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新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由李葛卫、李振国和徐志松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并于2000年2月14日取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6101012110126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分别由李葛卫出资20.00万元,李振国出资20.00万元,徐志松出资10.00万元。
(2)根据2002年2月18日股东会决议和2002年2月20日出资转让协议书,李葛卫将其持有的7.50万元出资转让给孙纯,李葛卫将其持有的12.50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振国,徐志松将其持...查看全部▼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新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由李葛卫、李振国和徐志松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并于2000年2月14日取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6101012110126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分别由李葛卫出资20.00万元,李振国出资20.00万元,徐志松出资10.00万元。
(2)根据2002年2月18日股东会决议和2002年2月20日出资转让协议书,李葛卫将其持有的7.50万元出资转让给孙纯,李葛卫将其持有的12.50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振国,徐志松将其持有的10.00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振国。转让后李振国持有本公司出资42.50万元,孙纯持有本公司出资7.50万元。
(3)根据2002年7月25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其中李振国增加182.50万元,李喜燕增加67.5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其中李振国出资225.00万元,李喜燕出资67.50万元,孙纯出资7.50万元。
(4)根据2003年3月15日股东会决议和2003年3月16日出资转让协议书,孙纯将其持有的7.50万元出资转让给李喜燕,同时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700.00万元,其中李振国增加525.00万元,李喜燕增加175.00万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后,李振国持有本公司出资750.00万元,李喜燕持有本公司出资250.00万元。
(5)根据2003年8月8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李振国增加75.00万元,李喜燕增加25.00万元,李文学增加20.00万元,李春安增加88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其中李振国持有本公司出资825.00万元,李喜燕持有本公司出资275.00万元,李文学持有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李春安持有本公司出资880.00万元。
(6)根据2005年5月15日股东会决议和出资转让协议书,李振国将其持有的100.00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德行,李春安将其持有的100.00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德行。转让后李振国持有本公司出资725.00万元,李喜燕持有本公司出资275.00万元,李文学持有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李春安持有本公司出资780.00万元,王德行持有本公司出资200.00万元。
(7)根据2007年12月5日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王德行将其持有的45.00万元出资转让给胡中祥,王德行将其持有的15.00万元出资转让给高斌,王德行将其持有的8.82万元出资转让给司云峰,王德行将其持有的8.82万元出资转让给赵可武,王德行将其持有的8.82万元出资转让给杨雪君,王德行将其持有的8.82万元出资转让给岳鹏飞,李春安将其持有的28.358万元出资转让给钟宝申,李春安将其持有的14.542万元出资转让给张珍霞,李振国将其持有的39.876万元出资转让给张珍霞,李喜燕将其持有的15.124万元出资转让给张珍霞,李文学将其持有的20.00万元出资转让给张珍霞。转让后,李振国持有本公司出资685.124万元,李喜燕持有本公司出资259.876万元,李春安持有本公司出资737.100万元,王德行持有本公司出资104.720万元,张珍霞持有本公司出资89.542万元,胡中祥持有本公司出资45.00万元,钟宝申持有本公司出资28.358万元,高斌持有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司云峰持有本公司出资8.82万元,赵可武持有本公司出资8.82万元,杨雪君持有本公司出资8.82万元,岳鹏飞持有本公司出资8.82万元。
(8)根据2007年12月23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新股东邵东亚以现金方式增资,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00万元,股本构成情况为:李振国685.1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40%;李喜燕259.8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40%;李春安737.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48%;王德行104.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9%;邵东亚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张珍霞89.5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8%;胡中祥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0%;钟宝申28.35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3%;高斌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0%;司云峰8.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5%;赵可武8.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5%;杨雪君8.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5%;岳鹏飞8.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5%。
(9)2008年3月28日股东会决议,王德行将其持有的公司2%的股权出资50万元,转让给邵东亚;邵东亚将其持有的公司6%的股权出资150万元,转让给胡旭苍;邵东亚将其持有的公司1.45454%的股权出资36.3635万元,转让给胡中祥。
(10)2008年4月8日股东会决议和出资转让协议书,邵东亚将其持有的88.8888万元股份转让给浙江五都投资有限公司。
(11)2008年5月6日股东会决议,同意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对公司进行现金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31.025万元,2008年5月22日由陕西国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陕国兴验字(2008)第070号验资报告。另外为了公司的稳定发展,同意公司股东李春安将1.03%的股权共计26.9679万元转让给有关人员,本次受让的人员有:张以涛(出资额1.9732万元)、戚承军(出资额1.9732万元)、李定武(出资额1.9732万元)、刘学文(出资额1.9732万元)、王晓哲(出资额1.9732万元)、黄立新(出资额1.9732万元)、李杰(出资额1.9732万元)、刘保安(出资额0.9209万元)、张群社(出资额0.9209万元)、潘海光(出资额0.9209万元)、刘晓明(出资额0.9209万元)、曹宇(出资额0.9209万元)、吴文淑(出资额0.9209万元)、刘海焱(出资额0.9209万元)、石磊(出资额0.9209万元)、罗向玉(出资额0.920953/139万元)、刘珺(出资额0.9209万元)、梁丽英(出资额0.3946万元)、殷创(出资额0.3946万元)、马池辉(出资额0.3946万元)、张亚宁(出资额0.3946万元)、牛存利(出资额0.3946万元)、张健(出资额0.3946万元)、史慧军(出资额0.3946万元)、宋志东(出资额0.3946万元)、周建华(出资额0.3946万元)、任春(出资额0.1317万元)、李晓英(出资额0.1317万元)、高慧君(出资额0.1317万元);同意公司股东王德行将0.4%的股权共计10.5242万元转让给赵海龙(出资额3.9466万元)、任志凯(出资额3.2888万元)、李素彩(出资额3.2888万元)。
(12)根据2008年7月5日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等文件,公司由李振国等四十六位自然人和浙江五都投资有限公司及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以各股东拥有并确认的200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62,269,797.23元出资,按1.3113:
1的比例折算为公司的股本,变更后公司股本200,000,000.00元,资本公积62,269,797.23元。
2008年7月5日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2084号验资报告。
2008年7月28日,本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10100100030768。
(13)根据2009年2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600,000.00元(实收资本增加10,600,000.00元),分别为:①本公司向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6元。本次发行使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1,000.00万元,溢价部分4,2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②本公司向申加兵(认购15万股)、王晓东(认购15万股)、向文飞(认购10万股)、何江涛(认购7万股)、高鹏(认购5万股)、陈润清(认购2万股)、戴文忠(认购2万股)、李飞(认购1万股)、李容(认购1万股)、鲁帆(认购1万股)和徐志鹏(认购1万股)共11名管理人员发行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6元。本次增发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60万元,溢价部分25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已于2009年2月17日由陕西国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验资并出具了陕国兴验字(2009)第019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210,600,000.00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另已于2010年8月29日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了验资复核程序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879号验资复核报告。
(14)根据2010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的公司章程规定:赵可武将原持有的67.046万元中的27.046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振国;任志凯将其持有25.00万元出资转让给钟宝申;李素彩将其持有的25.00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振国;王晓东将其持有15.00万元出资转让给钟宝申;周建华将其持有的3.00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振国;戴文忠将其持有的2.00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振国。转让后赵可武将持有本公司出资40.00万元;李振国持有本公司出资5,265.084万元;钟宝申持有本公司出资255.566万元。此次变更于2010年6月12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15)根据2010年8月4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580,000.00元(实收资本增加13,580,000.00元),分别为:①本公司向上海复星化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1.50元。本次发行使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1,200.00万元,溢价部分12,6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②本公司向陈红(认购15万股)、张长江(认购15万股)、胥大鹏(认购15万股)、刘海焱(认购8万股)、张群社(认购8万股)、冯华(认购7万股)、高亚群(认购7万股)、王保生(认购7万股)、许红梅(认购7万股)、余晓艳(认购6万股)、陈润清(认购5万股)、向文飞(认购5万股)、房远安(认购3万股)、金虹(认购3万股)、靳力(认购3万股)、梁永生(认购3万股)、刘克权(认购3万股)、秦斌(认购3万股)、秦超(认购3万股)、王卫东(认购3万股)、钟朋格(认购3万股)、戴苏(认购2万股)、李飞(认购2万股)、李容(认购2万股)、王英歌(认购2万股)、胥芃(认购2万股)、徐志鹏(认购2万股)、高鹏(认购2万股)、宋勇(认购2万股)、何华(认购1万股)、景仰鹏(认购1万股)、李大兵(认购1万股)、申朝锋(认购1万股)、张音(认购1万股)、赵世兴(认购1万股)、刘鹏飞(认购1万股)、陈建英(认购1万股)、刘凯(认购1万股)和刘向东(认购1万股)共39名管理人员发行15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1.5元。本次发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58万元,溢价部分1,65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已于2010年8月26日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验资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16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224,180,000.00元。
(16)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6号文《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3月27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万股,2012年3月27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本公司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为7,500.00万股,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180,000.00元。
(17)2012年,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344,000.00元,公司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239,344,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人民币239,344,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38,524,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538,524,000.00元。
(18)根据本公司2014年12月12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钟宝申、刘学文、胥大鹏、邹宗海、王晓哲、黄立新、中层管理干部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728位激励对象拟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1,22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9.90元。实际由钟宝申、刘学文、胥大鹏、邹宗海、王晓哲、黄立新、中层管理干部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489位激励对象认缴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9,272,300.00股,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9,272,300.00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47,796,300.00元。
(19)2015年5月,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5,592,600元,公司按每10股转增15股送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095,592,600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人民币1,095,592,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43,388,9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643,388,900元。
(2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4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515号文《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6,885,645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发行股票128,104,57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1,493,475元,目前公司正在执行工商变更手续。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3,772,016,757.00元,每股面值1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5,412,952,708.00元,每股面值1元。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7,581,605,791.00元,每股面值1元。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7,581,665,024.00元,每股面值1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7,581,512,813.00元,每股面值1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7,578,043,524.00元,每股面值1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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