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2010年8月永安有限设立。
永安有限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成立时的名称“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有限公司”,是由孙继胜、索军、黄得云、陶安平共同出资,经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核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根据孙继胜、索军、黄得云、陶安平于2010年7月1日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和《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有限公司章程》,永安有限出资采用分期出资的方式,首期出资100万元,其余部分由各股东按出资额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010年8月18日,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以《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验证报告书》(常汇会验...查看全部▼
(一)2010年8月永安有限设立。
永安有限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成立时的名称“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有限公司”,是由孙继胜、索军、黄得云、陶安平共同出资,经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核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根据孙继胜、索军、黄得云、陶安平于2010年7月1日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和《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有限公司章程》,永安有限出资采用分期出资的方式,首期出资100万元,其余部分由各股东按出资额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010年8月18日,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以《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验证报告书》(常汇会验(2010)内476号)验证,截至2010年7月30日,永安有限已收到孙继胜、索军、黄得云、陶安平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二)2011年7月第一次变更实收资本。
2011年7月9日,永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缴纳第二期出资(实收资本)10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认缴。
2011年7月14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验资报告》(苏公C[2011]B062号)验证,截至2011年7月12日,永安有限已收到股东各方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即本期实收资本1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三)2012年3月第二次变更实收资本及第一次增资。
2012年3月19日,永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实收资本300万元,同时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认缴。
2012年3月27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验资报告》(苏公C[2012]B018号)验证,截至2012年3月26日,永安有限已收到股东各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3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四)2012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12年9月6日,永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611.1111万元,增资部分由上海福弘认缴;同意上海福弘对公司投资2,000万元,其中61.111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38.888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9月12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验资报告》(苏公C[2012]B088号)验证,截至2012年9月11日,永安有限已收到上海福弘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61.1111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五)2013年7月第三次增资。
2013年7月15日,永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43.2748万元,增资部分分别由上海福弘、青企联合、青年创业出资认缴;同意上海福弘投资800万元,其中12.865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87.13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青企联合投资600万元,其中9.649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350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青年创业投资600万元,其中9.649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350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7月19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验资报告》(苏公C[2013]B074号)验证,截至2013年7月18日,永安有限已收到上海福弘、青企联合、青年创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321,637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六)2013年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7月24日,永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孙继胜将其持有的公司1.8%的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11.5789万元以3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州远为,公司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常州远为系发行人管理层持股平台。
2013年7月24日,孙继胜与常州远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七)2013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8月20日,永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黄得云将其持有的公司0.5%的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3.2163万元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州创尔立,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公司股东索军将其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6.4327万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州创尔立,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年8月20日,黄得云和索军分别与常州创尔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八)2013年8月第四次增资。
2013年8月25日,永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70.0779万元,由新股东苏州冠新认缴;苏州冠新投资1,800万元,其中26.803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73.196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3年8月28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验资报告》(苏公C[2013]B078号)验证,截至2013年8月27日,永安有限已收到苏州冠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6.8031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九)2013年10月股份公司设立。
2013年10月15日,银信评估出具编号为“苏银信评报字[2013]第151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8月31日,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132.29万元,评估值为10,851.59万元,增值率7.10%。
2013年10月31日,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永安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通过永安有限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以永安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3年8月31日的净资产101,322,868.75元,按1:0.5922的比例折合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股本总额6,000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目前各自在永安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201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3年10月31日,致同以《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3)第320ZA0188号)验证,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东投入的资本101,322,868.75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60,000,000.00元。
(十)2014年8月第五次增资。
2014年8月1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深创投、常州红土创投、上海福弘、青企联合、青年创业对公司增资5,000万元,其中4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9月5日,致同以《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4)第320ZB0148号)验证,截至2014年8月31日,公司已收到深创投、常州红土创投、上海福弘、青企联合、青年创业缴纳的投资款合计50,00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4,00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合计46,000,0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4年8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7000144869)。
(十一)2014年12月第六次增资。
2014年12月20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上海云鑫对公司增资10,000万元,其中8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2月30日,致同以《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4)第320ZB0272号)验证,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上海云鑫缴纳的投资款合计100,00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8,00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合计92,000,0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2014年12月25日,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7000144869),公司更名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5元/股。2017年8月,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3776,股票简称:永安行。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9600万元,股本总数9600万股。
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840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440万股。本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440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8,864,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648万。2020年12月,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13609,债券简称“永安转债”。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23,263.3605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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