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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07-09-24 处罚金额:87.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纪金华,公司时任董事、总裁吴晓康,公司时任董事陈峰,公司时任董事黄晖,公司时任董事叶能湘,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姬德普,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夏建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如下:   一、对闽越花雕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时任董事长纪金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吴晓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董事叶能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陈峰、黄晖、时任独立董事夏建林、时任财务总监姬德普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04-09-16 处罚金额:58.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陈克根,公司原董事长陈克恩,公司原董事长、原副董事长唐华,公司董事长纪金华,公司董事叶能湘,公司原董事潘超然,公司原董事潘金龙,公司董事张士全,公司原董事苏伟,公司原董事郭良晓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神龙发展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177条规定,本会对各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责令神龙发展改正,对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   (二)对陈克根、陈克恩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三)对唐华、纪金华、叶能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四)对潘金龙、潘超然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五)对张士全、苏伟、郭良晓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