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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08-29 发布公告: 《R园城1: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5-07-26 相关方违规:
2025-05-07 名称变更: 园城3 -> R园城1
2025-05-06 发布公告:
2025-03-25 发布公告:
2025-03-25 违规处罚:
2025-03-25 相关方违规:
2024-05-01 参控公司: 参控烟台曼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烟台海特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智神超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忠园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先卓贸易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西泽宇锂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广州秒算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烟台亮越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3-08-31 参控公司: 参控江西泽宇锂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烟台先卓贸易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曼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伟远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海特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西丰锦锂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烟台忠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2-13至2024-12-13
担 保 方:徐成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2-13至2024-12-13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2-06至2024-02-06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19至2023-12-19
担 保 方:徐成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26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2-13至2024-12-13
担 保 方:徐成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2-06至2024-02-06
担 保 方:徐成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26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2-13至2024-12-13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1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19至2023-12-19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19至2023-12-19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2-06至2024-02-06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19至2023-12-19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19至2023-12-19
担 保 方:徐成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3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6-07至2007-06-07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9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6-16至2007-06-16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3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6-17至2007-06-17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48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6-18至2007-06-18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71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11-19至2007-11-19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8-30至2007-08-30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3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6-07至2007-06-07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9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6-16至2007-06-16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3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6-17至2007-06-17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48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6-18至2007-06-18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71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11-19至2007-11-19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5-08-30至2007-08-30
担 保 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7-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李建树,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喻俊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李建树、喻俊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5-03-25 处罚金额:1795.187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牟赛英,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徐成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徐成会违法所得3,590,374.03元,并对徐成会、牟赛英处以17,951,870.15元的罚款,其中徐成会承担16,156,683.14元,牟赛英承担1,795,187.01元。

公告日期:2025-03-25 处罚金额: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李正楠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李正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公告日期:2024-11-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徐诚东,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成义,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郭常珍,公司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牟赛英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控股股东徐诚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成义,时任财务总监、董事郭常珍,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牟赛英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开谴责的当事人如对上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公告日期:2024-11-05 处罚金额:85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徐诚东,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成义,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郭常珍,公司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牟赛英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徐诚东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对徐成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郭常珍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牟赛英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24-10-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徐诚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成义,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郭常珍,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牟赛英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我部拟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的规定,对公司及时任控股股东徐诚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成义,时任财务总监、董事郭常珍,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牟赛英予以公开谴责。 上述纪律处分作出后,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6-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牟赛英,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潘海华,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牟赛英、时任财务总监潘海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予以公开谴责。因公司时任总经理的违规事实尚在进一步核查中,对其违规行为将另行处理。

公告日期:2024-06-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牟赛英,公司财务总监潘海华,公司时任总经理夏珂,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牟赛英、潘海华、夏珂、张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日期:2024-05-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456号)。

公告日期:2024-04-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监管工作函。

公告日期:2023-11-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成义,时任财务总监郭常珍,时任董事会秘书牟赛英,时任董事会秘书崔翠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成义、财务总监郭常珍、董事会秘书牟赛英、崔翠平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成义,时任财务总监郭常珍,时任董事会秘书崔翠平,时任董事会秘书牟赛英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园城黄金及徐成义、郭常珍、牟赛英、崔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23-09-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成义,时任财务总监郭常珍,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谭少平,时任董事会秘书崔翠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   第一,上市公司年度业绩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理应根据实际财务情况和会计准则要求,审慎确定收入确认方法,保证投资者及时、准确地知悉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情况,并充分提示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未在前期业绩预告中及时、准确披露相关情况,迟至2023年4月26日年报披露前夕才补充披露调整部分营业收入确认方式,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且在监管对业绩预告事项作出监管问询后,相关信息披露仍不准确。上述违规事实明确,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所称采用总额法符合规则、不存在主观故意、谨慎性考虑等理由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所称已披露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系其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上市公司的会计责任与年审机构审计责任相互独立、不能混同,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以审计工作、审计意见代替其应当履行的保证业绩预告真实、准确的职责。在会计政策及业务模式情况未发生客观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公司调整部分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并因此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责任人未能提供其已充分、针对性地关注相关事项的勤勉尽责证据,所称披露前已取得审计机构的认可、董事长及财务总监等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等理由不足以减免其对业绩预告不准确应承担的违规责任,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谭少平所称未参与、不知情等不能作为减免违规责任的合理理由。   第三,鉴于时任董事会秘书崔翠平负责信息披露具体事项,在职责分工上不对收入确认等会计处理事项负主要责任,且其在业绩预告披露前,已就收入扣除等涉及业绩预告准确性的事项予以关注,并与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和沟通,存在针对具体事项的一定履职行为,对此予以酌情考虑。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成义、财务总监郭常珍、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谭少平予以公开谴责,对董事会秘书崔翠平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1-17 处罚金额:6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唐红燕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认为,唐红燕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卖出并建议他人卖出“*ST园城”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唐红燕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唐红燕内幕交易“*ST园城”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869.24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唐红燕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卖出“*ST园城”股票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9-12-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徐诚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徐诚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活动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告日期:2019-11-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提高自身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04-11-25 处罚金额:30.0000万元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孙锦庆,王玉华,刘新和,王令义,李世杰,吉星敏,乔国建,李晓新,邹积平,陈清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一)责令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二)对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孙锦庆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三)对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总会计师王玉华,原董事刘新和、王令义、李世杰、吉星敏、乔国建、李晓新、邹积平和陈清宇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