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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1998年2月公司设立 1998年1月6日,意大利籍商人里查德·瓦萨克拟以货币出资设立“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 1998年1月23日,邗江县人民政府作出《县政府关于同意意大利商人里查德先生在邗江县境内设立外资企业的批复》(邗政复(1998)1号)。 1998年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8年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4月23日,邗江县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1998年2月公司设立 1998年1月6日,意大利籍商人里查德·瓦萨克拟以货币出资设立“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 1998年1月23日,邗江县人民政府作出《县政府关于同意意大利商人里查德先生在邗江县境内设立外资企业的批复》(邗政复(1998)1号)。 1998年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8年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4月23日,邗江县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邗审验字[1998]第89号),截至1998年4月23日,金泉有限收到货币资金8.298万美元。 1998年5月7日,邗江县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邗审验字[1998]100号),截至1998年5月4日,金泉有限实收到注册资本10万美元。 2、2000年4月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0年4月18日,里查德·瓦萨克向扬州市对外经贸委提出申请,申请新增投资总额28万美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0万美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2000年4月19日,扬州市对外经贸委作出《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变更章程的批复》(扬外经贸资字(2000)第108号),同意金泉有限的变更申请。 2000年4月,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0年4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年4月26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扬佳验字[2000]8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0年4月26日,金泉有限收到增加投入注册资本20万美元。 3、2008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年11月18日,里查德·瓦萨克分别与林明稳、李宏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8年11月20日,里查德·瓦萨克分别与纪伟、邵桂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里查德·瓦萨克将金泉有限48.466%股权转让给林明稳;将金泉有限26.994%股权转让给李宏庆;将金泉有限12.27%股权转让给纪伟;将金泉有限12.27%股权转让给邵桂林。 2008年12月11日,扬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关于同意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企业类型的批复》(扬外经贸资[2008]550号),同意该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企业类型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国内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15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8]337号),金泉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注册资本为2,053,260.00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变更为2,053,260.00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 2008年12月25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10270014)公司变更[2008]第12240001号),金泉有限变更登记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5.326万元。同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9年3月第二次增资 2009年3月10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5.326万元增加到人民币3,000万元,新增的2,794.674万元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 2009年3月16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9]71号),截至2009年3月11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第一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其中,林明稳本期实缴出资290.796万元,李宏庆本期实缴出资161.964万元,纪伟本期实缴出资73.62万元,邵桂林本期实缴出资73.62万元。 2009年3月23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6月16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9]149号),截至2009年6月16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第二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194.674万元,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 2009年6月16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9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2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纪伟将其持有金泉有限203.228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林明稳,持有的113.391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宏庆,持有的51.4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邵桂林。同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6、2010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10年11月15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金泉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000万元,由林明稳认缴1,104.88万元人民币、李宏庆认缴615.40万元人民币、邵桂林认缴279.72万元人民币。 2010年12月8日,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弘瑞验字[2010]第1424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12月8日,金泉有限已收到股东林明稳、李宏庆和邵桂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2010年12月29日,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16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8月31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金泉有限股东邵桂林将其持有的公司699.3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宏庆。 2016年9月5日,邵桂林与李宏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2017年10月第四次增资 2017年10月27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0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新股东认缴,其中,康正植认缴注册资本10万元,赵仁萍认缴注册资本5万元,周敏认缴注册资本5万元,居万年认缴注册资本5万元。 2017年10月31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 9、2020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0年1月3日,金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泉有限以201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682号),金泉有限以2019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6,509,415.51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5,025万股。 整体变更前后公司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不变。 2020年4月30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出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531号),截至2019年11月30日,金泉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42,800.85万元。 2020年5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26号),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025万元,均系以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2020年5月19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 在公司上市辅导过程中,经公司自查发现截至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存在会计差错。2021年5月30日,公司根据自查情况出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对上述会计差错予以专项说明。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增加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决议股改净资产调增至364,148,954.80元,折股比例变更为7.2467:1,股份总数保持不变,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转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027号),认为发行人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发行人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787.70万股,注册资本为6,787.70万元,注册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宝女村内,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林明稳。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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