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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华之杰系由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华之杰商务、上海侃拓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00万元。
根据公证天业于2016年9月4日出具的“苏公W[2016]A103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的净资产为13,509.10万元。根据中天评估于2016年9月8日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6]第203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资产净额评估价值为21,211.16万元。
2016年9月15日,华之杰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华之杰有限以经审计的净...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华之杰系由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华之杰商务、上海侃拓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00万元。
根据公证天业于2016年9月4日出具的“苏公W[2016]A103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的净资产为13,509.10万元。根据中天评估于2016年9月8日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6]第203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资产净额评估价值为21,211.16万元。
2016年9月15日,华之杰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华之杰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按1:0.55518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500.00万元,其余6,009.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9月23日,公证天业对发起人的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6]B157号”《验资报告》。2022年10月26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22]6-74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对上述验资事项进行了复核。
2016年10月17日,发行人取得苏州市吴中区商务局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吴中商务资备20160000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00万元。2016年10月18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和《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10月18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批准,公司以公证天业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16]A1037号)所确定的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净资产额13,509.10万元为基础,按1:0.55518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中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0万元,其余6,009.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年11月2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2801654XC)。
(二)公司设立及变更情况.
1、2001年6月,华之杰有限设立.
2001年5月,华之杰商务与中国香港佳贸签署《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章程》,由华之杰商务与中国香港佳贸共同出资设立华之杰有限,投资总额为14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00.00万美元,其中华之杰商务出资额为5.00万美元,中国香港佳贸出资额为95.00万美元。
2001年5月29日,吴县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港商合资企业“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吴外资(2001)字第168号),同意华之杰商务与中国香港佳贸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章程生效;华之杰有限投资总额140.00万美元,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其中:华之杰商务出资5.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0%;中国香港佳贸出资95.00万美元现汇,占注册资本的95.00%;双方应缴出资额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先缴付15.00%,余额在一年半内缴清;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手机零部件、电脑周边产品和电器电子元器件、接插件;经营期限30年。
2001年5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01年6月6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苏总字第009991号)。
2、2002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年12月1日,中国香港佳贸、超能公司及华之杰商务共同签署《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中国香港佳贸将其持有华之杰有限95.00%的股权转让给超能公司。2002年12月1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2年12月23日,苏州市吴中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经营企业“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吴外资(2002)字第528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由超能公司在200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出资。
2002年12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之杰有限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02年12月25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3年6月,第一次注册实缴资本变更.
2002年12月26日,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信验字(2002)第856号),确认截至2002年12月24日,华之杰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合计19.33万美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3年6月2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5年4月,第二次注册实缴资本变更.
2005年4月4日,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信验字(2005)第105号),确认截至2005年3月22日,华之杰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计80.50万美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5年4月4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5年4月,第三次注册实缴资本变更.
2005年4月13日,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信验字(2005)第141号),确认截至2005年4月12日,华之杰有限已收到股东华之杰商务缴纳的第三期注册资本合计0.17万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5年4月13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07年12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7年8月18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1)公司总投资由140.00万美元增加至252.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00.00万美元增加至180.00万美元,新增8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全部以现汇美元投入,其中超能公司出资76.00万美元,华之杰商务出资4.00万美元。投资双方按各自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缴付20.00%,余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缴清;(2)修订合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07年9月20日,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吴中区分局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吴外资[2007]字第504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2007年9月25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对新增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的出资方式进行变更,其中,中方以等值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4.00万美元,外方出资76.00万美元,由原以美元现汇出资调整为“以其在中国投资的另一家外资企业华捷电子所取得的2006年度税后等值人民币利润76.00万美元出资”,并相应修改合同/公司章程。
2007年9月28日,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吴中区分局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吴外资[2007]字第533号),同意董事会上述变更事项。
2007年9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07年12月5日,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新验字[2007]第0564号),确认截至2007年12月4日,华之杰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80.00万美元,出资方式为4.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现汇,利润再投资76.00万美元。
2007年12月20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08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11月18日,超能公司与华捷电子、华之杰商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超能公司将其持有华之杰有限70.00%的股权以126.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华捷电子。
2007年12月1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华之杰有限制定了章程修正案。
2008年1月7日,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吴中区分局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吴外资[2008]字第017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8年1月1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之杰有限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08年1月25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0年7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7月8日,华捷电子与颖策商务、华之杰商务、超能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捷电子将其持有华之杰有限70.00%股权以2,417.0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颖策商务。2010年7月10日,华捷电子与颖策商务、华之杰商务、超能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为平价转让,即126.00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
2010年7月6日、2010年7月10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华之杰商务和超能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年7月8日,华之杰有限制定了章程修正案。
2010年7月15日,苏州市商务局吴中分局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吴外资[2010]198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0年7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之杰有限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10年7月16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4年12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4年11月4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出具《股权投资涉及的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S115号),评估结果为:华捷电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9,913.37万元。
2014年11月10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1)公司投资总额由252.00万美元增加至658.6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80.00万美元增至470.43万美元;(2)新增注册资本由颖策商务、华之杰商务和超能公司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全部股权作价9,913.37万元出资,其中290.43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相应股权变更至华之杰有限名下,其中华之杰商务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20.00%股权作价1,982.67万元,股权出资金额58.09万美元,颖策商务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51.00%股权作价5,055.82万元,股权出资金额148.12万美元,超能公司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29.00%股权作价2,874.88万元,股权出资金额84.22万美元;(3)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4年11月10日,华之杰有限制定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4年12月8日,苏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商外资[2014]750号),同意前述增资事宜。
2014年12月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之杰有限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14年12月10日,张家港市商务局核发了《关于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投资方股权变更暨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张商审[2014]219号),同意华捷电子的投资方变更为华之杰有限,华捷电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企业(属内资企业)。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S[2020]B005号),截至2014年12月22日,华之杰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增资款290.43万美元,华之杰有限新增实收资本(股本)290.43万美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的全部股权出资。
2014年12月12日,华捷电子就其股东变更为华之杰有限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华捷电子成为华之杰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2月22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0、2016年7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年7月12日,颖策商务分别与上海旌方、上海侃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颖策商务将其持有的华之杰有限15.00%的股权以4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旌方,将其持有的华之杰有限4.00%的股权以56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侃拓。
2016年7月12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6年7月12日,华之杰有限制定了章程修正案。
2016年7月14日,苏州市吴中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修改公司章程、合同的批复》(吴商[2016]232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6年7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之杰有限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1]37038号)。
2016年7月26日,华之杰有限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1、2016年11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4日,公证天业出具《审计报告》(苏公W[2016]A1037号),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509.10万元。
2016年9月8日,中天评估出具《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项目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6)第2032号),截至2016年7月31日,华之杰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1,211.16万元。
2016年9月15日,华之杰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6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将华之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5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3,509.10万元,按照1:0.555181的比例折成股本总额为7,500.00万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7,500.00万元,超出部分6,009.10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折股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原公司章程、合资合同作废。
2016年9月23日,公证天业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16]B157号),确认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已将截止2016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09.10万元折合股份7,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7,5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股本),其余6,009.1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2年10月26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2]6-74号),对上述验资事项进行了复核,确认截至2016年10月1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3,509.10万元,前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股本7,500.00万元、资本公积6,009.10万元。
2016年10月17日,苏州市吴中区商务局向发行人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吴中商务资备201600001)。
2016年10月18日,发行人召开首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10月18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和《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11月2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2801654XC)。
12、2022年9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2年9月3日,华之杰商务与江苏毅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之杰商务将其持有华之杰4.00%的股权以6,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毅达。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2801654XC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股份总数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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