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巍华新材

i问董秘
企业号

603310

详细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Zhejiang Weihua New Material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weihua-newmaterial.com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氯甲苯类和三氟甲基苯类系列产品。
产品名称: 氯甲苯系列 、三氟甲基苯系列 、其他
控股股东: 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28%)
实际控制人: 吴江伟、吴顺华 (持有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4.71、6.05%)
最终控制人: 吴江伟、吴顺华 (持有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4.71、6.05%)
董事长: 吴江伟 董  秘: 任安立 法人代表: 吴江伟
总 经 理: 夏卫平 注册资金: 3.45亿元 员工人数: 841
电  话: 86-0575-82972858 传  真: 86-0575-82972856 邮 编: 312369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公司简介: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氯甲苯类和三氟甲基苯类系列产品。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氯甲苯系列、三氟甲基苯系列、其他。公司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评定证书、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等荣誉,2021年公司荣获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选的“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及“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荣誉称号。2024年公司再次评审复核通过,再次荣获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称号。“巍华新材”已获取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自身品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吴江伟 董事长,董事
749.4万
1.124亿(估)
2 潘强彪 副董事长,职工董事
330万
--
3 吴顺华 董事
701万
1388万(估)
4 刘波平 董事
--
--
5 张增英 独立董事
--
--
6 邓鸣 独立董事
--
--
7 刘翰林 独立董事
--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3-10-12 发行数量:8634.00万股 发行价格:17.39元
上市日期:2024-08-14 发行市盈率:12.2600倍 预计募资:16.68亿元
首日开盘价:23.30元 发行中签率 0.06% 实际募资:15.01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巍华新材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1、2013年10月,巍华新材设立及首期出资
  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根据设立时《公司章程》,巍华新材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万股。其中巍华化工认购8,160.00万股,占持股总数68.00%;闰土股份认购3,000.00万股,占持股总...查看全部▼

  (一)公司设立情况
  巍华新材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1、2013年10月,巍华新材设立及首期出资
  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根据设立时《公司章程》,巍华新材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万股。其中巍华化工认购8,160.00万股,占持股总数68.00%;闰土股份认购3,000.00万股,占持股总数25.00%;阮云成认购480.00万股,占持股总数4.00%;王志明认购360.00万股,占持股总数3.00%。
  截至2013年10月10日,公司已收到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首期出资合计3,0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3年10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338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000172625)。
  2、2014年12月,巍华新材股东二期出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合计3,0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5年4月30日,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虞同会验(2015)字第02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已收到巍华化工出资金额2,040.00万元、闰土股份出资金额750.00万元、阮云成出资金额120.00万元、王志明出资金额90.00万元。
  3、2015年9月,巍华新材股东三期出资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三期出资合计6,000.00万元;其中巍华化工以货币出资2,280.00万元,以知识产权(专利权)出资1,800.00万元,闰土股份以货币出资1,500.00万元,阮云成以货币出资240.00万元,王志明以货币出资180.00万元。2016年3月22日,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虞同会验(2016)字第003号《验资报告》。
  巍华化工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为其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专利号:ZL200610025732.1),该知识产权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15年6月8日出具了《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发明专利出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616号)。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该专利技术市场价值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为2,000.00万元。巍华化工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因评估的未来收入预测及选取的评估参数有误,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及本次出资存在瑕疵,不符合当时有效之《公司法》的规定。为了规范本次出资瑕疵,巍华化工已于2020年12月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货币形式补充足额出资,未损害债权人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属于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无重大行政处罚风险。立信会计师对上述补充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2号”验资复核报告。
  巍华新材设立时存在代持情形,阮云成、王志明作为名义股东实际代闰土控股持有巍华新材股份,巍华新材设立时闰土控股实际持有公司7.00%股份。
  4、发起人联合设立发行人的原因和背景
  巍华化工原于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从事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当地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相对较少,产业协同及基础设施配套能力较差;巍华化工生产经营所在地不是化工园区,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在扩产方面存在限制,无法满足巍华化工持续发展需求。巍华化工筹划拟在配套设施完备、具有产业协同的成熟化工园区新建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生产线。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名“浙江上虞精细化工园区”“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3年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地理位置优越,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化工企业集聚,产业链齐全,产业协同效应明显。与此同时,闰土股份作为该园区的上市化工企业,具有丰富的项目落地、合作经验,拟投资新产品,多元化发展,且其下属公司可提供生产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的必要原料及能源;闰土控股拟通过投资获得收益,其各方均看好含氟精细化工产品市场发展前景。
  经阮国涛接洽介绍,巍华化工与闰土股份、闰土控股进行合作磋商。2013年8月10日,巍华化工、闰土股份与闰土控股之委托持股人王志明、阮云成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利用各方优势,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设立发行人开展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生产;闰土控股经其股东会决议,委托阮云成、王志明代持发行人股份,仅作财务投资。2013年10月12日,发行人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综上,发行人设立背景及原因系巍华化工存在扩大生产的持续发展需求,闰土股份、闰土控股看好相关细分行业发展前景并具有项目落地及资源整合协同优势,经各方协商一致并实施。
  5、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设立后,前期主要是开展氯甲苯及甲苯氟化物系列产品项目可行性论证及相关准备工作。巍华新材2013年设立后生产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直至2018年才开始投产。一是由于巍华新材主要技术来源于巍华化工,但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面临更新换代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建立先进的生产管理体系,巍华新材在建设前进行了大量考察,公司在工艺技术上相比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掌握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做了优化调整,车间设计也更加合理;二是由于公司在土地手续办理及新建项目相关手续审批进度上均不及预期,2015年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项目用地。2016年发行人开始正式实施项目建设,2018年下半年公司氯甲苯车间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19年巍华化工开始逐步停止氟化工生产经营活动,并逐步向巍华新材、江西巍华转移与氟化工相关专利技术。
  2020年巍华化工全面停止氟化工相关的经营活动,并于2020年将剩余的专利、产成品存货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转让给巍华新材。
  巍华新材设立的背景是由于巍华化工所在地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相对较少,产业协同及基础设施配套能力较差,同时巍华化工生产经营所在地不是化工园区,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在扩产方面存在限制,无法满足巍华化工持续发展需求,因此巍华化工选址交通便利且各项配套条件良好的上虞化工园区,与上市公司闰土股份合资发起设立巍华新材专门从事甲苯氯化物及甲苯氟化物业务。随着巍华新材建设项目陆续投产并稳定运行,巍华化工基于自身经营战略调整及合作协议约定,于2019年底逐步停止含氟精细化工相关业务。鉴于巍华化工已停止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业务,其关于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专利不再使用,公司于相关产品投产过程中与巍华化工完成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专利的转让,并按评估作价购买其剩余部分产成品存货。
  本次购买仅涉及巍华化工所拥有的专利及部分产成品存货。本次购买不涉及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的转让,巍华化工原有氟化工产线设备均已拆除并报废处理,原有厂房土地转做他用;本次购买不涉及人员转移的约定,巍华新材基于双向选择原则,在人员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招聘条件,以及相应人员愿意加入公司的基础上,聘用了部分巍华化工人员;本次购买不涉及客户、供应商转移的约定,巍华化工原有客户、供应商履行完毕已签订合同后由巍华新材独立与上下游签署合同,并不存在原有合同转移至巍华新材的情况。
  发行人项目建成投产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能够有效分开,拥有从事主营业务所需完整、独立的原材料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和技术研发体系,能够保持业务独立运营。

  (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发生了4次增资、3次股权转让及1次控股股东分立。
  1、2020年初,巍华新材的股权情况
  2、2020年8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2020年8月25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议案》。
  同日,巍华化工分别与吴顺华、吴江伟、金茶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巍华化工将持有的公司1,650.00万股权按1.75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吴顺华、吴江伟和金茶仙,其中700.00万股转让给吴顺华,650.00万股转让给吴江伟,300.00万股转让给金茶仙。
  3、2020年10月,巍华新材增资
  2020年10月8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巍华化工以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20年10月8日,巍华新材与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巍华新材增资。本次增资作价参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7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8,000.00万元。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7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江西巍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4,000.00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巍华化工以其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发行人增资,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6,300.00万股。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00万元增至18,900.00万元。
  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4号《验资报告》。
  2020年10月19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4、2020年11月,巍华新材增资
  2020年11月6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元,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20年11月6日,巍华新材与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绍兴巍屹3名机构股东以及吴江伟、潘强彪等22位自然人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2.35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18,900.00万元增加至21,200.00万元。对于该部分增资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为股份支付。
  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5号《验资报告》。
  2020年11月24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5、2020年11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2020年11月30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议案》,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日,阮云成、王志明分别与阮静波、阮国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股东王志明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转让完毕后阮静波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股东王志明将其持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让给阮国涛,转让完毕后阮国涛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协议约定上述股份均以每股6.00元的价格转让。
  6、2020年12月,巍华新材增资
  2020年12月22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关于闰土股份及个人股东向公司增资的议案》,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巍华新材与闰土股份及阮国涛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2,500.00万元,闰土股份及阮国涛以货币方式共增加投资11,900.00万元,溢价9,400.00万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其中闰土股份向巍华新材增加投资10,353.00万元、阮国涛向巍华新材增加投资1,547.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21,200.00万元增加至23,700.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4.76元,本次增资定价考虑到了巍华化工以江西巍华股权增资换股、发行人内部员工激励等一揽子交易情况,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对于增资股东超过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为股份支付。
  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6号《验资报告》。
  2020年12月28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7、2021年3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2021年3月31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议案》,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巍华新材股东吴江伟与谢四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吴江伟将持有公司30.00万股的股份以每股2.35元的价格转让给谢四维。对于该部分增资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为股份支付。
  8、2021年4月,巍华新材增资
  2021年4月26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11名外部投资者增资认购公司股份,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巍华新材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等11位新增股东以及巍华化工等32位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新增股东向巍华新材认购2,200.00万股的股份,增资价格为每股8.45元,认购总金额为18,590.00万元,其中2,200.00万元作为新增股本,16,9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23,700.00万元增加至25,900.00万元。
  2021年7月6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99号《验资报告》。
  2021年4月30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9、2021年12月,巍华新材控股股东分立
  2021年11月11日,巍华化工股东会作出决议,巍华化工以存续方式分立为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
  本次分立前,巍华化工注册资本1,68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428.00万元,吴顺华出资176.40万元,金茶仙出资75.60万元。
  本次分立后,巍华化工注册资本为1,48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258.00万元,吴顺华出资155.40万元,金茶仙出资66.60万元;瀛华控股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70.00万元,吴顺华出资21.00万元,金茶仙出资9.00万元。
  本次分立前巍华化工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共同承继。本次分立后,原巍华化工持有的巍华新材股权由瀛华控股继续持有。
  巍华化工分立后,瀛华控股成为巍华新材的控股股东。2021年12月28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瀛华控股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7F1N1P2Y)。
  巍华化工以存续方式分立主要系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财产安排及巍华化工业务重新规划和战略调整,巍华化工为使整体股权架构的搭建更为合理,存续分立为巍华化工(存续公司)和瀛华控股(新设公司)两个主体。本次分立系巍华化工深化整体产业布局的合理调整,巍华化工经过多年发展,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的布局逐渐深化,随着经营战略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巍华新材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发展强劲、内在价值突出,为了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促进巍华新材业务板块更好发展,巍华化工根据业务类型进行调整,采取分立方式,将巍华新材从事的含氟精细化工业务板块单独布局,巍华化工新设分立出瀛华控股管理巍华新材股权,便于巍华新材的进一步资本运作和管理,从而进一步提升巍华新材市场价值。
  根据分立方案,分立前巍华化工持有的全部巍华新材股权由分立后瀛华控股持有。本次分立时参照分立前巍华化工持有的巍华新材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巍华化工总资产的比例,对巍华化工原注册资本1,680.00万元进行了分配,分立后巍华化工注册资本1,480.00万元,瀛华控股注册资本200.00万元。因此分立后注册资本较少的瀛华控股持有较多巍华新材股权具有合理性。
  (三)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定价依据、程序合规性及价款支付情
  况
  1、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定价依据及所履行程序
  综上,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均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价格确定依据具备合理性,相关增资、转让价款已支付,资金来源合法。
  2、同次或相近的增资、转让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存在部分相近增资、转让价格差异情形,系股东基于发行人经营情况结合股权出资、股权激励、相关人员历史贡献、持股方式变更等因素协商确定,业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虽存在差异,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异常。
  (四)发行人委托持股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情况,历史上巍华新材和子公司江西巍华设立时存在委托持股情况。
  1、巍华新材股权代持及解除
  (1)巍华新材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况
  公司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设立时阮云成和王志明系代闰土控股共持有发行人7.00%股份。
  根据阮云成、王志明及闰土控股确认,阮云成和王志明在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闰土控股。闰土控股为便于灵活、高效决策,发起设立巍华新材时,经其股东一致同意,委托阮云成、王志明代为持有巍华新材股份。
  为补充公司经营资金,2016年9月10日,巍华新材召开2016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增资事项,同意公司股东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王志明以货币方式对公司增资,其中阮云成、王志明合计对公司增加投资7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增资的比例为7.00%。根据阮云成、王志明及闰土控股确认,本次增资同样系由闰土控股实际出资。2017年3月,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2)巍华新材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2020年11月,为解除上述股权代持且闰土控股出于自身经营战略考虑减少对化工行业投资,且阮静波、阮国涛看好巍华新材的发展前景。因此经各方协商,闰土控股通过股权转让方式,由阮云成、王志明分别将所持发行人股权直接转让给阮静波、阮国涛。
  2020年11月30日,巍华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股权转让议案》,阮云成、王志明分别与阮静波、阮国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股东王志明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转让完毕后阮静波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股东王志明将其持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转让完毕后阮国涛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协议约定上述股份转让均以每股6.00元的价格转让。阮静波、阮国涛已将股权转让款项支付给阮云成、王志明,阮云成、王志明已将取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股份转让款归还给闰土控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阮云成、王志明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其为闰土控股代持发行人股份事项已彻底解除,代持双方已确认不存在股份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阮静波、阮国涛具备出资能力,受让发行人股权的资金均源于投资收益、个人储蓄等自有资金,未为他人代持发行人股权;阮云成、王志明转让代持股权经实际出资人闰土控股同意并授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不存在潜在纠纷。
  阮国涛与阮静波不存在亲属关系,除共同投资发行人外,尚共同投资闰土控股;阮国涛目前控制之企业长征化工多年前曾为闰土股份前身控股之企业,已变更股权多年,现已不存在关联关系。阮国涛与阮静波、闰土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2、江西巍华股权代持及解除
  (1)江西巍华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况
  江西巍华系由吴顺华、金茶仙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设立时出资凭证,吴顺华、金茶仙的出资款均实际由巍华化工直接汇款至江西巍华,巍华化工当时为吴顺华、金茶仙夫妻持股100.00%的企业,江西巍华设立时实际出资人为巍华化工,实际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
  (2)江西巍华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2007年江西巍华对其股权架构中存在的代持情形进行了还原。2007年3月,吴顺华将其所持江西巍华出资额中的8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巍华化工,同时金茶仙将其所持江西巍华全部出资额6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巍华化工。2007年12月吴顺华继续将其剩余所持江西巍华全部出资额6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巍华化工。
  2007年12月18日,弋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江西巍华工商变更,该次核准变更后巍华化工对江西巍华出资2,000.00万元,持有江西巍华100.00%的股权,设立时股权代持情形已全部还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西巍华股权代持已经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2020年10月,巍华新材与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中约定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巍华新材增资。
  (二)本次收购履行的程序
  2020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2020年10月8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2020年10月8日,为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并保证资产完整性,发行人与公司股东签订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巍华化工将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作价参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0]D0078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出资涉及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8,0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0]D0077号《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出资涉及的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4,000.00万元人民币。参考上述评估报告结果,巍华化工以其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发行人增资,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6,300.00万股。
  本次收购事项巍华新材、江西巍华均已完成工商登记。2020年10月19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巍华新材新的《营业执照》。2020年10月26日,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江西巍华新的《营业执照》。
  (三)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收购江西巍华前后,发行人的经营业务、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公司整合含氟精细化工产品业务板块,聚焦主业,解决同业竞争,同时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未因本次资产重组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经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4,534万股,注册资本为34,534万元。其中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3,2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3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56%;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9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7%;吴江伟、吴顺华、金茶仙、阮国涛等其他股东认缴出资6,45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94%。上述资本均已实际出资。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地址为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5-08-27
参股或控股公司:6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4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

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27亿 815.15万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

子公司 59.00% 1.77亿 -1651.84万 化工产品销售
-

嘉兴长沛昕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子公司 80.58% 5000.0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未披露 2837.89万 未披露 未披露
-

浙江巍兰制冷新材料有限公司

孙公司 65.00% 2000.00万 1.89万
-

绍兴巍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500.00万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