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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08-29 发布公告:
2024-08-29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4-08-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327.1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8.53%
2024-08-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6-25 发布公告:
2024-06-2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4-06-2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06-03 发布公告:
2024-04-26 发布公告:
2024-04-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07元,净利润1107.8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1.45%
2024-04-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6 参控公司: 参控中云(北京)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中云数字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华夏贸易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济南恒基大药房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济南恒基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济南恒基永康医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4.3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济南金泰珠宝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济南金泰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3-12-14 发布公告: 《金泰5: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3-04-27 参控公司: 参控中云(北京)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济南恒基永康医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4.3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济南恒基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济南金泰珠宝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济南恒基大药房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华夏贸易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中云数字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济南金泰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11-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姜晶,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冯全甫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姜晶、冯全甫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11-0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8-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业绩预盈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及履职能力。

公告日期:2021-03-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和第2.5条等规定,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一-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定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予以口头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俊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合法合规从事信息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20-09-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合法合规从事信息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20-09-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09-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俊钦,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黄俊钦、黄宇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6-17 处罚金额:33.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警告,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紫光集团改正,对紫光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伟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8-01-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7-08-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7-07-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减持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引以为戒,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你公司应当于2017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告日期:2013-11-0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云,董事黄宇,董事陈焕智,前董事都豫蒙,前董事林鹏,前董事郭大鸿,独立董事胡居洪,独立董事许领,前独立董事陈建,财务总监徐顺付,董事会秘书杨继座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云、董事黄宇、陈焕智、前董事都豫蒙、林鹏、郭大鸿、独立董事胡居洪、许领、前独立董事陈建、财务总监徐顺付和董事会秘书杨继座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11-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年审会计师刘守堂,公司年审会计师张中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刘守堂、张中峰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刘守堂、张中峰应当引以为戒,为上市公司制作、出具有关文件时,应勤勉尽责,对所依据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