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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09-12 发布公告: 《亚美3:关于股东深圳正恒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清算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26 发布公告:
2024-08-2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4-08-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2779.6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1.82%
2024-08-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5-21 发布公告:
2024-05-2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4-05-2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05-07 名称变更: 亚美5 -> 亚美3
2024-04-30 发布公告:
2024-04-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11元,净利润-1.6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533.67%
2024-04-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30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古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云南亚美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亚美智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南宁智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亚美金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南宁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四川亚美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天津亚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山东桐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山西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广州亚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广州亚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杭州会买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江西亚美智汇信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河北亚美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湖北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珠海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4-11 发布公告:
2024-04-1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11-2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提名梁树霖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06-03 监管问询: 2020-06-03收到融资并购类问询函
2020-01-07 破产重整: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进度:进入重整程序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1-02至2027-07-31
担 保 方: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南宁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8-01至2027-07-31
担 保 方: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南宁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1-02至2027-07-31
担 保 方: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南宁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8-01至2027-07-31
担 保 方: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南宁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7-10-25 处罚金额:6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对李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6-05-09 处罚金额:22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庄丹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责令庄丹明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   二、对庄丹明控制“庄某虹”账户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的减持行为予以警告。   三、对庄丹明控制“庄某虹”账户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庄丹明控制“庄某虹”账户在限制转让期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80万元罚款,对庄丹明合计罚款220万元。

公告日期:2016-04-21 处罚金额:9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朱康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朱康军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朱康军内幕交易行为处以罚款60万元;合计罚款90万元。

公告日期:2015-12-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许佳明,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栩,时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何进,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红,时任公司董事江华茂,时任公司董事杨海俊,时任公司董事金建飞,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张晓丹,时任公司独立董事曹昱,时任公司独立董事王辉,时任公司监事刘冬,时任公司监事徐旅,时任公司监事程靖,时任公司监事周辉朋,时任公司监事黄其伟,黄斐,时任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许佳明、江华茂、杨海俊、金建飞,独立董事张晓丹、曹昱、王辉,监事刘冬、徐旅、程靖、周辉朋、黄其伟,总经理兼董事陈栩,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何进,财务总监兼董事李红予以公开谴责,对财务总监黄斐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5-10-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庄春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庄春虹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5-05-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庄春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5-05-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庄春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庄春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5-05-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庄春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请你就前述减持事项提交专项说明,解释违规减持的原因并对外披露。2、请你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3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票。

公告日期:2015-05-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对已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作出更正。

公告日期:2015-05-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经查,我局发现:2015年4月30日,你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许佳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及合计机构负责人李红及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红声明: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告日期:2014-12-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责令:(一)立即公告本决定书内容;(二)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如实公开说明上述交易的真实情况;(三)说明上述情况对你公司2011-2013年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告日期:2014-10-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余蒂妮,公司董事兼总裁车学东,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张丽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寒朵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公告日期:2014-05-21 处罚金额:6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王明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王明华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1-09-16 处罚金额:13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麦校勋,许志榕,刘晓峰,任昌建,罗文海,陈杰,方遒,伍宝清,汤剑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2011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36号,就以上两个立案调查事项作出行政处罚结果如下: 一、对ST方源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麦校勋、许志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刘晓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任昌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五、对罗文海、陈杰、方遒、伍宝清、汤剑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1-08-29 处罚金额:13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董事长麦校勋,公司时任董事、总裁许志榕,公司时任董事长任昌建,公司时任总裁罗文海,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陈杰,公司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方遒,公司时任首席财务官、总裁刘晓锋,公司时任首席财务官伍宝清,公司时任董事汤剑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ST方源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麦校勋、许志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刘晓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任昌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罗文海、陈杰、方遒、伍宝清、汤剑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0-11-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前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等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给予麦校勋、许志榕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麦校勋、许志榕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二、给予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0-09-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许志榕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给予麦校勋、许志榕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麦校勋、许志榕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二、给予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0-04-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任昌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广东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任昌建先生予以警示,并要求任昌建先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及具体情况并就此造成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道歉.

公告日期:2009-07-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常法、方国梁、麦穗勋,唐希灿、虞世全、姜治云,孙坚、李龙,徐述静、胡建其,杨威,刘晓锋,陈杰通,麦校勋、许志榕、汤剑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公司及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给予公司通报批评.二、给予公司原董事李常法、方国梁、麦穗勋,原独立董事唐希灿、虞世全、姜治云,独立董事孙坚、李龙,监事徐述静、胡建其,原监事杨威,原首席财务官刘晓锋,公司副总经理兼原董事会秘书陈杰通报批评.三、对公司原董事长麦校勋、原董事许志榕、汤剑平予以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7-01-31 处罚金额:10.0000万元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处罚对象: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国家财政部拟给予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通报,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06-06-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丁公才、王长银,方岳亮、陈秋潮、张海权、郑梁元、郑耀桂,赵聿秋、孔太、管维立、杨胜利、张鸣,张勇鹤,甘海奋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第16.2条和第16.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华源制药予以公开谴责;同时,根据华源制药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报送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原任董事长丁公才、原任董事王长银对上述事实负主要责任,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且鉴于原任董事方岳亮、陈秋潮、张海权、郑梁元、郑耀桂,现任董事赵聿秋、孔太、管维立、杨胜利、张鸣,公司原任监事张勇鹤,现任总会计师甘海奋未能尽到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的谨慎勤勉之责,对上述事项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上述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惩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抄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公告日期:1996-10-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1.对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2.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采取妥善措施,消除此事件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