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煤炭产品经营销售、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洗精煤、冶金焦、纯苯、甲醇、聚甲醛、己二酸、其他煤化工产品
洗精煤 、 冶金焦 、 纯苯 、 甲醇 、 聚甲醛 、 己二酸 、 其他煤化工产品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业务名称 | 2025-09-30 | 2025-06-30 | 2025-03-31 | 2024-12-31 | 2024-09-30 |
|---|---|---|---|---|---|
| 己二酸销售金额(元) | 2.60亿 | 2.77亿 | 3.49亿 | 3.73亿 | 3.30亿 |
| 洗精煤销售金额(元) | 5.38亿 | 7.13亿 | 5.94亿 | 10.03亿 | 7.80亿 |
| 焦炭销售金额(元) | 21.84亿 | 21.21亿 | 23.55亿 | 27.91亿 | 27.08亿 |
| 甲醇销售金额(元) | 5670.36万 | 6246.79万 | 6697.98万 | 8596.92万 | 6521.88万 |
| 纯苯销售金额(元) | 1.23亿 | 9679.96万 | 7468.75万 | 1.62亿 | 428.47万 |
| 聚甲醛销售金额(元) | 1.13亿 | 1.27亿 | 1.14亿 | 1.51亿 | 1.61亿 |
| 产量:己二酸(吨) | 4.01万 | 4.76万 | 4.80万 | - | 4.47万 |
| 产量:洗精煤(吨) | 79.14万 | 116.71万 | 89.96万 | - | 97.58万 |
| 产量:焦炭(吨) | 151.05万 | 148.06万 | 150.25万 | 153.68万 | 141.21万 |
| 产量:甲醇(吨) | 4.76万 | 4.43万 | 4.60万 | - | 4.54万 |
| 产量:纯苯(吨) | 4.43万 | 4.26万 | 3.81万 | - | 2.72万 |
| 产量:聚甲醛(吨) | 1.43万 | 1.63万 | 1.57万 | - | 1.58万 |
| 采购均价:焦煤(元/吨) | 1118.57 | 1047.66 | 1179.00 | 1389.26 | 1521.12 |
| 销售均价:己二酸(元/吨) | 6191.46 | 6361.88 | 7106.55 | 7205.64 | 7898.53 |
| 销售均价:洗精煤(元/吨) | 1027.90 | 1033.33 | 1192.26 | 1381.25 | 1481.67 |
| 销售均价:焦炭(元/吨) | 1450.66 | 1430.67 | 1592.99 | 1832.11 | 1884.47 |
| 销售均价:甲醇(元/吨) | 2003.58 | 2060.39 | 2137.47 | 2024.85 | 2032.83 |
| 销售均价:纯苯(元/吨) | 5184.19 | 5169.94 | 6473.38 | 6526.14 | 7225.66 |
| 销售均价:聚甲醛(元/吨) | 7182.37 | 7758.68 | 9567.40 | 9759.11 | 1.03万 |
| 销量:己二酸(吨) | 4.21万 | 4.35万 | 4.91万 | - | 4.18万 |
| 销量:洗精煤(吨) | 52.36万 | 68.96万 | 49.86万 | - | 52.63万 |
| 销量:焦炭(吨) | 150.52万 | 148.28万 | 147.84万 | 152.34万 | 143.70万 |
| 销量:甲醇(吨) | 2.83万 | 3.03万 | 3.13万 | - | 3.21万 |
| 销量:纯苯(吨) | 2.36万 | 1.87万 | 1.15万 | - | 600.00 |
| 销量:聚甲醛(吨) | 1.58万 | 1.64万 | 1.19万 | - | 1.55万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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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62.47亿 | 29.50% |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6.75亿 | 7.91% |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13.79亿 | 6.51% |
| 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32亿 | 5.35% |
| 海明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52亿 | 4.4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91亿 | 19.58% |
|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8.90亿 | 19.57% |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9.56亿 | 13.24% |
| 开滦(唐山曹妃甸区)能源有限公司 |
6.01亿 | 4.07% |
| 天津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
4.69亿 | 3.1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32.31亿 | 30.32%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92亿 | 7.43%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6.35亿 | 5.95% |
海明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92亿 | 5.57% |
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22亿 | 4.9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69.23亿 | 30.31% |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8.62亿 | 8.15% |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16.67亿 | 7.30% |
| 海明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4.12亿 | 6.18% |
| 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8.47亿 | 3.7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11亿 | 23.12% |
|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30.51亿 | 19.53% |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3.58亿 | 15.10% |
| 开滦(唐山曹妃甸区)能源有限公司 |
6.02亿 | 3.86% |
| 唐山富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16亿 | 2.6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37.56亿 | 31.45%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9.91亿 | 8.30%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8.83亿 | 7.39% |
海明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39亿 | 6.19% |
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58亿 | 3.8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73.56亿 | 28.29% |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25.74亿 | 9.90% |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4.71亿 | 9.50%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7.82亿 | 3.01% |
| 唐山耀瀚商贸有限公司 |
7.61亿 | 2.9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95亿 | 21.21% |
|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8.44亿 | 15.90% |
|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6.84亿 | 15.00% |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10.49亿 | 5.86% |
| 开滦(唐山曹妃甸区)能源有限公司 |
4.35亿 | 2.43%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所从属行业及主要业务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公司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煤炭产品经营销售、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洗精煤、焦炭、纯苯、甲醇、聚甲醛、己二酸和焦化副产品及其衍生品等。公司洗精煤主要用于炼焦,除销售给河钢、首钢等客户外,部分供给公司煤化工子公司作为生产焦炭的原料煤。焦炭用于钢铁冶炼,主要销售给首钢、河钢等钢铁企业。炼焦副产品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粗焦油、粗苯用于深加工。甲醇、纯苯是重要的有机...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所从属行业及主要业务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公司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煤炭产品经营销售、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洗精煤、焦炭、纯苯、甲醇、聚甲醛、己二酸和焦化副产品及其衍生品等。公司洗精煤主要用于炼焦,除销售给河钢、首钢等客户外,部分供给公司煤化工子公司作为生产焦炭的原料煤。焦炭用于钢铁冶炼,主要销售给首钢、河钢等钢铁企业。炼焦副产品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粗焦油、粗苯用于深加工。甲醇、纯苯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具有广泛的市场用途,公司生产的部分甲醇作为生产聚甲醛的原料,部分纯苯作为生产己二酸的原料,其余均对外销售。聚甲醛是一种性能优良的工程塑料,可替代金属制作多种部件,是世界五大通用工程塑料之一,在汽车、机械、电子电气等领域中应用广泛。己二酸是生产尼龙66纤维和尼龙66工程塑料、聚氨酯泡沫塑料的主要原料之一,下游产品尼龙纤维广泛应用于工业轮胎和民用服装等领域,尼龙切片是用途广泛的第二大通用型工程塑料。
2025年1-6月份,煤化工子公司采购公司内部原料煤为67.04万吨,占原料煤采购总量的比例为16.16%,公司内部销售煤炭量占煤炭销售总量的比例为24.22%。
3.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所需物资采取由公司贸易部集中采购、所属子公司自行采购的模式。公司采购方式包括:战略合作伙伴采购、招标采购、超市展厅采购、直供采购和例外采购。所属子公司按其制订的采购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煤炭生产管理实行公司和矿业公司两级管理。公司设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煤炭生产计划和生产管理文件的制定、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指挥等。三个矿业公司均有完善的煤炭生产技术管理体系,设有生产技术部负责分公司煤炭生产及技术的全面管理,并设有综合调度室、开拓队、掘进队、准备队、综采队负责煤炭生产系统工作;另外还配备有负责矿井提升、运输、通风、地质测量、设备管理、设备修理等各项辅助工作的生产辅助单位。公司所属的煤化工子公司分别设生产技术部,负责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技术管理,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生产指标的统计,以及生产的协调指挥工作。生产技术部下设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净化车间、热力车间、中心化验室、动力能源部、设备部、运输部等车间部室。
(3)销售模式
公司的煤炭产品采取集中销售模式。范各庄矿、吕家坨矿产品由公司贸易部代表公司统一签订合同、统一计划、统一结算、统一发运、统一售后服务;林西矿业公司产品由林西矿业公司单独收款、开票,公司贸易部负责流向、价格的销售模式。焦炭及化工产品由所属煤化工子公司按其制定的销售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单独销售。
4.市场地位及业绩影响因素
公司地处华北重要的炼焦精煤基地、钢铁生产基地和煤炭、焦炭集散地,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目前,公司具备900万吨/年的原煤生产能力,形成了焦炭660万吨/年、甲醇20万吨/年、己二酸15万吨/年、聚甲醛4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和30万吨/年焦油加工、2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的加工能力,在国内属于规模较大的能源化工企业,公司产能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受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同类产品进口数量变化以及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面对煤焦市场下行的不利局面,公司密切关注煤焦价格变化,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深化成本管控,积极采取稳生产、降成本、拓市场等措施,持续改善经营状况,努力稳定经济运行质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2,260.1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7.20%;利润总额43,239.0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70.9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5.14%。
在煤炭产业方面,公司积极推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进一步巩固智能化示范矿井建设,充分发挥智能化、自动化工作面装备优势,优化生产衔接,加强生产组织和洗选提质,保障了煤炭生产安全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460.0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14%;商品煤产量299.5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79%,商品煤销量209.7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60%。在煤化工产业方面,公司积极推进智能化工厂建设,加强智能危化品AI管控和监测系统建设。煤化工子公司不断优化配煤方案,合理调控采购、生产、销售节奏,进一步改善煤化工产业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焦炭298.31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45%,销售焦炭296.1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65%;生产甲醇9.0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2%,销售甲醇6.17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80%;生产纯苯8.07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1.46%,销售纯苯3.0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09.18%;生产己二酸9.5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30%,销售己二酸9.2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5.32%;生产聚甲醛3.2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56%,销售聚甲醛2.8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71%。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煤炭资源优势
公司唐山区域煤炭资源地处开平煤田东南翼,井田面积107.66平方公里,属距今2~3亿年前的石炭二叠纪成煤,矿产变质程度较高。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唐山区域矿井保有储量75,401.50万吨。
2.上下游产业一体化经营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从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到焦炭及煤化工产品加工的产业链。公司所属煤炭矿井生产的炼焦煤,为公司下游煤化工产业提供原料保障。公司煤化工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下一步将继续延伸煤化工产业链,实现产业的有效扩张。公司采取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模式,通过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向下游延伸至焦炭,最终发展精细化工产品,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产品附加值。
3.煤化工园区规模化循环经济优势
公司煤化工产业按园区化发展,形成了独特的煤化工产业集群和规模优势。煤化工产业炼焦煤由公司部分自给,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粗焦油、粗苯用于深加工,焦油加工产品洗油用于焦炉气洗苯,甲醇项目驰放气制氢用于苯加氢精制,干熄焦回收焦炭显热用于产生蒸汽及发电。园区统一配套公辅工程,各生产装置水、电、蒸汽统一平衡,最大限度合理利用,实现节能最大化。通过园区内各项目的有序衔接,形成循环经济发展链条,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运行成本,实现了园区的多联产,有助于降低行业周期性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煤炭及煤化工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强。目前,我国正处能源结构转型时期,宏观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给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带来一定的影响。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和关联产业市场情况,积极研究公司经营范围不断扩展、产品及主营业务结构不断变化等新形势,努力保持经济持续稳健运行。一是应对市场变化,加强产销平衡管理。充分发挥供应重组整合的优势,坚持抓好煤炭、焦炭的市场调研和分析,科学研判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努力保持煤炭、焦炭产销平衡局面,积极谋划公司煤化工产品的销售模式和途径;二是充分发挥公司经营管理和资源优势,积极寻求国内外煤炭资源,不断扩大产业规模,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大力发展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不断完善煤化工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充分发挥循环经济和一体化经营优势。
2.安全生产的风险
作为一家能源化工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的风险除煤炭企业共同面临的顶板、瓦斯、矿井水、火灾和煤尘五大自然灾害外,还存在煤化工企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不安全因素。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员工生命安全健康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为有效防范煤炭、煤化工产业的安全风险,公司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格践行“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积极推进矿井和煤化工园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倡导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的“绿色生产”模式,以建立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确保公司实现持续安全发展目标。一是深化了双重预防管控机制,升级完善安全生产智能“双控”系统。二是扩大了井上下视频应用场景,将视频监控检查作为强化现场安全管控的抓手,努力推进全时段、全覆盖、多角度安全监管。三是建立了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制定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制度,推进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四是修订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出台《煤矿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煤化工单位动火作业九条安全红线》《化工单位危险作业提级管理特别规定》,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五是持续强化安全培训提素,推广安全培训数字化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安全培训考试的线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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