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顾问业务。
环保服务
固废处理 、 PPP项目建造服务
从事垃圾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相关设备设计开发及系统集成,垃圾处理项目工程管理、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相关的技术咨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管理或须取得相关资质证方可经营的,按有关规定办)。
业务名称 | 2024-03-31 | 2023-12-31 | 2023-09-30 | 2023-06-30 | 2023-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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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量(千瓦时) | 10.00亿 | 10.46亿 | 10.13亿 | 9.55亿 | 8.80亿 |
上网电量:东北(千瓦时) | 3346.41万 | 3185.29万 | 3862.33万 | 3828.41万 | 1997.12万 |
上网电量:华东(千瓦时) | 3.89亿 | 4.05亿 | 3.76亿 | 3.64亿 | 3.42亿 |
上网电量:华中(千瓦时) | 1.74亿 | 1.74亿 | 1.51亿 | 1.18亿 | 1.06亿 |
上网电量:华北(千瓦时) | 1.06亿 | 1.13亿 | 1.30亿 | 1.40亿 | 1.06亿 |
上网电量:华南(千瓦时) | 2.31亿 | 2.60亿 | 2.58亿 | 2.38亿 | 2.52亿 |
上网电量:西南(千瓦时) | 6496.84万 | 6177.23万 | 5929.81万 | 5637.29万 | 5299.31万 |
发电量(千瓦时) | 12.40亿 | 12.65亿 | 12.47亿 | 11.57亿 | 10.57亿 |
发电量:东北(千瓦时) | 4523.87万 | 4262.30万 | 4913.42万 | 4774.22万 | 2648.70万 |
发电量:华东(千瓦时) | 4.90亿 | 4.88亿 | 4.65亿 | 4.40亿 | 4.13亿 |
发电量:华中(千瓦时) | 2.05亿 | 2.08亿 | 1.82亿 | 1.43亿 | 1.28亿 |
发电量:华北(千瓦时) | 1.34亿 | 1.42亿 | 1.66亿 | 1.75亿 | 1.30亿 |
发电量:华南(千瓦时) | 2.87亿 | 3.10亿 | 3.11亿 | 2.85亿 | 2.96亿 |
发电量:西南(千瓦时) | 7830.67万 | 7473.69万 | 7371.69万 | 6696.26万 | 6368.48万 |
结算电量(千瓦时) | 9.66亿 | 11.29亿 | 9.68亿 | 8.92亿 | 8.72亿 |
结算电量:东北(千瓦时) | 3013.83万 | 3790.22万 | 4678.85万 | 2438.55万 | 1915.93万 |
结算电量:华东(千瓦时) | 3.56亿 | 4.01亿 | 3.68亿 | 3.48亿 | 3.62亿 |
结算电量:华中(千瓦时) | 1.69亿 | 2.28亿 | 1.35亿 | 7924.66万 | 9150.63万 |
结算电量:华北(千瓦时) | 1.12亿 | 1.09亿 | 1.28亿 | 1.40亿 | 9927.99万 |
结算电量:华南(千瓦时) | 2.40亿 | 2.75亿 | 2.41亿 | 2.49亿 | 2.52亿 |
结算电量:西南(千瓦时) | 5981.65万 | 7807.02万 | 4868.87万 | 5145.11万 | 4925.52万 |
供汽量(吨) | 11.42万 | 12.78万 | 10.57万 | 9.41万 | - |
入库量:垃圾进厂(吨) | 346.39万 | 345.46万 | 369.45万 | 330.47万 | - |
入库量:垃圾进厂:东北(吨) | 17.10万 | 18.31万 | 20.72万 | 17.98万 | - |
入库量:垃圾进厂:华东(吨) | 134.85万 | 129.35万 | 134.42万 | 122.09万 | - |
入库量:垃圾进厂:华中(吨) | 52.85万 | 51.37万 | 49.21万 | 40.32万 | - |
入库量:垃圾进厂:华北(吨) | 40.96万 | 40.81万 | 50.76万 | 52.79万 | - |
入库量:垃圾进厂:华南(吨) | 75.76万 | 84.62万 | 91.94万 | 78.28万 | - |
入库量:垃圾进厂:西南(吨) | 24.87万 | 21.00万 | 22.40万 | 19.01万 | - |
垃圾进厂量(吨) | - | - | - | - | 299.31万 |
垃圾进厂量:东北(吨) | - | - | - | - | 11.18万 |
垃圾进厂量:华东(吨) | - | - | - | - | 114.67万 |
垃圾进厂量:华中(吨) | - | - | - | - | 33.80万 |
垃圾进厂量:华北(吨) | - | - | - | - | 39.74万 |
垃圾进厂量:华南(吨) | - | - | - | - | 80.36万 |
垃圾进厂量:西南(吨) | - | - | - | - | 19.56万 |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
1.29亿 | 16.40%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
8384.62万 | 10.68%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
8122.54万 | 10.35% |
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
6951.28万 | 8.86% |
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
3653.22万 | 4.6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
1.97亿 | 19.28%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587.82万 | 8.40% |
北京洁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453.20万 | 4.35% |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4448.50万 | 4.35% |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60.93万 | 3.9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
9474.29万 | 16.32%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
6993.35万 | 12.04%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
5789.57万 | 9.97% |
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
5020.74万 | 8.65% |
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
2790.86万 | 4.8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
9826.41万 | 11.56%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240.10万 | 7.34% |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859.00万 | 4.54% |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499.20万 | 4.12% |
四川川锅锅炉有限公司 |
3116.50万 | 3.6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
6085.77万 | 14.55%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
4932.37万 | 11.79%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
4029.31万 | 9.63% |
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
3492.28万 | 8.35%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2756.57万 | 6.59%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
5680.57万 | 10.00% |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71.63万 | 6.64%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97.34万 | 5.10% |
四川川锅炉有限公司 |
2804.85万 | 4.94% |
三菱重工环境化学工程株式会社 |
2711.23万 | 4.7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
1.28亿 | 19.26% |
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
8757.94万 | 13.18%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
8391.81万 | 12.63%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
4999.90万 | 7.53% |
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
3548.70万 | 5.34%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
1.23亿 | 14.08%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568.74万 | 9.85% |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828.32万 | 9.00% |
三菱重工环境化学工程株式会社 |
7250.26万 | 8.33%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522.17万 | 5.2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
9402.77万 | 18.14%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
8609.39万 | 16.61% |
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
5176.59万 | 9.99%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
3046.56万 | 5.88% |
惠州市惠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2585.87万 | 4.99%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3亿 | 20.21% |
江苏申港锅炉有限公司 |
3534.00万 | 6.31%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67.93万 | 6.02% |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
2775.92万 | 4.96%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791.47万 | 3.20% |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述
二零二三年全球宏观环境复杂多变,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在持续承压中走出一条回升向好的复苏曲线。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成熟期,新项目释放速度进一步趋缓,随着行业处理能力快速增加,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下滑趋势;环保、税收、电价等各项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国补结算尚未常态化,行业纳入绿证交易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已成为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并无任何重大改变。有关公司业务的回顾、与业绩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要因素的讨论及分析、主要风险,以及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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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述
二零二三年全球宏观环境复杂多变,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在持续承压中走出一条回升向好的复苏曲线。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成熟期,新项目释放速度进一步趋缓,随着行业处理能力快速增加,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下滑趋势;环保、税收、电价等各项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国补结算尚未常态化,行业纳入绿证交易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已成为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并无任何重大改变。有关公司业务的回顾、与业绩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要因素的讨论及分析、主要风险,以及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分别在本年报的第三节及本节中阐述,以上讨论均属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二零二三年是集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全体干部员工团结一致,奋勇拼搏,集团发展再上新台阶。集团新投产四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上网电量以及供汽量均创历史新高。受在建项目数量与规模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收人民币395,554.8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3.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2,928.1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51%;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253,726.56万元。各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1、运营项目稳定运行,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均创历史新高
集团运营板块紧紧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环保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全力做好垃圾拓展和热电联产工作,倡导长周期稳定运行,努力构建安全环保可控、公共关系优良、机组满发稳发、运营管理精细、提质增效有力、文明生产达标的现代化企业标准。报告期内,集团共处理生活垃圾1,344.68万吨,同比增长17.98%;实现上网电量为389,423.10万度,同比增长11.87%。供汽项目增加至八个,全年累计实现对外供汽量42.86万吨,同比增长42.00%。常州项目成功申请绿证,开启电力交易新篇章。海宁扩建项目通过国家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定,至此集团共有六个项目被评为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
2、在建项目快速推进,新投产四个项目
2023年,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各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建设进度。朔州项目、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武汉二期项目、章丘二期项目均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后正式投产,新增处理能力4,600吨/日。靖西项目于2024年1月投产,集团运营处理能力突破4万吨/日。
3、环保特色产业园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23年,公司将打造建设低碳环保特色产业园作为新业务发展方向,并成立项目组重点推进济南市章丘区黄河滩区迁建产业高质量发展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5月,公司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后快速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已初步完成济南市及周边产业布局调研,并于12月与章丘区政府正式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后续将加快产业园的合法性手续办理,尽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4、技术研发持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900吨超大型焚烧炉已成功运用于章丘二期项目并正式投入商业运营,500~600吨多驱动大型焚烧炉经优化后也在朔州项目、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武汉二期项目陆续投产;持续开展新工艺和新技术试验,垃圾焚烧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研发经优化后应用于平阳二期项目,效果良好;焚烧炉内高分子脱硝和二噁英低温合成阻滞剂试验继续在句容项目、泰州项目和惠州项目推广;新型脱氨工艺在永嘉项目和平阳项目展开试验;垃圾焚烧烟气一体化超低排放新技术在乳山项目试验,效果良好。截至2023年底,公司累计获得的授权专利已达75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概述及宏观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持续推进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日益旺盛,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2-2022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从138座增加到648座,日无害化处理能力从12.26万吨增长到80.47万吨,城市地区已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继续向县域市场下沉,具备条件的县域地区有望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
垃圾焚烧发电电价政策调整已经尘埃落地,存量项目国补上限受82,500合理利用小时或15年限制,2021年后新开工的项目上网电价需竞价上网。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和消费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实现对绿证核发全覆盖。绿证交易将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国补结束后增加收益来源。
2、产业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8-12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背景及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6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3.95万吨/日,装机容量842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至30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重点突出、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积极的市场开发战略,大力拓展各区域市场。公司项目地理范围广阔,市场网络覆盖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广阔的市场布局反映公司具备在不同区域开拓项目与运营管理的能力,也有助于降低局部地区不利因素对整体的影响。
2、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专注提升及进一步开发先进国际焚烧发电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连续十四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塑造了公司品牌,并将帮助公司把握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为行业领先的焚烧技术并被国家授予发明专利。
该技术契合中国生活垃圾特点,具备性能上的优势,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选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核心技术,并成功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
公司常州项目2013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使用环保技术的国家模范项目”,惠州项目、海宁扩建项目陆续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通州项目2020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多驱动逆推式焚烧炉和二噁英在线预警控制技术分别获得2022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科技应用二等奖。凭借专业技术,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环保服务,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
4、资深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多年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务管理、市场拓展、技术开发和建设营运。公司董事长乔德卫先生2020年被评为“深圳市百名行业领军人物”,获聘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特邀观察员,具备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以其为核心的管理团队有着近二十年的合作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公司管理团队的指导下,公司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可针对垃圾处理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管理运作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公司的市场团队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布局积极开拓潜在的区域市场。公司资深的团队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证项目质量。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零二三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55,548,511.61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63,471,649.33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2,537,265,642.95元及人民币14,263,308,748.01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8,273,956,894.94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63.29%,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60元。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成熟期,大中城市的市场已经趋于饱和。二零二三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对垃圾焚烧向县级地区下沉提出实施方案,要求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到二零三零年,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政策导向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市场增量空间。
近年来,在实施国补退坡的同时,国家相关部委积极推进绿电、绿证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为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定价,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带来额外收益。二零二三年七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将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可参与绿电市场交易,有利于国补到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收益补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妥善应对国家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聚焦主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加强并购重组,多措并举强化提质降耗增效,坚定不移做精做优做大做强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探索打造低碳环保特色产业园,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绿色动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环保产业集团。
(三)经营计划
2024年是绿色动力“十四五”战略规划推进落实的重要之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提质降本增效,不断开拓供热供汽等非电业务,积极参与绿证交易,推进项目“数字化”建设;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确保运营项目稳定、安全、环保运行;继续推进项目筹建和建设工作;大力加强并购重组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寻找市场并购机会;积极推进章丘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落地。
1、产业政策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28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
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指出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补贴将只覆盖项目投产后的前82,500小时或前15年。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提出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因地制宜开展供热业务,拓展收入来源;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2、环保政策风险公司所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污染
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随着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技术研发、设施改造及改善运营管理,提高发电量,尽可能抵消环保投入上升的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干税项的税收优惠,2022-2023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17,698.75万元、18,649.34万元,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88%、24.00%。如果未来国家削减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4、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持负面看法的风险
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可能持有负面看法,公众担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核准手续中增加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程序,生态环境部也提高了环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听证会和公众调查程序。“邻避效应”和国家严格的监管政策使项目选址的难度加大,致使项目筹建时间延长,增加公司成本。如果未来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负面看法进一步加重,可能加大公司经营的难度,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依照环保标准排放,并公开排放数据,组织社区居民参观集团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有更深认识。
5、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不稳定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营效益取决于生活垃圾的供应量和热值。生活垃圾主要由地方政府以陆地交通方式运送至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供应主要受到当地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的影响。如地方政府缺少或未能按时建立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则无法向公司持续且稳定地供应生活垃圾并可能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正在推广的垃圾分类也将影响垃圾供应量。此外,垃圾热值也会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电量。生活垃圾热值不足,发电量将难以保证。因此,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的不稳定均有可能影响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前,公司对政府方所提供的垃圾数量和热值特点进行充分的评估分析,从而确保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合理约定垃圾数量和质量。在垃圾数量不足、热值不够的情况下,公司会积极在垃圾供应地及周边地区搜寻生活垃圾和无污染燃料。此外,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针对垃圾数量低于保底量时,政府方需按保底量支付费用。
6、公司BOT项目建设工程超支及延误的风险
公司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进度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设备及部件的价格波动,设备、材料或人手短缺,罢工及劳资纠纷,预期以外的工程、设计、环境或地质问题,配套基建设施的影响,预期以外的成本上升,“邻避效应”等。该等因素可能在公司的控制范围以外,因此可能导致公司BOT项目建设工程的超支及延误,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注意与项目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融洽的双方关系,敦促政府完成项目所有的合法手续及配套基建设施。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因政府方原因导致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项目停工、工期延误、成本上涨的,政府方应给予项目投资人相应补偿。此外,公司择优选择供应商,要求施工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加大人员与设备的投入,组建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
7、环境保护可能未达标准的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发生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放等环境污染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废气净化、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噪声防治等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项目对环境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在项目公司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因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品牌声誉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达标,从企业文化、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确保达标排放。
8、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建设资金一般按30%的资本金、70%的银行贷款筹集。
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29%,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若国内银根紧缩,借贷渠道不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每年根据财务预算制定投融资计划,统筹现金流入与流出;公司一方面在银行保持充足的信贷额度,必要时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另一方面研究股权融资等方式,以降低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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