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谢谢您的支持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2022-12-15 | 增发A股 | 2022-12-20 | 9215.00万 | - | - | - |
2022-11-30 | 增发A股 | 2022-11-28 | 4.58亿 | - | - | - |
2017-11-14 | 增发A股 | 2017-11-10 | 5.02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2015-04-03 | 首发A股 | 2015-04-14 | 1.55亿 | 2015-06-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04-30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派思设备”)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12-30 | 交易金额:4658.6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曹县水发启航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
买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曹县水发启航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6,586,460元。 |
公告日期:2023-12-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
买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结构,缩减下属子公司层级,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效能,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下属控股公司股权进行内部无偿划转,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新能源”)将其持有的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隆圣峰”)51%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 |
公告日期:2023-09-15 | 交易金额:7581.6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1.88%股权 |
||
买方:方蕾 | ||
卖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派思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26,636股。 |
公告日期:2022-12-15 | 交易金额:4.5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40.21%股权 |
||
买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控集团”)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水发”)40.2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公告日期:2022-12-07 | 交易金额:4.5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11.86%股权 |
||
买方:洪涛,郑佐关,陈豪 | ||
卖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Energas Ltd. | ||
交易概述: 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873,82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1.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以及EnergasLtd.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9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74.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7%。 根据2022年11月27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中拍平台”)在页面发布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经公开竞价,洪涛、郑佐关、陈豪在中拍平台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451,575,633.4元,前述竞买人尚需按照《竞拍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拍品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
公告日期:2022-09-14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51%股权,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
买方: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吴向东,耿泽 | ||
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天然气全产业链布局的发展战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发新能源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通辽隆圣峰、铁岭市隆圣峰两家公司的51%股权。为保证项目整体性和避免同业竞争,经各方协商确定,通辽隆圣峰拟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前,先行完成对内蒙古博王故里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王故里”)100%股权、通辽宏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宏泰”)51%股权的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获得“昌图—通辽—霍林郭勒”天然气长输管道中“昌图-通辽”段的控制权,实现在蒙东地区向城镇燃气上游的长输管线业务布局。 |
公告日期:2022-04-19 | 交易金额:9169.26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因5台燃气轮机回购事项和石家庄派诚股权转让事项产生的债权 |
||
买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水发燃气拟与公司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因5台燃气轮机回购事项和石家庄派诚股权转让事项产生的债权按评估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21-11-02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派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 |
||
买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杭州贵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公司与杭州贵琥于2021年10月1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杭州贵琥以0元(大写:零元)价格将其持有的上海派罕49%的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额5,390万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转让给公司。 |
公告日期:2021-08-03 | 交易金额:10.9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山东美源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豪迈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上海派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大连瑞隆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睿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豪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美源辰能源100%股权、豪迈新能源100%股权,两公司均为持股型公司,分别持有目标公司绿周能源80%股权、豪佳燃气80%股权。本次交易系派思股份控制的本次交易实施主体上海派思(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大连瑞隆祥、大连睿丰分别持有的美源辰能源60.48%、39.52%股权,即其合计持有的美源辰能源100%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大连豪迈、大连锐狮、大连智达信分别持有的豪迈新能源53.50%、44.50%、2.00%股权,即其合计持有的豪迈新能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美源辰能源及豪迈新能源将成为上海派思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通过上海派思、美源辰能源及豪迈新能源间接控制绿周能源及豪佳燃气。 |
公告日期:2021-06-30 | 交易金额:3016.4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青岛派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的关联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青岛派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派思“)100%股权转让给水发燃气集团,转让价款为3,016.44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4-10 | 交易金额:4.5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思股份”)拟与关联方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控股集团”)签署《关于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拟由水发控股集团向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派思”或“目标公司”)增资,总增资金额为45,000万元,派思股份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鄂尔多斯派思注册资本由50,300万元增至84,131.77万元。派思股份将持有鄂尔多斯派思出资额50,3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59.79%,水发控股集团持有鄂尔多斯派思出资额33,831.77万元,出资比例为40.21%,公司保持对鄂尔多斯派思的控股地位,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公告日期:2020-07-17 | 交易金额:7660.96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部分应收账款 |
||
买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派思燃气(香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时回收流动资金,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期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思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派思燃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香港”)拟与公司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派思投资”)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派思投资。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约为人民币76,609,569.25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7,281,597.43元,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39,327,971.82元。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价格按应收账款评估值人民币76,609,569.25元确定。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后,公司不再享有对应应收账款的权利。 |
公告日期:2020-02-04 | 交易金额:4.1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银川中油精诚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华彗曙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9年11月2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上海华彗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收购优质燃气运营项目。 促进公司天然气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成长为拥有核心竞争力和核心价值的现代化公司。 本次收购上海华彗曙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彗”)持有的银川中油精诚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子长华成天然气有限公司65%股权。 总收购金额不超过55,953.74万元。 |
公告日期:2019-12-14 | 交易金额:1517.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石家庄派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派思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派思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孙公司石家庄派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派思投资。 |
公告日期:2019-08-14 | 交易金额:216.2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4%股权 |
||
买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刘慧俊 | ||
交易概述: 鉴于刘慧俊持有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4%股权,因刘慧俊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所有任职,并决定退出该公司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刘慧俊拟将其持有的4%股权全部转让给派思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6.23万元。 |
公告日期:2019-06-13 | 交易金额:14.8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9.99%股权 |
||
买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标的公司”、“派思股份”)于2018年12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派思投资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冰与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集团”)签订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9.99%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派思投资拟将其持有本公司120,950,353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水发众兴集团(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9%。 |
公告日期:2019-04-22 | 交易金额:5107.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因盾构机业务产生的公司及派思重工应收款项、预付账款等债权 |
||
买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派思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派思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派思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因盾构机业务产生的公司及派思重工应收款项、预付账款等债权按评估值转让给派思投资。 |
公告日期:2018-11-10 | 交易金额:9.50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江西正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肖少贤,陈锡武,黄雨生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的方案为派思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正拓能源全体股东持有的正拓能源100%的股权,同时拟采取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900.00万元,用于标的资产建设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交易税费。 |
公告日期:2017-08-18 | 交易金额:1.8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雅安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隆昌县隆尧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伊川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上蔡县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80%股权,西平县华燃燃气有限公司80%股权,方城县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遂平县华燃燃气有限公司80%股权 |
||
买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燃”)于2017年1月9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收购自贡华燃所持有的雅安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隆昌县隆尧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伊川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上蔡县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蔡华燃”)、西平县华燃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平华燃”)、方城县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城华燃”)和遂平县华燃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平华燃”)各80%的股权。 鉴于雅安华燃实收资本为1,590万元,伊川华燃实收资本为570.94万元,上蔡华燃、西平华燃、方城华燃和遂平华燃实收资本均为0万元,公司受让该等公司80%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该等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将由公司在该等公司各自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
公告日期:2016-11-15 | 交易金额:2207.52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3,000KW级小型燃气轮机制造有关的专有技术 |
||
买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挪威公司Dresser-RandAS处收购并持有3,000KW级小型燃气轮机制造有关的专有技术(以下简称“KG5技术”),由于KG5技术的改进升级工作需要与国内外顶级燃气轮机研发机构合作且后续研发所需资金量巨大,截至目前公司与之前业已达成合作意向的国内研发机构的合作事宜仍然无实质性进展,完成KG5技术的升级并实现产业化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为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与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KG5技术按账面原值作价人民币22,075,200.00元转让给派思投资。交易标的包括:KG5技术控制原理和设计原理相关文件(其中包含辅助设备要求和规格书);KG5技术工程文献、图纸、技术规格书、质量要求;KG5技术设备安装和项目操作手册等。 |
公告日期:2016-09-20 | 交易金额:131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派思上若燃气科技(沧州)有限公司51%股权 |
||
买方:沧州上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金派思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金派思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派思”)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派思上若燃气科技(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上若”)系金派思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系由金派思和沧州上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若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根据金派思与上若投资于2016年9月14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金派思拟将其持有的派思上若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若投资。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派思不再持有派思上若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3-09-15 | 交易金额:7581.67 万元 | 转让比例:1.88 % |
出让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方蕾 | ||
交易影响: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处于司法拍卖中的公司股票共计8,626,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根据阿里拍卖平台公开信息,上述股票已全部完成竞拍。派思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
公告日期:2019-06-13 | 交易金额:148527.03 万元 | 转让比例:29.99 % |
出让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1、本公司引入国有资本股东后,将持续保持经营管理的稳定,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将积极推动本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链上的发展。 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将对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交易完成后,派思投资取得交易对价后,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质押融资款项,以降低股权质押比例,解除派思投资股权质押风险。同时,纾解本公司因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带来的融资压力,提升上市公司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受让方水发众兴集团以聚焦民生,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主导,逐步形成了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工程三大领域,水务、热电、天然气利用三大业务板块,水务、节能环保、热电、燃气、环境科技五大主导产业。其将能有效利用自身优势,为本公司积极提供支持,加快本公司在天然气产业上的战略布局,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10722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计量仪器,借款,房屋出租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本公司对2023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07,224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借款余额及支付担保费用合计100,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及提供服务不超过5,61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不超过510万元,向关联方出租不超过50万元,向关联方收取托管费不超过120万元,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支付物业费用等不超过434万元。 20230519:股东大会通过 20230622: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通辽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霍林郭勒岷通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胜利油田胜利环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LNG,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500万元。 20230711:股东大会通过 20240206:曹县启航自曹县东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分输站接收引自平泰线11#阀室的天然气。目前曹县启航正在办理中石油、中石化的购气开户业务,在与中石油、中石化正式签署供气协议之前,仍沿用以前年度的方式由曹县东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明鸿奥燃气有限公司、东明宏昊燃气有限公司等企业供应天然气。同时,基于城镇燃气公司管网间互联互通的条件,当气源富裕时,曹县启航也向其他城镇燃气公司销售天然气。 20240427: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107,224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3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水发燃气”、“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和持股5%以上持股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燃气集团”)、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集团”)、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2%/年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由公司受托管理禄丰神州燃气有限公司80%股权、利津辛河天然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69.18%股权、曹县东合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按照目标公司审计后年度营业收入的万分之五收取托管费。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11674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计量仪器,借款,房屋出租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16,742.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12-30 | 交易金额:4658.6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曹县水发启航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6,586,460元。 |
公告日期:2023-09-15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认购股份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系公司关联方。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此,燃气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230830: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 202309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5-19 | 交易金额:6109.1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计量仪器,借款,房屋出租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本公司对2022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85,304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借款余额及支付担保费用合计80,3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及提供服务不超过4,36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不超过50万元,向关联方出租不超过40万元,向关联方收取托管费不超过120万元,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支付物业费用等不超过434万元。 20220520: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22: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6109.13万元。 2023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5-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水发燃气”、“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和持股5%以上持股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燃气集团”)、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集团”)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1%/年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2023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12-1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控集团”)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水发”)40.2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公告日期:2022-05-20 | 交易金额:38769.9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计量仪器,借款,房屋出租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本公司对2021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61,645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借款余额及支付担保费用合计60,15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不超过1,400万元,向关联方出租不超过25万元,向关联方收取托管费不超过70万元。 20210512:股东大会通过 20210720: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50万元。 20220308: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岷通天然气投资建设并运营“通辽-霍林郭勒”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气源来自通辽隆圣峰,故会产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自本公告披露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因上述事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20220324: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26: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38769.95万元 202205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5-20 |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众兴为本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拟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或水发众兴为本公司的以上担保提供保证担保作为反担保。 202205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4-02 | 交易金额:9169.2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债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水发燃气拟与公司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因5台燃气轮机回购事项和石家庄派诚股权转让事项产生的债权按评估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22-03-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济南岷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托管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新能源”)收购通辽隆圣峰、铁岭隆圣峰两家公司的51%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同时公司参股的济南岷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成为岷通天然气控股股东,公司联合关联方燃气集团共同获得对“昌图—通辽—霍林郭勒”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控制权交易已完成。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与济南岷通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将其控制的岷通天然气托管给本公司。 2022032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1-26 | 交易金额:2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气”)拟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达润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润泽”)、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本”)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该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总计80,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燃气集团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信达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信达润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6,000万元,水发燃气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4,000万元。 202201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2-22 | 交易金额:4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霍林郭勒岷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由拟控股公司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通辽隆圣峰”为岷通天然气在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翔路支行共计本金4.7亿元贷款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122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2-22 | 交易金额:52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气”)拟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北京立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春资管”)共同设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水发岷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认缴出资额总计2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水发燃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250万元,占比25%;燃气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50万元,占比5%;立春资管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4,700万元,占比70%。燃气集团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与立春资管为有限合伙人。 2021122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1-25 |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科派思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气”)拟与中科派思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派思”)、广东斯坦福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斯坦福”)共同投资成立新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水发燃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00万元,出资比例40%;中科派思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万元,出资比例30%;广东斯坦福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万元,出资比例30%。 |
公告日期:2021-09-24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派思股份”、“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派思”)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和/或其关联方(指水发控股集团和/或水发集团,以下同)为鄂尔多斯派思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根据上述控股股东和/或其关联方的担保范围按公司对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59.79%对其提供反担保。 20201016:股东大会通过 20210924:2021年9月17日,鄂尔多斯水发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同日,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水发集团、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水发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主合同债权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水发控股集团分别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分别以各自持有的鄂尔多斯水发的股权为主合同债权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承担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 |
公告日期:2021-07-20 | 交易金额:611.7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山东水发民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山东水发民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民生商管”)租赁其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房屋(10层东),用作公司总部在济南的办公场所。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760.04平方米,租赁期限三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按照3.15元/平方米/日的价格收取租金,预计年租金总额为203.91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6-30 | 交易金额:3016.4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的关联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青岛派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派思“)100%股权转让给水发燃气集团,转让价款为3,016.44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5-12 | 交易金额:32238.3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内燃机,销售,提供技术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0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4330万元。 20200514: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10: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32238.33万元。 202105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5-12 |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派思股份”、“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和水发众兴控股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控股集团”)以及水发控股集团的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集团”)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202105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3-27 | 交易金额:8421.6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Energas Ltd.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鉴于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其他产业盈利能力不足,目前不具备现金支付上述应付款项的能力。经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延期支付上述款项至2022年4月30日,为保证该笔款项能够到期支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新能源”)拟与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共同签署《有关应收款项的补充协议书》,通过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和水发众兴增加担保物作为延期付款的保证。 202103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7-0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432,455股(含本数)股票,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30.08%(含本数)。本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2日与水发众兴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91128: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受托管理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燃气经营企业股权,并与相关主体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20191210:近日,公司接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的通知,水发集团已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9】106号) 20191214:股东大会通过 20191231: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311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00318: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1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1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00609: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0200701: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6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
公告日期:2020-06-29 | 交易金额:7660.9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应收账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时回收流动资金,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期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思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派思燃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香港”)拟与公司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派思投资”)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派思投资。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约为人民币76,609,569.25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7,281,597.43元,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39,327,971.82元。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价格按应收账款评估值人民币76,609,569.25元确定。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后,公司不再享有对应应收账款的权利。 |
公告日期:2020-05-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认购权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派思的资本实力,促进燃气运营板块业务的快速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关联方水发控股集团对鄂尔多斯派思增资,公司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与水发控股集团、鄂尔多斯派思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签署了《关于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关联方水发控股集团对鄂尔多斯派思增资45,000万元,其中,33,831.77万元计入鄂尔多斯派思实收资本,11,168.23万元计入鄂尔多斯派思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鄂尔多斯派思的注册资本将由50,3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4,131.77万元,公司的出资比例为59.79%,水发控股集团的出资比例为40.21%,鄂尔多斯派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202005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5-14 | 交易金额:22591.5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卡莱瑞佛传热(江苏)有限公司,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派思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换热器,销售,提供技术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本公司对2019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7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借款30,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不超过14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向关联方出租不超过300万元。 20190529:股东大会通过 20200326: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22591.56万元。 202005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5-14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派思股份”、“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和水发众兴控股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控股集团”)以及水发控股集团的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集团”)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202005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1-0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代为培育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公司投资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充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水发众兴集团”)、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在整合资源方面的优势地位,由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及支持公司进一步发展及扩大燃气运营业务。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代为培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代为培育框架协议》。 202001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2-1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交易方:陕西派思燃气产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大连派思动力发展有限公司,卡莱瑞佛传热(江苏)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担保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对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确认。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12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2-1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鑫金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辰双联投资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股权托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避免同业竞争,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将其现存的与本公司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资产托管给本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7日与相关委托方签订《股权托管协议》。 201912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1-28 | 交易金额:151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派思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派思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孙公司石家庄派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派思投资。 |
公告日期:2019-05-29 | 交易金额:8815.4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卡莱瑞佛传热(江苏)有限公司,派思计量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大连派思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换热器,销售,提供技术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卡莱瑞佛传热(江苏)有限公司,派思计量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大连派思动力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采购换热器,销售,提供技术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9800.0000万元。 20180509:股东大会未通过 20180608:股东大会通过 20190427:实际签署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人民币8,815.42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发生额差异不大。 201905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4-22 | 交易金额:510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派思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派思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因盾构机业务产生的公司及派思重工应收款项、预付账款等债权按评估值转让给派思投资。 |
公告日期:2018-11-10 | 交易金额:49225.3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肖少贤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的方案为派思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正拓能源全体股东持有的正拓能源100%的股权,同时拟采取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900.00万元,用于标的资产建设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交易税费。 |
公告日期:2018-06-08 | 交易金额:3885.8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卡莱瑞佛传热(江苏)有限公司,派思计量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大连派思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换热器,销售,提供技术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本公司对2017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预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不超过7,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0170513:股东大会通过 20180410: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885.83万元。 20180509:股东大会未通过 201806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7-19 | 交易金额:214.6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派思透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租房屋,设备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股份”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大连佳诚能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诚能源”)拟将拥有的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的土地、厂房及相关设备租赁给大连派思透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透平”)。 |
公告日期:2017-04-21 | 交易金额:92.6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卡莱瑞佛传热(江苏)有限公司,陕西派思燃气产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换热器,提供服务,销售设备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本公司对2016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预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不超过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201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36,776,932.85元。 20160519:股东大会通过 20170421:2016年度实际发生金额926,536.88元 |
公告日期:2017-02-07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帮助解决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资金周转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预计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公司提供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2017020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11-15 | 交易金额:2207.5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挪威公司Dresser-RandAS处收购并持有3,000KW级小型燃气轮机制造有关的专有技术(以下简称“KG5技术”),由于KG5技术的改进升级工作需要与国内外顶级燃气轮机研发机构合作且后续研发所需资金量巨大,截至目前公司与之前业已达成合作意向的国内研发机构的合作事宜仍然无实质性进展,完成KG5技术的升级并实现产业化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为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与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KG5技术按账面原值作价人民币22,075,200.00元转让给派思投资。交易标的包括:KG5技术控制原理和设计原理相关文件(其中包含辅助设备要求和规格书);KG5技术工程文献、图纸、技术规格书、质量要求;KG5技术设备安装和项目操作手册等。 |
公告日期:2016-05-19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5年度,为帮助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5,500万元,2015年末余额为27,750,454.85元。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业务部门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认识不到位,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鉴于派思投资向公司提供的上述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且收取的资金使用费未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追认。 为了满足公司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预计2016年度派思投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公司提供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016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2-1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内的所有融资由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提供担保(如公司需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等。派思投资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均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602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10-29 | 交易金额:2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Opra Technologies AS | 交易方式:采购设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新能源”)承接了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供能项目,该项目需要购置2台功率为1800KW的OP16型燃气轮机。OP16型燃气轮机的供应商为Opra Technologies AS的下属全资子公司。Opra Technologies AS系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于2015年9月收购并实际控制的一家挪威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06 | 原始质押股数:7552.633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04至 2023-12-13 |
出质人: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7月04日将其持有的7552.6333万股股份质押给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2-22 | 原始质押股数:7552.633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2-20至 2023-04-24 |
出质人: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将其持有的7552.6333万股股份质押给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7-06 | 本次解押股数:7552.6333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7-04 |
解押相关说明:
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7月04日将质押给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7552.6333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0-22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0-16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0-22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0-17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将质押给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8-08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8-02至 -- |
出质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02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31 | 原始质押股数:4011.3184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7-29至 -- |
出质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水发众兴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113,184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简称“中信银行济南分行”),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5%,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7月29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19 | 原始质押股数:129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11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EnergasLtd.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75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8%,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97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2%,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上述质押均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9-15 | 本次解押股数:862.663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09月13日将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的862.663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19 | 原始质押股数:27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11至 -- |
出质人:Energas Ltd. | ||
质权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Energas Ltd.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75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8%,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97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2%,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上述质押均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06 | 本次解押股数:27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12-02 |
解押相关说明:
Energas Ltd.于2022年12月02日将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的277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27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24至 -- |
出质人:Energas Ltd. | ||
质权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Energas Ltd.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4月24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06 | 本次解押股数:9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Energas Ltd.于2022年12月02日将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的9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12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04至 -- |
出质人:Energas Ltd. | ||
质权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同时,EnergasLtd.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00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8%,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4月4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4-20 | 本次解押股数:2415.112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Energas Ltd.于2021年04月15日将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的2415.1122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2-28 | 原始质押股数:25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2-22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45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集团”),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1%,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2月22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27 | 本次解押股数:25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26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份43,25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集团”)的无限售流通股份27,610,000股和25,450,000股,共计96,31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88%。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2-12 | 原始质押股数:276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1-30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30日将其持有的276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27 | 本次解押股数:276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26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份43,25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集团”)的无限售流通股份27,610,000股和25,450,000股,共计96,31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88%。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2-25 | 原始质押股数:72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2-21至 -- |
出质人:Energas Ltd. | ||
质权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EnergasLtd.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75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4%,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1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4-12 | 本次解押股数:72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4-11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EnergasLtd.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EnergasLtd.将其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72,75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4%。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2-01 | 原始质押股数:3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30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峰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900,000股质押给江峰,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7%,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30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26 | 本次解押股数:3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25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江峰的无限售流通股份1,030,000股和3,900,000股、质押给陈小洪的无限售流通股1,030,000股、质押给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同)的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和1,500,000股,共计15,46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3%。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27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23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融元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8年10月23日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股质押给中融元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5%,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3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4-12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4-11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质押给中融元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上述解除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27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24至 2019-01-23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8年10月24日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质押给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4日,质押期限为自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26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25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江峰的无限售流通股份1,030,000股和3,900,000股、质押给陈小洪的无限售流通股1,030,000股、质押给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同)的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和1,500,000股,共计15,46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3%。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13 | 原始质押股数:434.03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07至 2020-01-24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8年9月7日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4,340,300股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9月7日,质押期限为自2018年9月7日至2020年1月24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31 | 本次解押股数:434.03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30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30日将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434.03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08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5至 2019-02-01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合计11,00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质押期限起始日为2017年4月25日,届满日期分别为 2018年9月5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9月14日。上述质押系对2016年7月28日办理的14,080,000股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6-087号《派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6年9月5日办理的28,170,000股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6-092号《派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6年9月14日办理的42,250,000股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6-095号《派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的补充质押,补充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4月25日。购回交易日由2018年9月5日延期至2019年2月1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09 | 本次解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08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08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08 | 原始质押股数:422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14至 2019-02-01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42,25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9月14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4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购回交易日由2018年9月14日延期至2019年2月1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09 | 本次解押股数:337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08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份54,14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08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05至 2019-02-01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9月5日,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17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公告2016-092);2017年4月25日派思投资对本次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1,100万股,其中对应本单业务股份数366万股(详见公司公告2017-026),2018年1月4日提前回购解除质押938万股(详见公司公告2018-001);2018年9月5日派思投资对本次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300万股,并将购回交易日由2018年9月5日延期至2019年2月1日。上述补充质押手续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手续已办理完成。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09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08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08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08 | 原始质押股数:63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05至 2019-02-01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9月14日,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225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公告2016-095);2017年4月25日派思投资对本次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1,100万股,其中对应本单业务股份数551万股(详见公司公告2017-026);2018年9月5日派思投资对本次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638万股,并拟将购回交易日由2018年9月14日延期至2019年2月1日。上述补充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交易手续正在办理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09 | 本次解押股数:63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08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08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3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08 | 原始质押股数:281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05至 2019-02-01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8,17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0%,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9月5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5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购回交易日由2018年9月5日延期至2019年2月1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31 | 本次解押股数:169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30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30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9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3 | 原始质押股数:8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27至 2018-08-29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楚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400,000股质押给上海楚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7月27日,质押期限为自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27 | 本次解押股数:8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25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8年10月25日将其质押给上海楚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份8,40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上述解除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26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24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融元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股质押给中融元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7月24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9-08 | 本次解押股数: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9-07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07日将质押给中融元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05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25至 2019-05-24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500,000股质押给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7%,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质押期限为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24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26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25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江峰的无限售流通股份1,030,000股和3,900,000股、质押给陈小洪的无限售流通股1,030,000股、质押给台州红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同)的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和1,500,000股,共计15,46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3%。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3-21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20至 2018-06-20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湖北福睿福尚商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3,000,000股质押给湖北福睿福尚商贸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4%,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3月15日,质押期限为自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05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5-30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8年5月30日将其质押给湖北福睿福尚商贸有限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3,00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4%。上述解除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22 | 原始质押股数:159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0至 2022-11-16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近日将其持有的15,91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92%)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0日,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22年11月16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2-10 | 本次解押股数:159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2-09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15,91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4%。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10 | 原始质押股数:22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16至 2022-11-16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2,900,000股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7%,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1月8日,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6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2 | 原始质押股数:432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31至 2018-07-30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43,25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7月31日,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0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27 | 本次解押股数:432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26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份43,25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集团”)的无限售流通股份27,610,000股和25,450,000股,共计96,31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88%。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22 | 原始质押股数:733.5387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6至 2018-06-15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黑龙江瀚华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7,335,387股质押给黑龙江瀚华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1%,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6月16日,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15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27 | 本次解押股数:733.5387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26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派思投资于近期将其质押给黑龙江瀚华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份7,335,387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4 | 原始质押股数:5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9至 2018-06-08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5,450,000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6月9日,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8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29 | 本次解押股数:5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28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7年7月28日将其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28,45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9%。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4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9至 2018-06-08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王宇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0,000,000股质押给自然人王宇,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3%,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6月12日,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8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7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1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7年6月21日将其质押给自然人王宇的限售流通股份10,00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9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19-10-17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550,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10月17日。作为对2016年9月5日办理的3,600,000股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6-096号《派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的补充质押,补充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4月27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8-24 | 本次解押股数:5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8-22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2日将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5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5 | 原始质押股数:48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1至 2018-04-23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4,840,000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4月21日,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3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26 | 本次解押股数:48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21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7年7月21日将其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4,84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30 | 原始质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8至 2019-12-27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23,000,000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9%,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8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29 | 本次解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28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7年7月28日将其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28,45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9%。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1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17至 2019-10-17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3,600,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8%,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17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8-24 | 本次解押股数:3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8-22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2日将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3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30 | 原始质押股数:140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8至 2018-07-27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4,08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5%,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7月28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7月28日至2018年7月27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22 | 本次解押股数:140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21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0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07 | 原始质押股数:42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6至 2017-06-05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4,29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2%,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6月6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5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2-20 | 本次解押股数:1287.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2-19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6年12月19日将其原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2,87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3.52%。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30 | 原始质押股数:5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8至 2018-05-07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5,40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9%,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0-29 | 本次解押股数:16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0-28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6年10月28日将其原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20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4.43%。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3-11 | 原始质押股数:115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3-07至 2017-03-06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1,56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0%,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3月7日,质押期限为2016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6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09 | 本次解押股数:346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08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6年9月8日将其原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4,68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9.48%。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3-03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29至 2018-04-28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王宇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5,000,000股质押给自然人王宇,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2月29日,质押期限为2016年2月29日至2018年4月28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3-11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3-09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3月10日,公司接到派思投资通知,派思投资于2016年3月9日将其原质押给自然人王宇的公司1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2.46%。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7 | 原始质押股数:178.01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1-26至 2020-01-25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780,100股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月26日,质押期限为2020年1月25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9-13 | 本次解押股数:534.03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9-06 |
解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06日将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534.03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11 | 原始质押股数:130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09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3,01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1%,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9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8-04 | 本次解押股数:390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8-03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6年8月3日将其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的39,03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0.67%。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8-29 | 原始质押股数:37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8-27至 2016-08-26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5年8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8月27日,约定购回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上述质押已在广发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3-03 | 本次解押股数:37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3-01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3月2日,公司接到派思投资通知,派思投资于2016年3月1日将其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13,71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1.39%。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16 | 原始质押股数:88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6-12至 --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8,820,000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2%,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6月12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6-18 | 本次解押股数:88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6-17 |
解押相关说明:
派思投资于2016年6月17日将其原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8,82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7.24%。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13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6-11至 2016-06-10 |
出质人: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1日,约定购回日期为2016年6月10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3-03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3-01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3月2日,公司接到派思投资通知,派思投资于2016年3月1日将其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13,71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1.39%。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同花顺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同花顺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同花顺对在同花顺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同花顺提供的包括同花顺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同花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