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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01-19 交易金额:2.63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10万吨/年EVA项目“在建工程”资产

买方: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卖方: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审议并批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本公司”或“公司”)与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炼化”)签署《上海石化EVA项目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安排,上海石化将所持有上海石化10万吨/年EVA项目“在建工程”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中科炼化,中科炼化采用分批次付款方式向上海石化支付转让价款26,329万元(含税总额)(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2-03-24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廊坊市飞泽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9.9%股权

买方: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审议并批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实际控制的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资本”)拟于2022年6月30日前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股权远期转让协议》(以下合称“协议”)。根据协议安排,石化资本将委托上海石化投资代为行使对廊坊市飞泽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飞泽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并且上海石化投资拟于石化资本对标的公司的投资交割完成之次日起19个月内,在受托经营的基础上,收购石化资本持有的标的公司49.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将根据届时标的股权评估价值由石化资本及上海石化投资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明确。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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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3 1338.00万 1.63亿 1.50亿 --
合计 3 1338.00万 1.63亿 1.50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海通证券 其他 987.34万(估) 0.12% 1.52亿
江南高纤 其他 0.00 未公布% -89.80万
浦发银行 其他 0.00 未公布% -131.80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1-11-20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0.15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ETF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07-12-21 交易金额:118.64 万元 转让比例:0.16 %
出让方: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对外投资并非本公司的主营业务.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一方面处置了部分非主业资产;另一方面,本公司将实现较大的投资性收益.本公司有意将转让目标股份所得款项用作主营业务的一般营运资金,从而使本公司营运策略更为高效,对本公司而言更为有利.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并无对金融行业作出任何新投资的计划.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条款乃一般商业条款,属合理公平,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4-25 交易金额:23623.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贵金属分公司 交易方式:签署《含贵金属废剂采购合同》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审议并批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贵金属分公司(以下简称“贵金属分公司”)签署《含贵金属废剂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根据采购合同安排,上海石化将所持有139.5715吨含银废催化剂(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销售给贵金属分公司,贵金属分公司采用分批结算方式向上海石化支付价款23,623万元(含税总额)(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3-21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交易简介: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审议并批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上海工程”)、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上海)研究院”)、上海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合材料”)、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石化”)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课题任务书》(合称“技术开发文件I”);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中石化股份、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北京)研究院”)、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研究设计院”)、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机制造”)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技术开发文件II”);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中石化股份签署《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技术开发文件III”);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中石化股份、中石化(上海)研究院、中石化上海工程、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技术开发文件IV”);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中石化股份、中石化(上海)研究院、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超码”)、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四0四”)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技术开发文件V”,与技术开发文件I、技术开发文件II、技术开发文件III、技术开发文件IV合称“技术开发文件”)。就技术开发文件I,中石化股份将向本公司支付2,595万元;就技术开发文件II,中石化股份将向本公司支付1,400万元;就技术开发文件III,中石化股份将向本公司支付3,980万元;就技术开发文件IV,中石化股份将向本公司支付1,000万元;就技术开发文件V,中石化股份将向本公司支付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