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越剑有限的历史沿革.
1、2000年4月,越剑有限成立.
发行人前身为越剑有限,系由孙小毛、孙剑华、孙建萍、勤俭村、王伟良、孙金国及单生良共同投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39.08万元,其中孙小毛货币出资279.66万元,持股比例为51.88%,孙剑华货币出资72.74万元,持股比例为13.49%,孙建萍货币出资72.74万元,持股比例13.49%,勤俭村货币出资70.30万元,持股比例13.04%,王伟良货币出资24.24万元,持股比例4.50%,孙金国货币出资9.70万元,持股比例1.80%,单生良货币出资9.70万元,持股比例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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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越剑有限的历史沿革.
1、2000年4月,越剑有限成立.
发行人前身为越剑有限,系由孙小毛、孙剑华、孙建萍、勤俭村、王伟良、孙金国及单生良共同投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39.08万元,其中孙小毛货币出资279.66万元,持股比例为51.88%,孙剑华货币出资72.74万元,持股比例为13.49%,孙建萍货币出资72.74万元,持股比例13.49%,勤俭村货币出资70.30万元,持股比例13.04%,王伟良货币出资24.24万元,持股比例4.50%,孙金国货币出资9.70万元,持股比例1.80%,单生良货币出资9.70万元,持股比例1.80%。
2000年4月3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越剑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绍宏会验字[2000]第60号《验资报告》。
2000年4月7日,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33062120014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1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1年1月12日,勤俭村与吉达机械签订了《绍兴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绍兴齐贤勤俭村将其持有的越剑有限出资额70.30万元以70.3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吉达机械。
2001年1月15日,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除股东孙金国未出席外,其余6名股东均出席了会议,经会议表决通过:(1)同意原股东勤俭村所持的越剑有限股份股本金70.3万元全额转让给吉达机械;(2)同意勤俭村从公司退出。
2003年12月13日,阳嘉龙村1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勤俭村所持越剑有限股份的退出事宜进行确认。
2008年2月21日,孙金国出具了《情况说明》,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勤俭村将所持越剑有限股本金70.3万元(即13.04%股份)以70.3万元价款转让给吉达机械的事宜,并同意2001年1月15日其他股东就上述事项形成的股东会决议。
2008年3月10日,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3、2003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3年11月4日,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经会议表决,同意原股东吉达机械持有的越剑有限股本金70.3万元转让给孙文娟。
2003年11月6日,吉达机械与孙文娟签订了《公司股本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吉达机械将其持有越剑有限股本金70.3万元以70.3万元的价款转让给孙文娟。
2008年3月10日,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4、2008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年2月20日,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经会议表决通过:(2)同意原股东孙金国持有的越剑有限股本金9.7万元转让给孙剑华。
2008年2月21日,孙金国与孙剑华签订了《股本金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孙金国将其持有的越剑有限股本金9.7万元以40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孙剑华。
2008年3月10日,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5、2012年8月,注册资本增资至2,000万元.
2012年8月,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1)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1,460.92万元,由539.08万元增至2,000万元,增资部分由孙小毛货币出资740.34万元,孙剑华货币出资217.56万元,孙建萍货币出资207.26万元,王伟良货币出资59.76万元,单生良货币出资26.30万元,孙文娟货币出资209.70万元;(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2年8月6日,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出具了绍通大验字[2012]585号《验资报告》。
2012年8月10日,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2018年11月2日,天健所出具了《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8]436号),对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绍通大验字[2012]585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资复核,经复核,越剑有限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6、2013年9月,股权继承.
2013年9月,因股东孙小毛于2013年9月8日病故,配偶沈金花、儿子孙剑华、女儿孙文娟和孙建萍系被继承人孙小毛的法定继承人,孙小毛生前遗留有越剑有限1,020万元股权,其中510万元股权为配偶沈金花享有的共有股权,剩余510万元股权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鉴于被继承人孙小毛生前未留有遗嘱,孙剑华、沈金花、孙文娟及孙建萍就上述股权继承及处置达成《协议书》,协议约定:(1)沈金花在上述股权中所享有的510万元共有股权全部赠送给孙剑华;(2)孙小毛的510万股权遗产,沈金花、孙文娟、孙建萍均自愿全部放弃各自可继承的份额,一致同意所有的1,020万元股权全部由孙剑华继承。
2013年9月,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1)同意孙小毛将其持有越剑有限的1,020万元股权(持股比例为51%)全额由孙剑华继承;
(2)变更后由孙剑华、孙文娟、孙建萍、王伟良、单生良组成新的股东会;
(3)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等议案。
2013年9月26日,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7、2017年4月,注册资本增资至4,000万元.
2017年3月30日,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1)同意新增越剑控股为越剑有限的法人股东;(2)同意越剑有限注册资本增加2,000万元,由2,000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其中越剑控股以货币出资1,964万元,单生良以货币出资36万元。
2018年1月8日,天健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8]8号《验资报告》。
2017年4月11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721077606P《营业执照》。
8、2017年9月,股权赠与.
2017年8月16日,股东孙建萍与其配偶韩明海签订了《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赠予协议》,协议约定孙建萍将其持有的越剑有限280万元股权中的8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赠予韩明海。
2017年8月16日,股东孙文娟与其儿子王君垚签订了《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赠予协议》,协议约定孙文娟将其持有的越剑有限280万元股权中的8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赠予王君垚。
同日,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表决审议通过:(1)同意股东孙建萍将其持有的越剑有限280万元股权中的8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赠予韩明海,(2)同意股东孙文娟将其持有的越剑有限280万元股权中的8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转让给王君垚;(3)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7年9月2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7年9月18日,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经会议表决通过:(1)同意以201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以该基准日越剑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名称暂定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同意变更设立后的股份公司继承越剑有限的一切债权和债务;(3)同意越剑有限目前所拥有的全部资产、所拥有的全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质证书,由设立后的股份公司继承等议案。
2017年9月30日,天健所出具了天健审﹝2017﹞822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4月30日,越剑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02,373,620.90元。
2017年9月30日,坤元评估出具了坤元评报﹝2017﹞581号《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4月30日,越剑有限经评估的资产价值为671,384,839.98元,增值率为33.64%。
同日,越剑有限召开股东会,经会议表决通过:以201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7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02,373,620.90元为基础,按照1:0.187211263的比例折成94,050,000股,其余净资产408,323,620.90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分别以其对越剑有限的原出资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作为出资认缴股份公司股本。
2017年9月30日,越剑有限全体股东越剑控股、孙剑华、孙建萍、孙文娟、王伟良、韩明海、王君垚及单生良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订了《关于变更设立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2017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经会议表决通过:(1)通过《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通过选举并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等议案。
2017年10月25日,天健所出具了天健验[2017]415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确认。
2017年10月28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721077606P《营业执照》。
(三)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17年12月,公司股本增至9,900万股.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绍兴众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体向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众跃投资以每股7.5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241.00万股;同意马红光以每股7.5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224.30万股;同意宋红兵以每股7.5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19.80万股;同意张誉锋以每股7.5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9.90万股;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8年1月4日,天健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8]9号《验资报告》。
2017年12月25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该次增资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面向内部中高层及核心员工的员工股权激励,通过本次增资,公司引入了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众跃投资、总经理马红光、财务总监宋红兵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誉锋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是以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7]581号《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基准并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0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3,300.00万元,发行后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3,20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同年5月公司将登记机关迁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完成工商变更。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721077606P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80.00万元,股份总数为18,4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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