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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5-14 交易金额:14.99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

买方: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基于海信集团发展战略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公告日期:2024-04-03 交易金额:2.85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10%股权

买方: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李砚如,屈国旺,田晔,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
交易概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上市公司19.64%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一)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购买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1,279,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 (二)协议转让2024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砚如、屈国旺、田晔、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东拟将其持有的科林电气11,592,410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李砚如、屈国旺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5.5元(另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田晔、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3元,转让总价款为284,736,480元。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止的期间内,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上交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三)表决权委托2024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砚如、屈国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李砚如、屈国旺拟将其持有的合计不超过21,733,26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协议签署日科林电气股份的9.57%)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在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期间,因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授权股份总数发生自然或法定变化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授权股份的数量应相应调整,此时,《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授权股份,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全权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4-03-19 交易金额:28473.65 万元 转让比例:5.10 %
出让方:李砚如,屈国旺,田晔,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 交易标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内容如下:“为维护公众股东的利益并保持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出具承诺如下: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17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0-06-15至 2023-06-14
出质人:屈国旺
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屈国旺于2020年06月15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21-12-16 本次解押股数:377.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1-12-10
解押相关说明:

屈国旺于2021年12月10日将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77.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28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26至 2020-06-24
出质人:屈国旺
质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屈国旺于2017年06月26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20-05-30 本次解押股数:24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0-05-28
解押相关说明:

屈国旺于2020年05月28日将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4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