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形成情况
(1)1995年5月,发行人前身华立有限成立华立有限系由谭洪汝和谢劭庄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华立有限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谭洪汝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谢劭庄以货币资金出资10万元。
1995年5月23日,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会验字(95)第A022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出资到位。
1995年5月25日,华立有限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1900210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7年6月,华立有限增资
2007年5...查看全部▼
1、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形成情况
(1)1995年5月,发行人前身华立有限成立华立有限系由谭洪汝和谢劭庄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华立有限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谭洪汝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谢劭庄以货币资金出资10万元。
1995年5月23日,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会验字(95)第A022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出资到位。
1995年5月25日,华立有限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1900210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7年6月,华立有限增资
2007年5月21日,华立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卢旭球、谢志昆、王堂新和华立装饰4名股东,同时将华立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其中谭洪汝以货币资金增资522.15万元,谢劭庄以货币资金增资106.20万元,卢旭球以货币资金出资97.35万元,谢志昆以货币资金出资79.65万元,王堂新以货币资金出资79.65万元,华立装饰以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实物出资2,065万元。华立装饰实物出资中的溢价部分(44.25万元)计入华立有限的资本公积。
2007年4月20日,广东财兴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财兴资评字(2007)第046号”《东莞市华立装饰制造有限公司专项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华立装饰用以出资的实物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2,109.25万元。2007年5月21日,华立有限与华立装饰签订《关于华立装饰部分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所有权的转移交接协议》,办理上述评估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2007年5月24日,正中珠江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07)第072192001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到位。
2007年6月4日,华立有限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441900200066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7年6月,华立有限股权转让
2007年6月11日,华立装饰分别与谭洪汝、谢劭庄、卢旭球、谢志昆、王堂新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华立装饰将其持有的华立有限68.83%股权分别转让给上述五人。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出资额为依据。
2007年6月11日,华立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7年6月21日,华立有限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1)2007年9月,华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7月18日,华立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总股本以2007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总额30,687,364.58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3,000万股,折股后剩余金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07年7月18日,谭洪汝、谢劭庄、卢旭球、谢志昆、王堂新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07年7月19日,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财兴资评字(2007)第093号”《东莞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华立有限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44,569,995.28元。2012年8月16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广信评报字[2012]第003号”《复核报告书》对上述评估报告书进行复核,评估复核结论为“原报告采用成本法得到的委托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与复核结果不存在明显差异,属于正常合理范围,因此我们认为原评估结论合理”。
2007年7月20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07)第072192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到位。
2007年7月22日,华立股份召开创立大会。2007年9月5日,华立股份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4419000000700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7年12月,华立股份增资
2007年11月26日,华立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谭洪汝、谢劭庄、卢旭球、谢志昆及王堂新以每股1元的价格按原持股比例认缴,其中谭洪汝认缴590万元,谢劭庄认缴120万元,卢旭球认缴110万元,谢志昆认缴90万元,王堂新认缴9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2007年11月27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07]第072455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到位。
2007年12月7日,华立股份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0年9月,华立股份增资
2010年6月15日,华立股份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0万股为基数,按原股东的持股比例,每10股送2.5股。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2010年8月31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1000462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到位。
2010年9月15日,华立股份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5名股东经税务主管部门核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其依据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分别于1999年6月10日出具的“粤府办(1999)52号”《转发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有关税收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经有关部门认定和省地税局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奖励或分配给员工的股份红利,直接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2008年12月29日,华立股份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核发“GR20084400086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0年9月22日,上述股东向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分别报送了《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表》,就本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0年11月3日,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常平分局审核同意。
上述广东省地方优惠政策与国家税务优惠减免政策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为此,上述股东就此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若税务机关追缴本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本人将无条件、全额缴纳;如发行人因未代扣代缴上述税款而招致罚款,相应的罚金由本承诺人与其他相关的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发行人无关。
(4)2014年8月,华立股份股权转让
2014年8月28日,谭洪汝分别与赵宇彦、肖紫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谭洪汝分别将其持有公司1%股份作价360万元转让给赵宇彦、肖紫君。2014年8月28日,华立股份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2014年9月28日,华立股份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备案工作。
201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1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0,000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66,700,000元,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华立股份”,股票代码“603038”。
2017年9月,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453,000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67,153,000股。
2018年4月,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6,861,200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94,014,200元。
2018年8月和2019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93,989,245股。
2019年4月,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7,595,698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131,584,943元。
2019年7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131,571,566元。
2020年6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131,546,576元。
2020年5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2,618,631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184,165,207元。
2020年8月和2020年11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184,131,867元。
2021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9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42,830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206,674,697.00元。
2021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9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42,830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206,674,697.00元。
2024年6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2,002,409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268,677,106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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