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制造和营林造林业务。
人造板产品、林化产品
人造板产品 、 林化产品
经营本企业自产的脂松香、脂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等林产化工系列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林产化工产品制造(不含管理商品),人造板,森林资源培育,木材采运、加工、销售,林业技术开发研究,畜牧业。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燃料、润滑油、化工产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矿产品、矿物制品、金属制品、沥青、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矿用物资、金属材料、煤炭及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化肥原料及化肥的销售(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业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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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衡水云森林化有限公司 |
2132.24万 | 15.56% |
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 |
1385.14万 | 10.11% |
大理新航建材有限公司 |
1088.82万 | 7.95% |
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限公司 |
959.35万 | 7.00% |
深圳海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26.82万 | 5.3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浙江自贸区京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7005.97万 | 34.47% |
浙江自贸区京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3120.06万 | 15.35% |
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 |
2216.30万 | 10.90% |
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83.24万 | 8.28% |
景谷慧通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585.43万 | 2.8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大理市新豪木业批发部(王新华) |
924.41万 | 10.52% |
临沧市常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徐潮银) |
547.00万 | 6.23% |
保山隆阳区华弘建材经营部(杨光葵) |
497.99万 | 5.67%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
439.17万 | 5.00% |
普洱绿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4.37万 | 2.3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陈瑞芳 |
2585.80万 | 26.96% |
云南兆能木业投资有限公司 |
735.87万 | 7.67% |
云南奥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83.14万 | 6.08% |
胡春静 |
485.81万 | 5.06% |
太仓华天木材有限公司 |
452.01万 | 4.7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昆明乌木川科技有限公司 |
1129.49万 | 4.51% |
云南兆能木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68.70万 | 4.27% |
陈瑞芳 |
1043.59万 | 4.17% |
太仓华天木材有限公司 |
945.48万 | 3.78% |
云南先见装饰材料公司 |
456.55万 | 1.82%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其业务范围较广、产品种类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消费市场、提高家居生活质量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营林造林等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的人造板制造业务属于“C-制造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行业;公司的营林造林业务属于“A-农、林、牧、渔业-02-林业”行业。
(一)行业发展情况
1、人造板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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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其业务范围较广、产品种类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消费市场、提高家居生活质量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营林造林等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的人造板制造业务属于“C-制造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行业;公司的营林造林业务属于“A-农、林、牧、渔业-02-林业”行业。
(一)行业发展情况
1、人造板制造行业
人造板是一种通过人为加工木材或植物纤维生产的板材产品,是建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良好的性能和广泛的应用,被广泛用于家具、地板、装饰及包装等领域。我国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国,我国人造板产品主要以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等产品为主。国家林草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人造板产业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胶合板产业呈现企业数量下降、总生产能力增长态势;纤维板产业呈现企业数量下降、总生产能力继续收缩态势;而刨花板产业则呈现企业数量微下降、总生产能力增长减缓局面。报告期内,人造板行业处于深度调整与结构优化阶段,受下游市场需求收缩影响,行业整体运行承压,供需关系呈现阶段性失衡。
2、林业行业
林业是指以树木种植、森林资源开发和森林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包括护林、育林、造林、采集与加工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森林采伐与更新。林业在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新能源战略、绿色增长、应对气候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近10年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在产业规模、产业结构、林产品贸易及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我国林业产业规模快速壮大,林业产业总产值逐年提高。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和营林造林业务。具体业务构成如下:
1、人造板制造业务
(1)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造板产品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产品,主要用于木制家具制造、建筑行业。
(2)业务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木、半成品板材及枝丫材、锯末等木质原料和尿素、甲醛等非木质的化工原材料,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门结合生产计划、市场价格、安全库存量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流程,选择相应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②生产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依据市场环境及订单数安排生产。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各工序,并对产品质量等方面实施全面管控,保证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③销售模式
公司的人造板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包括家具制造厂商、板材加工厂商等生产型企业及承接施工项目较大的建筑施工、装修企业;经销客户主要为建材批发零售企业。
2、营林造林业务
(1)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营林造林及管护工作,推进林下经济种植和农业种植相关业务研究,主要产品为木材及活立木,主要用于原木加工和木制品的生产、制造。
(2)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的销售分为林木销售及活立木销售等方式。公司林木销售的方式为委托劳务人员将采伐后的原木销售给客户;活立木销售的模式是公司将活立木和一定期限的林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公司不负责采伐、运输作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人造板行业在全球市场格局重构、宏观经济波动、环保要求趋严、供需结构深度调整的多重压力下,持续面临需求分化、产能过剩、竞争加剧的复杂局面。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发展主营业务发展,规划培育新业务,安全环保常抓不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一)人造板业务
永恒木业:一是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降本增效。原料采购端通过拓展供应客户数量,严格执行“询价、议价、比价、定价”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开展精细化管理,做好日常生产成本统筹管理。二是销售端继续开发新客户,巩固老客户。抓住海外关税上调及海外单板市场短缺的机会,加强巩固国外客户,增加单板出口收入。三是区域内加强公司产品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助推产品销售。
汇银木业:一是巩固客户,尽力减少市场流失;二是降本增效,优化生产流程及配方,降低生产消耗,节约成本支出。
(二)营林造林业务
一是合规盘活合作造林森林资源,继续推进合作造林和林地采伐,回收造林成本。二是加强林木销售货款回收管理。
(三)安全环保工作
公司属于重点防火单位,报告期内,公司采取措施,安全环保常抓不懈。一是积极做好日常及节假日生产的安全巡查、管控、宣传工作。二是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报告期内完成锅炉除尘水循环池环保隐患整改及车间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三是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调整完善特殊、突发环境变化应急预案。
(四)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挂包的扶贫点暖里村继续协同发展,并与当地村委会建立了良好的挂联关系。自公司启动与当地农户合作造林木材采伐以来,当地农户通过合作造林分成及参加伐木工作持续获得了合作分成收入及劳务收入,带动了当地农户增收,促进了当地产业发展。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地理资源优势
景谷县所处的普洱市共有林地面积5,399.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59%,森林面积4,955.82万亩,森林蓄积量3亿立方米,全市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天然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居全省第一,是云南重要的林区和木材生产基地。景谷林业所在地景谷县森林资源丰富,是普洱市森林资源储备最多的县。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公司发展林业各项业务的持续经营提供了原材料供应保障。汇银木业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河北省共有森林面积9,901万亩,森林覆盖率35.3%,森林蓄积量达到1.75亿立方米,省内的石家庄、邢台、张家口等地区是汇银木业原料供应的主要来源地,周边的山西省森林面积约5,543万亩、内蒙古森林面积约4.08亿亩,依托于华北平原通畅的交通路网,以上地区成为了汇银木业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来源。
(二)品牌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专注于高端刨花板和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与营销,“汇银”牌刨花板和密度板产品销往北京、天津、山东、河南、黑龙江、上海、内蒙古等地,形成了扎实而稳定的客户群体,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的品牌和信誉良好,索菲亚、欧派等中国知名家具制造企业均为汇银木业常年合作的优质客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恒木业生产的“航天”牌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胶合板被评为“云南名牌产品”,“航天”牌商标被评为“云南省著名商标”,产品享誉西南地区。
(三)政策优势
打造现代林产业是普洱市“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普洱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把现代林产业培育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千亿级产业”。汇银木业的主要原材料枝丫材等属于再生资源的“三剩物、次小薪材”,符合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务优惠目录,享受企业所得税按减计收入比例为90%的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增值税退税90%的优惠政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需求收缩风险
公司从事人造板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于建筑、房地产、装饰装修等行业,与行业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压力、房地产调控等影响,市场需求放缓,行业竞争激烈、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收入下降。
公司的营林造林、合作林地采伐等业务受政策变化、区域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能否如期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如《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的组成部分和碳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循环经济的典型行业,将会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但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人造板产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国家法定政策,具有一定可持续性。若国家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公司无法达到相关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2023年2月,公司现金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汇银木业原实际控制人崔会军、王兰存签订了相应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崔会军、王兰存对汇银木业2023-2025年进行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2023年度,汇银木业业绩承诺指标完成。
2024年度,汇银木业未完成业绩承诺指标。为解决此项债权的回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应收崔会军、王兰存业绩补偿款14,186.92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周大福投资,报告期内,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款项。
2025年,受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生产成本、被诉事项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汇银木业仍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且若未来发生业绩补偿,而补偿义务人无法履行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商誉减值的风险
2025年,若汇银木业经营业绩未能完成,将有进一步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6、汇银木业涉及民间借贷引起诉讼风险及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截至到本报告披露日前已接收到的多项公司涉及财产保全及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公司对汇银木业债务的初步核查,相关涉诉事项有持续增加的风险。
鉴于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生产经营资金安排等原因,截至到本报告披露日,汇银木业9个银行账户均被法院冻结,现有的纤维板及刨花板2条生产线均已停产,此次停产将会导致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停滞、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会造成不利影响,且因上述原因,目前无法预计汇银木业复工复产时间。
公司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情况,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法律等手段,减少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将积极向相关责任人采取追偿手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7、拟出售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筹划出售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公司拟将持有的汇银木业51%的股权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名下。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和沟通中,相关交易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由于汇银木业2024年度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7.02%,本次出售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急剧下降,可能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指标。
8、控股子公司存货盘亏损失的风险
汇银木业在年中库存盘点时发现,存在约1,900万元存货盘亏。经初步核查,盘亏原因系近期汇银木业分管销售业务董事王兰存(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绕开公司内控系统监控及正常业务审批流程,变卖该批货物且所得款项均已转入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所致。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上述事项将造成汇银木业约1,900万元的存货盘亏损失,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损失约为969万元,最终涉案金额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汇银木业未收到王兰存归还上述存货或其变卖所得款项,后续可能存在存货已被处置无法返还、变卖款项难以全额追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上述盘亏损失全部或部分无法弥补的风险。汇银木业已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出具的《受案回执》,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王兰存涉嫌职务侵占案。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各项风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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