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采矿权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凌钢集团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续签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42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股票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续签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采矿权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保国铁矿本次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凌钢集团可使用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该额度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50亿元互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0201024:2020年10月22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签订的期限为1年的8,00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1010120200000893)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100120200016801)。 20201028:2020年10月27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期限为1年的1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101012020000090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100120200016949)。 20201107:2020年11月5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期限为1年的7,00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101012020000093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100120200017452)。 20201204:2020年12月3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以下简称“朝阳银行凌源支行”)签订的期限为11个月的18,0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编号:2020年凌源公司承字第041号)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朝阳银行凌源支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凌源公司质字第041号)。 20201209:2020年12月8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以下简称“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0年承字第205号)所附的30笔金额为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自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6月8日)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0年质字第205号)。 20210220:2021年2月19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以下简称“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0年承字第205号)所附的348笔金额为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8月19日)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1年质字第205-1号)。 20210326:为便于管理和续做,2021年3月24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将上述担保合并为在6.3亿元最高债权余额内提供保证担保,在3.9亿元最高债权余额内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续签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1年最质字第263号)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1年最保字第263号)。 20210330: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在2020年3月26日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向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以下简称“朝阳银行凌源支行”)进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3亿元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于2021年3月25日到期,为续做该笔贷款,2021年3月26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国贸公司为凌钢集团与朝阳银行凌源支行续签的人民币3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凌源公司借字第004号)提供保证担保,并与朝阳银行凌源支行续签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凌源公司保字第004号)。 20210409: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凌钢集团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保证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65,478,041.26元;为凌钢集团在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葫芦岛农商行朝阳分行”)续做贷款保证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00元;为凌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凌钢热电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沈阳分行”)进行融资保证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 20210525:本次开展的资产池业务主要用于质押融资,公司及凌钢集团用于与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开展资产池质押融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凌钢集团可使用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因此,公司与凌钢集团通过该资产池质押融资形成的关联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额度在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的人民币50亿元的《相互担保协议》额度范围内,且公司为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将控制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20210611:2021年6月10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以下简称“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1年承字第205-2号)约定的,自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开立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1年质字第205-2号)。 20211117:为续做该笔业务,2021年11月16日,凌钢集团与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期限为1年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1010120210000935)。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与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1100120220000002),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1127:2021年11月26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110221000069)项下签发日为2021年11月26日,到期日为2022年5月26日的80张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盛京银行朝阳分行按照《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110221000069)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扣除保证金的差额票款,合计为1.5亿元。公司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银行承兑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502199321000014)。 20211224:2021年12月23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110221000078)项下签发日为2021年12月23日,到期日为2022年6月23日的80张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盛京银行朝阳分行按照《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110221000078)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扣除保证金的差额票款,合计为1.0亿元。公司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银行承兑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502199321000027)。 20220511:公司本次为凌钢集团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锦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凌钢集团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1.0亿元《银行承兑协议》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凌钢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13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81%。 202205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59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4.05%和35.23%,其中公司通过资产池质押为凌钢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44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4%;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15亿元,其中通过资产池质押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20220611:2022年6月9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银行承兑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50211202206090053Z01),为凌钢集团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11202206090053)项下签发日为2022年6月9日,到期日为2022年12月7日,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56张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凌钢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Y12(高保)20220010),为凌钢集团与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签订的2.86亿元《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SY12(融资)2022001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凌钢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凌钢集团在华夏银行沈阳分行办理了人民币2.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 20220623:2022年6月22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银行承兑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50211202206210071Z02),为凌钢集团与盛京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11202206210071)项下签发日为2022年6月22日,到期日为2023年6月22日,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99张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凌钢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1119:2022年11月18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与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1100120220017404、21100120220017409和21100120220017410号的《保证合同》,分别为凌钢集团与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期限为1年,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8,000万元和7,000万元,编号为21010120220001123、21010120220001124和21010120220001125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凌钢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告日期:2022-03-02 | 交易金额:929835.2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28051.6400万元。 2021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11211: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23,400万元。 20211228:股东大会通过 20220302: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929835.24万元 |
公告日期:2021-12-11 | 交易金额:5645.0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租赁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生产工艺布局,确保公司产能置换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期完成,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租用凌钢集团上述资产所占用的26,445m2土地,并支付凌钢集团拆除上述资产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凌钢集团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公司拟租赁的土地面积为26,445m2,租赁费用为52.89万元/年(不含税),租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向凌钢集团支付的拆除补偿金额以经评估后资产净值加上相关的税费确定。根据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资产评估项目》(辽隆评报字[2021]1437号),截止2021年9月30日资产评估基准日,本次拆除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5,992,289.36元,评估价值为49,154,495.00元(不含税),评估增值为23,162,205.64元,增值率为89.11%。本次支付凌钢集团的拆除补偿金额为49,154,495.00元加上相关税费6,238,153.75元,即55,392,648.75元。 |
公告日期:2021-11-05 | 交易金额:4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凌钢集团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续做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64亿元;为凌钢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供的保证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6亿元。 20210824:2021年8月23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以下简称“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协议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1年承字第205-3号)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开立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21年质字第205-3号)。 202111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9亿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41%和39.75%。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28亿元。 |
公告日期:2021-05-21 | 交易金额:734144.7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15810.8100万元。 2020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01117: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5700万元。 20201203: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30: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734144.71万元。 202105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5-21 | 交易金额:762122.3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购买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92775.8100万元。 20190323:股东大会通过 20191210:由于公司2019年度产量增加、原料消耗结构调整,部分原燃材料关联交易数量增加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年初预计金额变动较大。因此,公司拟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部分调整,本次调增金额为49500万元。 20191226: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30: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762122.34万元。 202005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2-19 | 交易金额:4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互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互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与凌钢集团相互提供的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即公司为凌钢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凌钢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互相担保的主体包含双方各自控制的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公司未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过担保;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累计为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5亿元。 20170114:2017年1月12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与凌钢集团和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 20170119: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转来的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互保的批复》(朝国资发[2017]12号) 20170124:股东大会通过 20170715:2017年7月12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公司所持有的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国铁矿”)100%股权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国铁矿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采矿权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70919:2017年9月18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与凌钢集团和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中航租赁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 20180130:本次《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相互担保协议》的互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0.52亿元;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累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38亿元。 20180215:股东大会通过 201804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69亿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6.60%和49.20%;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9亿元。 201808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38亿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63%和44.43%;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09亿元。 201808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38亿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63%和44.43%;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09亿元。 201812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7亿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63%和40.24%;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亿元。 201812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7亿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63%和40.24%;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5亿元。 201901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37亿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63%和42.85%;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69亿元。 20190308:2019年2月28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签订的3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ZHZL(19)02HZ01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中航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HZL(19)02HZ014-BZ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42亿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72%和38.17%;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13亿元。 20190313:2019年3月8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签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锦银朝阳凌源支行2019年承字第041号)在5亿元最高债权余额内提供保证担保和在5亿元最高债权余额内提供质押担保。 20190330:2019年3月29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葫银沈分授字第6801072019002号)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22亿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72%和45.96%;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83亿元。 20190405:2019年4月4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葫芦岛农商行朝阳分行”)签订的人民币1.3亿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葫农商行2019年朝分借字第002号)提供保证担保,与葫芦岛农商行朝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葫农商行2019年朝分保字第00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48亿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72%和44.96%;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83亿元。 20190912: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其中凌钢集团可使用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公司可使用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0191001:本次担保金额: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为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20191210:2019年12月9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签订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2019年凌源公司承字第016号)提供质押担保,并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2019年凌源公司质字第016号)。 20191219:2019年12月17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签订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2019年凌源公司承字第018号)提供质押担保,并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2019年凌源公司质字第018号)。 |
公告日期:2019-03-02 | 交易金额:781216.6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等发生购买材料,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56841.5200万元。 20180512:股东大会通过 20181218:2018年12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预计增加34,000万元。 20190104:股东大会通过 20190302:2018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81216.69万元。 |
公告日期:2018-04-21 | 交易金额:658310.7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购买材料,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28353.41万元。 20170324:股东大会通过 20171021: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680万元。 20171107:股东大会通过 20180421:2017年度实际发生金额658310.76万元 |
公告日期:2017-06-24 | 交易金额:181219.4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普转特”战略,不断加大优特钢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产品逐步向中高端方向拓展,公司战略转型正处于关键时期。但由于生产优特钢的转炉炼钢设备在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对公司优特钢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组织产生了一定影响,每年因该项资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大。为进一步理顺生产管理,置入优特钢资产,完善公司的优特钢生产工艺流程,减少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运作,2016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炉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收购凌钢集团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转炉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购的资产为凌钢集团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收购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确定。凌钢集团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是生产优特钢的关键设备,关系公司“普转特”战略的成败,主要为公司后序轧材系统提供必需的钢水。主要资产包括2套KR搅拌法铁水预处理系统、2座公称容量120t顶底复吹转炉、2座120t LF精炼炉、2座LT烟气除尘系统和2套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年产钢能力256万吨,2015年实际产钢157万吨。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元正(沈)评报字[2016]第074号),截止2016年11月5日资产评估基准日,本次收购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95,673.22万元,评估价值为91,080.77万元,评估增值为-4,592.45万元,增值率为-4.80%。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即为91,080.77万元。 2. 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 鉴于公司拟将凌钢集团生产优特钢的两座120吨转炉置入公司,为弥补公司优特钢生产所必需的质量稳定的优质铁水缺口,保证优特钢产品质量,理顺供需关系,完善公司的优特钢生产工艺流程,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2016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炉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收购凌钢集团的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高炉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购的资产为凌钢集团的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收购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确定。凌钢集团的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是生产优特钢的重要装备,主要为本次收购的两座120号转炉提供生产优特钢所必需的优质铁水。主要资产为2300m3高炉,有效炉容2386m3,分为高炉本体、热风炉、供料、供水、鼓风机站、TRT余压发电、渣处理、喷煤、煤气干法除尘、环境除尘十个系统,年产铁水能力190万吨,2015年实际产铁水196万吨。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元正(沈)评报字[2016]第073号),截止2016年11月5日资产评估基准日,本次收购的2300m3高炉及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93,010.20万元,评估价值为90,138.70万元,评估增值为-2,871.50万元,增值率为-3.09%。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即为90,138.70万元。 |
公告日期:2017-03-03 | 交易金额:1081217.9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购买材料,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979201.87万元。 20160423:股东大会通过 20170107:增加关联交易金额103600万元 20170124:股东大会通过 20170303:2016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1081217.93万元 |
公告日期:2016-11-29 | 交易金额:361.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拟收购凌钢集团的两座120吨转炉及相关资产和2300m3高炉及其相关资产,未包括上述两项资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公司需向凌钢集团租赁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生产经营。2016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租赁的土地面积为24.1万m2,租赁费用为361.5万元/年,租赁期限为一年。 |
公告日期:2015-09-15 | 交易金额:833048.7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购买材料,租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49632.18万元。 20150328:股东大会通过 20150829: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内容的议案,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关于终止〈资产租赁合同〉的协议》和《〈二○一五年度综合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钢国贸与凌钢集团签订《〈二○一五年度物资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 20150915: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内容的议案 20160331:2015年实际发生金额833048.74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3-07 | 交易金额:404855.0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接受劳务,租赁资产,销售材料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2014年度拟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就购买材料,接受劳务,租赁资产,销售材料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486331.64万元. 2014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150307:201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金额为404855.05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8-28 | 交易金额:4870.8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部、计量信息部和保卫部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签订了《质量部、计量信息部和保卫部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收购的资产为凌钢集团的质量部、计量信息部和保卫部相关资产,收购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确定。凌钢集团质量部主要是负责对公司进厂原燃料、工序间半成品、产成品及其它资材进行分析检测和质量检查;计量信息部主要是负责对公司进、出厂物资和内部物资进行计量分析,并负责公司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管理;保卫部主要是负责公司保卫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
公告日期:2014-04-30 | 交易金额:456988.0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接受劳务,租赁资产,销售材料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13年与关联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552041.43万元。 20130514:股东大会通过 20140430: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实际交易金额为456988.03万元。 |
公告日期:2013-08-23 | 交易金额:32831.5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3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厂和氧气厂的议案》。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签订了《原料厂、氧气厂收购协议》。《原料厂、氧气厂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将收购的资产为凌钢集团的原料厂和氧气厂资产,收购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确定。凌钢集团原料厂主要为公司炼钢生产供应优质石灰、为炼铁生产供应混匀矿等,现有80m3、200m3竖窑各两座,麦尔兹窑两座,年产优质石灰54.6万吨,年加工混匀矿440万吨;氧气厂主要为公司生产提供工业氧气、工业氮气、氩气等,现有3200m3、6000m3、10000m3和20000m3制氧机各一套,年生产氧气33308万m3。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厂、氧气厂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元正(沈)评报字[2013]第089号),原料厂、氧气厂相关房屋、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资产的账面值为28,501.53万元,无负债情况,评估值为32,831.52万元,扣除2008年以后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3053.75万元影响后,评估增值1276.24万元,增幅4.48%。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即为32,831.52万元。 |
公告日期:2013-04-16 | 交易金额:67327.9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减少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保证公司生产工艺连续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2012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的议案》,并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烧结厂收购协议》,公司拟自筹资金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主要是为公司炼铁厂高炉提供人造富矿原料,现拥有75m2、180m2和240m2烧结机各一套,8m2竖炉两座,10m2竖炉一座,人造富矿年生产能力582万吨。 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凌钢股份公司拟收购凌钢集团烧结厂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元正(沈)评报字〔2012〕第072号),烧结厂相关房屋、建(构)筑物和设备,资产账面原值84,731.44万元,无负债情况,账面净值为62,431.43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67,327.97万元,扣除2008年以后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4,424.65万元影响后,评估增值471.89万元,增幅0.76%。本次收购价格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即为67,327.97万元。 |
公告日期:2013-03-2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次拟通过向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龙山公司和大连尊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尊远投资”)分别持有的傲翼新能源50%和25%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上述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3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龙山公司和尊远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公司。本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净额扣除收购凌源傲翼新能源75%股权价款后之余额,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并通过傲翼新能源实施五家子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公告日期:2012-09-26 | 交易金额:732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租赁,委托加工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淘汰落后工艺及装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把公司建设成精品棒线材基地,2012 年公司实施了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工程,工程主体将于近期陆续完工。鉴于公司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工程完工后铁水、钢水不能满足炼钢、轧钢生产需求,经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协商,2012 年9 月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及〈铁水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拟租赁凌钢集团的炼钢资产并委托其加工铁水。《资产租赁合同》的有效期自2012 年10 月1 日起至2012 年12 月31 日止,租金为1575 万元;《铁水委托加工协议》的有效期自2012 年10 月1 日起至2012 年12 月31 日止,委托加工费为230 元/吨,委托加工数量预计为25 万吨。由于凌钢集团公司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行为系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2-07-3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综合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2年2月26日,公司与凌钢集团公司重新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2012年——2014年),根据《综合服务协议》的规定,双方服务的具体事项由每年的年度合同规定,同日,双方签订了《2012年度综合服务合同》。年度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 鉴于当前整个钢铁行业持续低迷,绝大多数钢铁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公司年初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2012年度球团矿、烧结矿委托加工费利润水平已高于现在行业成本利润率,继续执行年初签订的球团矿、烧结矿委托加工费已不符合当前市场实际情况。经与凌钢集团协商,本着价格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原则,2012年7月11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球团矿、烧结矿的委托加工费由120元/吨和200元/吨下调至65元/吨和160元/吨,调整后的委托加工费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由于凌钢集团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行为系关联交易。 2012073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6-02 | 交易金额:3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经济赔偿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2年5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焦炭质量问题的议案》。2012年2月2日20点13分,公司炼铁厂4#高炉突然出现炉况失常,高炉滑尺、崩料、不接受风量,高炉处于难行状态;2月9日3#高炉也出现同样情况,直到3月份两座高炉才基本恢复正常。 经过两个多月的诊断和系统分析,5月29日,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公司3#、4#高炉失常主要是由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焦炭质量下滑造成。由于3#、4#高炉失常,造成3#、4#高炉焦比分别升高106kg/t和204kg/t,影响3#高炉产量9054吨、4#高炉38000吨,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00万元。根据双方于2012年2月26日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二○一二年度综合服务合同》及其附件规定,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2012年6月底前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35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2-04-1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委托加工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是1993年由凌源钢铁公司(现改制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公司”)以其炼铁、炼钢、型材、钢管等主体生产部门及供应、销售部门改组后设立的,辅助生产和铁前系统集中在凌钢集团公司。因生产工艺的连续性,公司从成立时,就不可避免地与凌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着关联交易。鉴于双方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届满,2012年2月2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凌钢集团公司重新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2012年——2014年),根据《综合服务协议》的规定,双方服务的具体事项由每年的年度合同规定,2012年2月2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凌钢集团公司签订了《2012年度综合服务合同》。年度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 2.与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与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焦炭供应协议》有效期届满,为保证生产所必需的冶金焦炭能够持续稳定供应,2012年2月2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了《焦炭供应协议》,《焦炭供应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2012年——2014年),根据《焦炭供应协议》的规定,双方每年应在年度合同中确定新一年度的焦炭供应计划,包括数量、质量等内容。2012年2月2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012年度焦炭供应合同》。年度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 3.与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建平县荣田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进一步理顺铁精矿采购渠道,公司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起将原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采购铁精矿改为从凌钢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公司与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6日签署的《铁精矿供应协议》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2012年2月2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续展铁精矿供应的协议》,将协议的有效期续展至2012年2月29日;公司与建平县荣田矿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签署的《铁精矿供应协议》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2012年2月2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建平县荣田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铁精矿供应的协议》,同意自2012年3月1日起终止执行《铁精矿供应协议》。 由于凌钢集团公司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平县荣田矿业有限公司和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是凌钢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行为系关联交易。 上述四项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汪琦先生、张先治先生、戚向东先生审查了上述议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01204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1-10-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建平县荣田矿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供应铁精矿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1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控制的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了建平县荣田矿业有限公司,鉴于公司生产所必须的铁精矿需大量外购,为保证铁精矿能够持续稳定供应,2011年9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建平县荣田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铁精矿供应协议》,并签订了《2011年铁精矿供应合同》。 《铁精矿供应协议》的有效期至2014年底,根据《铁精矿供应协议》的规定,双方每年应在年度合同中确定新一年度的铁精矿供应计划,包括数量、质量等内容,本年铁精矿供应合同的有效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由于凌钢集团公司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建平县荣田矿业有限公司是凌钢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行为系关联交易。 201110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1-03-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提供产品、原燃材料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就双方持续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某些产品、原燃材料、能源动力、备品备件、运输、委托加工服务等签订协议。 2011032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0-10-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赤峰虞山矿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铁精矿供应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0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收购了赤峰虞山矿业有限公司,鉴于公司生产所必须的铁精矿需大量外购,为保证铁精矿能够持续稳定供应,2010年10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赤峰虞山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铁精矿供应协议》,并签订了《2010年铁精矿供应合同》。《铁精矿供应协议》的有效期至2011年底,根据《铁精矿供应协议》的规定,双方每年应在年度合同中确定新一年度的铁精矿供应计划,包括数量、质量等内容,本年铁精矿供应合同的有效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公告日期:2010-08-1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是1993年由凌源钢铁公司(现改制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公司”)以其炼铁、炼钢、型材、钢管等主体生产部门及供应、销售部门改组后设立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土地均为凌钢集团公司所有。公司曾分别于1999年5月、2000年6月和2007年3月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签订了3份土地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分别为15年、15年和10年,均已超过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近年公司周边工业用地价格的快速上涨,国家对土地使用税费的不断提高,土地租赁价格大幅提升,现在仍执行当年的租赁价格,既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经凌钢集团提议,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前述3份土地租赁协议合并为一份协议,将公司租用的凌钢集团十四宗土地,共计370,522.7m2的土地使用权租金由每年92.22万元调至436万元。2010年8月13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凌钢集团公司重新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协议有效期为3年。 |
公告日期:2008-11-18 | 交易金额:201869.63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由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5 月8 日于辽宁省凌源市签署。本次董事会决议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凌钢集团持有的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国铁矿”)100%股权;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将向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12,817.12 万股的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和现金的方式收购凌钢集团持有的保国铁矿100%股权,其中保国铁矿60%的股权以本公司发行的新股作为收购对价,其余40%股权以现金支付 |
公告日期:2008-06-06 | 交易金额:1975.3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持有凌钢集团大连钢材经销有公司(简称:大连公司)100%的股权、凌钢集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简称:锦州公司)100%的股权,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公司)60%的股权、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公司)60%的股权。即上述四家公司是凌钢集团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四家公司主要销售本公司产品,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减少关联交易,完善公司销售体系,公司与凌钢集团约定,以自有资金收购凌钢集团持有的上述四家公司的股权。收购涉及总金额为1975.35万元。 |
公告日期:2007-03-28 | 交易金额:37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与凌钢集团公司就中宽冷带生产线占用土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新建的中宽冷带生产线占用凌钢集团公司土地46160 平方米,公司以租赁方式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租期为十年(2007 年1 月1 日至2016年12 月31 日),租金为37 万元/年,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凌钢集团公司签订该项合同。 |
公告日期:2004-02-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综合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因生产工艺的连续性,公司从成立时,就不可避免地与凌钢集团公司存在着关联交易。双方于1998年、2003年分别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和《人造富矿委托加工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5年(1999年———2013年),根据《综合服务协议》的规定,双方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综合服务协议附件》规定,《综合服务协议附件》有效期为一年,双方每年应重新协商确定新一年度所需适用的《综合服务协议附件》的具体内容,并在确定有关事项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附件》。《人造富矿委托加工协议》有效期为10年(2003年———2013年) |
公告日期:2002-03-1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凌钢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协议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与凌钢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依据协议取得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土地324064.5m2的15 年使用权。本公司每年向凌钢集团公司缴纳土地使用权租金55.22 万元。 |
公告日期:2002-03-1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凌钢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协议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凌钢集团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15年(1999年--2013年)。 |
公告日期:2001-08-16 | 交易金额:7440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销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1年上半年本公司向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原料计30055万元;购材料计14888万元;购热力及电计9802万元;出售产品计16919万元;出售材料计2742万元。 |
公告日期:2001-05-1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拟收购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连续棒材生产线,并于会后与凌钢集团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6-13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6-11至 2024-06-27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11日将其持有的3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6-28 | 本次解押股数:3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6-27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27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28 | 原始质押股数:1694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5至 2024-05-16 |
出质人: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运资本”)通知,宏运资本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169,420,000股股权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大道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0月24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质押到期日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延期。质押延期至2020年10月23日,延期到2021-05-14。质押延期至2021年11月15日,延期到2022年5月16日。延期至2022年11月16日。延期至2023年5月16日。质押延期至2023年11月16日。质押延期至2024-05-16。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2 | 本次解押股数:1398.0335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20日将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大道证券营业部的1398.033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28 | 原始质押股数:583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31至 2024-05-16 |
出质人: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运资本”)通知,宏运资本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58,370,000股股权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大道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0月24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质押到期日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延期。质押延期至2020年10月23日,延期到2021-05-14。质押延期至2021年11月15日,延期到2022年5月16日。延期至2022年11月16日。延期至2023年5月16日。质押延期至2023年11月16日。质押延期至2024-05-16。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20 | 原始质押股数:1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8至 2024-06-27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08日将其持有的1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6-28 | 本次解押股数:1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6-27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27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20 | 原始质押股数:2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8至 2024-04-05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08日将其持有的2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4-09 | 本次解押股数:2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03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03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01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6-29至 2024-06-27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29日将其持有的1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6-28 | 本次解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6-27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27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5-20 | 原始质押股数:884.747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2-04至 2023-11-16 |
出质人: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于2020年02月04日将其持有的884.7475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到期日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延期。质押延期至2020年10月23日,延期到2021-05-14。质押延期至2021年11月15日,延期到2022年5月16日。延期至2022年11月16日。延期至2023年5月16日。质押延期至2023年11月16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3-29 | 原始质押股数:24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3-27至 --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03月27日将其持有的24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11-01 | 本次解押股数:24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10-30 |
解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24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2-29 | 原始质押股数:60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2-28至 2023-12-28 |
出质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将其持有的60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12-29 | 本次解押股数:60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12-28 |
解押相关说明: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0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1-04 | 原始质押股数: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1-02至 2024-06-27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02日将其持有的9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6-28 | 本次解押股数: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6-27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27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8-05 | 原始质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8-03至 --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08月03日将其持有的22211.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12-29 | 本次解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12-27 |
解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将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的22211.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22 | 原始质押股数:2065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21至 2022-04-20 |
出质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1日将其持有的2065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4-21 | 本次解押股数:2065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4-20 |
解押相关说明: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20日将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65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7-02 | 原始质押股数:62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6-30至 2024-06-27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将其持有的62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6-28 | 本次解押股数:62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6-27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27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2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4-13 | 原始质押股数:14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09至 2024-04-05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09日将其持有的14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4-09 | 本次解押股数:14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03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03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30 | 原始质押股数:24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9-28至 2022-09-27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09月28日将其持有的24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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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3-03-29 | 本次解押股数:24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3-27 |
解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03月27日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24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8-14 | 原始质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8-12至 2022-08-11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08月12日将其持有的22211.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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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2-08-05 | 本次解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8-03 |
解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08月03日将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的22211.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9-12 | 原始质押股数:24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9-11至 2020-09-10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9月11日将其持有的24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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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9-30 | 本次解押股数:24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9-28 |
解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09月28日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24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8-22 | 原始质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8-21至 2020-08-20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9年8月21日,凌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11.2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手续,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质押期限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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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8-14 | 本次解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12 |
解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08月12日将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的22211.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26 | 原始质押股数:64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24至 2020-04-23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9年4月25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悦”)通知:2019年4月24日,天津泰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4,600,000股股票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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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3-17 | 本次解押股数:64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3-16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3月16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的64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19 | 原始质押股数:129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17至 2020-04-16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9年4月18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悦”)通知:2019年4月17日,天津泰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9,200,000股股票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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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3 | 本次解押股数:129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1-21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21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的129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11 | 原始质押股数:258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10至 2020-04-09 |
出质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9年4月10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悦”)通知,天津泰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5,840万股股票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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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3-17 | 本次解押股数:258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3-16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3月16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的2584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27 | 原始质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25至 2019-09-24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09月25日将其持有的22211.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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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8-22 | 本次解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8-21 |
解押相关说明:
2019年8月21日,凌钢集团将2018年9月25日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11.2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8 | 原始质押股数:2019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6至 2018-10-15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7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关于质押公司股权的通知,具体如下:2017年10月16日,凌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92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手续,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质押期限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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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9-27 | 本次解押股数:22211.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9-25 |
解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09月25日将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的22211.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28 | 原始质押股数:2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26至 2019-07-25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7年7月26日,凌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000万股质押给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期限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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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9-12 | 本次解押股数:24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9-11 |
解押相关说明: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9月11日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24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3-18 | 原始质押股数:219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3-10至 2020-03-09 |
出质人: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运资本”)通知,宏运资本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219,900,000股股权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大道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3月9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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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10-26 | 本次解押股数:219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24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3月18日,公司公告了宏运资本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219,900,000股股权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大道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3月9日。2017年10月24日,宏运资本提前购回了上述219,900,000股,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1-14 | 原始质押股数:2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1-12至 2017-11-17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7年1月12日,凌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000万股质押给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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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7-28 | 本次解押股数:2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26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7月26日,凌钢集团将2017年1月12日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0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30 | 原始质押股数:2019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28至 2017-11-27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11月28日,凌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92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手续,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质押期限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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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10-18 | 本次解押股数:2019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16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关于质押公司股权的通知,具体如下: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2017年10月16日,凌钢集团将2016年11月28日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92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2 | 原始质押股数:22779.043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1至 -- |
出质人: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第三大股东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7,790,432股股权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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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9 | 本次解押股数:22779.043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7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2月8日,公司接到股东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的通知,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将原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27,790,432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分别于2017年2月6日解除质押223,970,656股,2月7日解除质押3,819,776股,上述两个交易日内合计解除质押227,790,4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4%。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18 | 原始质押股数:100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17至 -- |
出质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96万股股权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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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11-30 | 本次解押股数:2019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28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11月28日,凌钢集团将2015年12月17日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92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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