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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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2 | 可转债 | 2018-03-06 | 7.64亿 | 2019-06-30 | 0.00 | 94.12% |
2016-09-07 | 增发A股 | 2016-09-01 | 6.19亿 | 2019-12-31 | 0.00 | 74.35% |
2015-02-02 | 首发A股 | 2015-02-10 | 5.73亿 | 2018-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1-11-2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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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福建永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永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永通控股的股东福建永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永瑞”)、福建永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永煦”)及富春江集团与广州工控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永通控股成为仅直接持有杭电股份207,000,000股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现在总股本的29.95%)的股东后,福建永瑞、福建永熙拟向广州工控转让其持有的永通控股100%股权。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各方协商,并参照本协议签署日前公司60日成交均价,永通控股持有的公司29.95%股权的交易价格初定为15.5166亿元。双方在此基础上结合永通控股其余资产负债的审计评估结果确定永通控股100%股权的转让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待广州工控完成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后,通过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最终转让价格中所对应的公司每股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 |
公告日期:2021-05-1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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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正式协议”)尚未签署。永通控股尚需对其持有除上市公司29.95%股权外的其他资产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包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1.31%上市公司股份至富春江集团,此外将持有的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集团”)74.90%的股权转让给永通控股原股东新设公司。 |
公告日期:2021-11-2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福建永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永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永通控股,持有公司207,000,000股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95%),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及富春江集团方承诺不主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协助其他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不与除广州工控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之间签署或设置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委托或其他可能影响广州工控对上市公司享有控制权的协议、文件及安排,保障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确定性。 若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交易各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的治理,广州工控通过提名5名董事会成员(占董事会成员总数量的55.56%)以及提名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方式形成对公司实质有效的控制。同时,协议约定广州工控会尽量保持公司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尽量保持公司现有经营战略、管理制度及决策机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且保持公司员工总体薪酬水平稳定,以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主动性。 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 |
公告日期:2021-05-1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30 % |
出让方: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永通控股,持有公司207,000,000股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95%),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及富春江集团方承诺不主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协助其他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不与除广州工控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之间签署或设置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委托或其他可能影响广州工控对上市公司享有控制权的协议、文件及安排,保障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确定性。 若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交易各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的治理,广州工控通过提名5名董事会成员(占董事会成员总数量的55.56%)以及提名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方式形成对公司实质有效的控制。同时,协议约定广州工控会尽量保持公司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尽量保持公司现有经营战略、管理制度及决策机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且保持公司员工总体薪酬水平稳定,以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主动性。 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 |
公告日期:2024-04-17 | 交易金额:1650.4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采购商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公司预计与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2,500,000.00元。 20240417: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6504137.74元。 |
公告日期:2024-04-17 | 交易金额:3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采购商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100.0000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30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8至 2018-06-30 |
出质人: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集团”)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富春江集团于2017年12月28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0.58%,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8日,质押期限自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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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2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2日将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5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2至 2018-06-30 |
出质人: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富春江集团于2017年6月12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2.91%,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6月12日,质押期限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质押作为对2016年12月28日办理的110,000,000股股票质押事项(详见《杭电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编号:2016-062)、2017年5月12日办理的10,000,000股股票质押事项(详见《杭电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编号:2017-021)的补充质押,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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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2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2日将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2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