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详细情况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Zhejiang Cheng Yi Pharmaceutical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医药生物 — 化学制药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chengyipharma.com
主营业务: 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关节类药物 、利尿类药物 、抗病毒类药物 、维生素类药物 、免疫抑制剂 、抗肿瘤类药物 、安神补脑类药物 、核苷酸类 、果糖类 、嘌呤类 、利胆类药物
控股股东: 颜贻意 (持有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88%)
实际控制人: 颜贻意 (持有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88%)
最终控制人: 颜贻意 (持有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88%)
董事长: 颜贻意 董  秘: 柯泽慧 法人代表: 赵春建
总 经 理: 赵春建 注册资金: 3.27亿元 员工人数: 738
电  话: 86-021-33283295 传  真: 86-021-33283305 邮 编: 201100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988弄富力悦都20幢9号7层
公司简介: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疗效范围涉及关节炎类、利尿类、安神补脑类、抗病毒及抗肿瘤类等,主要产品包括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托拉塞米注射液及胶囊、天麻素原料药、利巴韦林及硫唑嘌呤原料药等。其中,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天麻素原料药及利巴韦林制剂主攻国内市场,硫唑嘌呤原料药主要出口。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颜贻意 董事长,董事
7718万
97.21万(估)
2 赵春建 董事
0
--
3 柯泽慧 董事
737.6万
--
4 任秉钧 董事
576.2万
--
5 厉市生 董事
230.5万
--
6 邱克荣 董事
267.2万
--
7 金涛 独立董事
0
--
8 夏法沪 独立董事
0
--
9 陈志刚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1-06-22 发行数量:2130.00万股 发行价格:15.76元
上市日期:2017-03-15 发行市盈率:20.6700倍 预计募资:2.8亿元
首日开盘价:18.91元 发行中签率 0.03% 实际募资:3.36亿元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浙江诚意前身温州市第三制药厂历史沿革。
  (1)1966年10月温三药前身铜山制药厂开业。
  温三药前身最早为1966年10月开业的铜山制药厂,1982年5月登记为洞头县铜山制药厂,企业注册资金为18.18万元,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负责人为颜贻意。此后企业历尽多次增资,到1989年11月,注册资本增至82.2万元。
  (2)1991年8月铜山制药厂更名为温三药。
  1991年7月16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厅联合下发浙医药企质字(91)45号、浙卫(91)322号文件《关于同意洞头县铜山制药厂更名为温州市第三制药厂的批复》。1991...查看全部▼

  1、浙江诚意前身温州市第三制药厂历史沿革。
  (1)1966年10月温三药前身铜山制药厂开业。
  温三药前身最早为1966年10月开业的铜山制药厂,1982年5月登记为洞头县铜山制药厂,企业注册资金为18.18万元,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负责人为颜贻意。此后企业历尽多次增资,到1989年11月,注册资本增至82.2万元。
  (2)1991年8月铜山制药厂更名为温三药。
  1991年7月16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厅联合下发浙医药企质字(91)45号、浙卫(91)322号文件《关于同意洞头县铜山制药厂更名为温州市第三制药厂的批复》。1991年8月17日,铜山制药厂名称正式变更为温州市第三制药厂,注册资本增至217.59万元。
  (3)1994年—2000年温三药实行公有民营。
  1994年3月18日,洞头县经济委员会、浙江省洞头县财政税务局代表县人民政府与温州市第三制药厂经营管理层代表颜贻意签订了《公有民营合同书》,约定:
  ①公有民营期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由颜贻意担任法人代表并负责组建团队经营企业。
  ②公有民营期间,企业仍为集体经济性质但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享有温三药全部资产的使用权,按年缴纳资产使用费。其中,1994年至1995年间资产使用费为每年5万元,1996年至1998年间资产使用费为每年为10万元,1999年至2000年间资产使用费为每年15万元。
  ③公有民营期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5%(企业纳税按33%申报,将15%部分上缴,18%作为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款直接留存企业,形成国有资本金),国家统一所得税率与实际税负的差额部分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或技改贷款,属国家所有,调增国有资本金。
  ④公有民营期间经营实现的利润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A、上缴企业所得税15%,同时按国家统一的所得税率与实征税率的差额计入国家资本金(即前述18%税收留存部分),属国家所有;B、缴纳资产使用费;C、以企业净利润扣除前述A、B项资金后的数额为基数,提取10%的公益金和提取25%企业公积金;D、以企业净利润扣除前述A、B项资金后的数额为基数,提取20%的风险金,上缴主管部门专项存储,待经营结束,结余部分归还给经营者;E、剩余部分归由经营者自主分配。
  在公有民营期间,温三药进行了两次注册资本变更,1996年11月,注册资本增加至351.55万元,1997年3月,注册资本增加至1,050.13万元。
  2、2001年,温三药改制设立浙江诚意。
  2000年9月,为进一步促进温三药的长远发展,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洞头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温三药进行改制。其改制工作主要履行了以下程序:
  (1)成立改制领导小组2000年9月,根据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洞政办机[2000]20号《关于成立洞头县温州市第三制药厂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洞头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员成立了温三药改制工作指导小组,同月,温三药也成立了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转制方案。
  (2)改制前的审计和评估①审计2000年10月,受洞头县人民政府委托,洞头县审计局对温三药自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2000年12月12日,洞头县审计局出具了洞审意[2000]26号《洞头县审计局关于温州市第三制药厂1994年1月至2000年9月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意见》及洞审决[2000]26号《洞头县审计局关于温州市第三制药厂1994年1月至2000年9月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决定》,根据审计决定书,截至2000年9月30日,温三药资产总额为90,369,970.18元,负债为19,168,438.95元,所有者权益为71,201,531.23元。
  ②评估2000年12月,温三药聘请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温三药进行了评估,根据《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转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杭立评报字(2000)第136号),经评估温三药总资产为90,233,044.00元,负债为19,112,504.52元,所有者权益为71,120,539.48元,较原审计的账面价值71,201,531.23元减少80,991.75元,减值率为0.11%。
  ③确定国有资本金数额2001年3月28日,洞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洞国资(2001)2号《关于对温州市第三制药厂国有资本金确认的通知》,确认温三药在公有民营期间(1994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形成国有资本金为2,006.1734万元。
  (3)转制方案制定及审批。
  2001年3月,温三药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转制方案及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含温三药国有资本金及集体资产界定、原承包经营者在改制后企业中的出资安排、原有温三药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安排,温三药改制后股权结构设置等方面。
  2001年3月24日,温三药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转制方案(草案)》和《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转制方案实施细则(草案)》。
  2001年3月26日,温三药向洞头县经济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提请确认温三药转制方案(草案)等文本的请示》(温三药政字(2001)21号),请求洞头县经济委员会对转制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确认。
  2001年4月2日,洞头县经济委员会出具了洞经(2001)12号《关于确认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转制方案及实施细则的批复》,同意温三药转制方案及实施细则。
  (4)转制方案的实施①温三药国有资本金及集体净资产的处理根据转制方案,国有资本及集体资产界定以洞头县审计局对温三药的审计决定为基础(审计截止日为2000年9月30日),并延至200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A、对温三药账面资产的调整为体现温三药真实的资产情况,对温三药截至200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以下调整:根据2000年度温三药经营情况,提取应缴纳税金、应支付的承包者风险金、未分配收益及其他负债共计4,291.0951万元;冲减递延资产和土地增值入账金额338.0442万元;冲减坏账损失124.9742万元;冲销不良资产723.3492万元。
  经过上述调整后,温三药剩余国有资本金和集体净资产分别为2,006.1734万元和1,920.3176万元。
  因处于改制过度期,2001年1-3月温三药经营亏损4,635,717.07元。为顺利完成改制工作,转制方案中确定对温三药2001年1-3月经营亏损可从上述国有资本金和集体净资产中提取部分予以弥补。
  B、国有资本金处置根据2001年4月17日,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洞委发[2001]44号《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温三药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规定》,国有资本金20,061,734.00元按如下方法处置:
  a、提取30%无偿划拨给转制后新企业,作为引聘专业技术人才的配股量化资金,该项资金的所有权归属转制后的新企业;b、按2000年全县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和医疗补助中限标准提取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安置和医疗补助费。
  c、提取500万元用于新产品开发;d、提取100万元弥补温三药2001年1-3月的经营性亏损;e、剩余部分国有资本金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借款,从2003年开始,分三年归还县财政,每年归还三分之一,逾期不还的,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2001年5月3日,温三药向洞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递交了温三药政字[2001]37号《关于要求核减国有资本金的请示》,请求确认核减国有资本金12,851,420.20元。2001年7月3日,洞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洞国资[2001]9号《关于同意调减国有资本金的批复》,同意按上述四项内容共计调减温三药“公有民营”期间的国有资本金12,851,420.20元,调减后国有资本金余额7,210,313.80元转为长期借款。
  2007年2月4日,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下发洞委发[2007]24号《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支持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发展优惠政策的意见》,同意温三药改制设立浙江诚意时占用的国有资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从2007年起分四年归还,具体为2007-2009年每年各归还200万元,剩余的在2010年一次性还清。还款期间仍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截至2010年11月10日,上述国有资本金借款及借款期间形成的资金占用利息607,334元已由浙江诚意全部归还完毕。2011年10月26日,洞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了《关于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前身温州市第三制药厂改制有关政策确认的复函》,确认国有资本金余额7,210,313.80元及借款期间形成的占款利息607,334元已归还完毕。
  ②原承包经营者在改制后企业中的出资安排根据转制方案及实施细则,原温三药承包经营者如仍在改制后企业参股的,可根据其出资比例,直接用其应分配所得出资。根据洞头县审计局出具的洞审决[2000]26号《洞头县审计局关于温州市第三制药厂1994年1月至2000年9月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决定》,截至2000年9月30日,“公有民营”期间经营者剩余的承包风险金为5,580,607.47元。根据“公有民营”分配方案,2000年度当年承包经营者应分配收益为1,904.2981万元。
  上述“公有民营”期间历年提取尚未分配的承包风险金和2000年度承包经营分配所得合计2,462.36万元,原温三药承包经营团队决定以其中部分共计1,650万元用于在改制后的企业中的出资。
  ③技术股出资安排技术股出资750万元,其中从国有资本金中提取6,018,520.20元,从企业集体资产中提取1,481,479.80元。技术股在未以现金或分红置换前持股者没有处置权,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可视持股者贡献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在内部进行转让。
  ④原有温三药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安排根据转制方案及实施细则,对2000年12月31日原温三药在册的所有职工实行经济补偿,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后不再保留原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身份,一律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转制后新组建的公司对原温三药在册职工,在其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及企业制度规定的情况下,优先按新组建企业招录人事规定录用,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温三药职工在与温三药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未被转制后新企业聘用,按规定至县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移交档案,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其自行投保。
  2001年4月15日,温三药向洞头县人事劳动局提交了《关于要求确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报告》(温三药政字(2001)42号),2001年5月14日,洞头县人事劳动局下发了洞人劳计[2001]15号《关于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确认根据洞政发[2000]129号文件及企业转制方案,温三药全部职工劳动合同解除、原劳动关系终止。除部分职工因临近退休和离职外,其余职工与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⑤资产承接2001年4月30日,温三药向洞头县经济委员会上报了《关于要求确认企业转制后资产负债权属的请示》。2001年8月8日,洞头县经济委员会出具洞经(2001)35号《关于同意温三药确认转制后资产负债权属的批复》,原则同意转制后的温三药全部资产负债由新筹建的浙江诚意接收,其权属也划归该公司。
  (5)浙江诚意设立根据上述转制方案,2001年6月,由原温三药主要经营层及员工出资并承接原温三药在国有资本金及企业集体资产处置完成后的资产和负债设立浙江诚意,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职工出资2,250万元,占总股本的75%,技术股出资750万元,占总股本的25%。职工出资中,职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600万元,剩余1,650万元为温三药“公有民营”承包者以其享有的承包收益出资。
  2001年6月20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洞信泰师验[2001]40号《验资报告》,确认各股东出资额已于2001年4月13日及2001年4月19日缴纳到位。
  2001年6月22日,浙江诚意成立并领取注册号为330322100021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2年3月股权转让2002年1月22日,股东林明流和股东庄小萍、沈爱兰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林明流将其持有的30万元和60万元出资额以1:1价格转给庄小萍和沈爱兰。此次转让后,林明流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2002年2月3日,浙江诚意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林明流与庄小萍、沈爱兰股权转让议案;同时通过了股东颜贻意拟将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厉市生的议案;鉴于技术股股东陈炎泉的工作情况,根据浙江诚意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同意陈炎泉原持有的120万元技术股出资以零价格转让给颜贻意。
  2002年3月20日,根据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颜贻意与厉市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颜贻意将其持有的公司60万元出资额以1:1价格转让给厉市生。
  2002年3月20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
  4、2003年7月股权转让。
  2003年7月11日,鉴于技术股股东的工作情况,马启明与颜贻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技术股出资120万元以零价格转让给颜贻意;2003年7月28日,姚其正与颜贻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技术股出资30万元以零价格转让颜贻意,至此颜贻意持有技术股出资共计270万元。
  2004年6月29日,浙江诚意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颜贻意按1:1价格购买其持有的技术股出资270万元。根据董事会决议,2004年7月1日,颜贻意出资270万元现金完成此次交易。
  2005年2月3日,浙江诚意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上述股权变动事项。
  2005年2月24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
  5、2005年7月股权转让。
  2005年7月12日,邱贵森与颜贻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尚未置换的技术股出资80.80万元以零价格转让给颜贻意,将其持有的已置换的技术股出资39.20万元按1:1价格转让给颜贻意。
  2005年7月13日,颜贻意与庄小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技术股出资80.80万元以零价格转让给庄小萍,将已置换的39.20万元技术股出资按1:
  1价格转让给庄小萍。同日,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6年3月14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
  6、2007年12月注册资本增至3,150万元。
  2007年10月15日,浙江诚意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新任总经理茆利平按1:1价格增资15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150万元。
  2007年12月27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洞信泰会验[2007]8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11月30日,浙江诚意已收到茆利平货币资金150万元的新增出资。
  2008年2月25日,本次增资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09年3月注册资本增至3,300万元。
  2009年1月11日,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同意颜贻意按1:1价格增资150万元,增资后浙江诚意注册资本为3,300万元。
  2009年3月17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出具了洞信泰会验[2009]1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3月13日,浙江诚意已收到颜贻意现金150万元的新增出资。
  2009年3月23日,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1年7月注册资本增至4,200万元,2011年8月颜茂林继承其父颜孙传股权。
  2011年1月15日,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颜贻意按1:1价格增资9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
  2011年7月18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出具了洞信泰会验[2011]8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7月18日,浙江诚意已收到颜贻意货币资金900万元的新增出资。
  2011年8月6日,浙江诚意股东会通过决议,因股东颜孙传病故,颜孙传生前持有的浙江诚意股权全部由其子颜茂林继承。
  2011年10月14日,本次增资和股权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1年12月注册资本增至5,250万元,杨楚楚继承其父杨亦锋股权。
  (1)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10日,浙江诚意股东会决议同意:
  股东颜贻意新增出资630万元,其中315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315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夏延开新增出资480万元,其中24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40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任秉钧新增出资300万元,其中15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50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曹华杰新增出资186万元,其中93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93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张志宏新增出资120万元,其中6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60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柯泽慧新增出资384万元,其中192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92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诚意注册资本由4,200万元变更为5,250万元。
  2011年12月23日,洞头信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洞信泰会验[2011]11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2月22日,浙江诚意已收到颜贻意及新增股东夏延开、任秉钧、曹华杰、张志宏、柯泽慧的新增货币资金出资。
  因杨亦锋去世,杨亦锋生前持有的浙江诚意股权45万元由其女杨楚楚继承。
  2011年12月29日,本次增资及股东变更情况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2年1月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12年1月1日,夏延开与庄小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夏延开将持有的浙江诚意240万元出资额以4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庄小萍。
  2012年1月18日,庄小萍分别与颜贻意、颜茂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庄小萍将持有的浙江诚意90万元和30万元出资额分别以180万元和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颜贻意和颜茂林。
  2012年1月30日,庄小萍与任秉钧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庄小萍将持有的浙江诚意60万元出资额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任秉钧。
  2012年1月31日,浙江诚意股东会确认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夏延开股权转让原因。
  报告期内,夏延开为公司主要客户海南生命元医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2011年因与公司董事长颜贻意在洽谈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经销协议过程中结识,彼时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颜孙传因病去世,公司拟引入一位外部专业人才主管公司销售业务,并认为夏延开是合适人选,夏延开也有意出任公司销售的负责人,因而夏延开作为新增股东参与了公司2011年12月的增资扩股。
  随后夏延开经过考察认识到自身经历和管理风格与公司行为管理规则有所差异,并且不能按照入股约定在三个月之内辞去其它医药公司的董事,而且公司销售模式与其原来从事的药品贸易业务也不尽相同,基于上述考虑,夏延开最后未到公司任职。因其当时入股的前提已不存在,夏延开遂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原入股价格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后其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2012年2月15日,上述股权变动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012年12月注册资本增至6,390万元。
  2012年11月10日,浙江诚意股东会通过了增资扩股决议,同意由中原九鼎新增出资金额4,995万元,其中1,14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剩余3,85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浙江诚意注册资本由5,250万元变更为6,390万元。
  2012年12月18日,中原九鼎与浙江诚意原27位股东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
  2012年12月26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2]285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12月25日止,浙江诚意已收到中原九鼎新增货币资金出资。
  2012年12月31日,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2013年5月浙江诚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2年11月10日,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
  2013年1月2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审[2013]012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浙江诚意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25,107,135.75元。
  2013年1月20日,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浙源评报字[2013]第0012号),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浙江诚意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261,100,961.14元。
  2013年2月22日,浙江诚意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折股方案决议,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25,107,135.75元为基准,扣除利润分配金额13,227,900.00元,剩余净资产211,879,235.75元,按3.315793987: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6,390.00万股,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3月24日,颜贻意等28位发起人签署了《关于变更设立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同日,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汇会验[2013]0707号《验资报告》,确认全体发起人股东出资都已缴纳完毕。
  2013年5月7日,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3303220000017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20.00万元,总股本为8,52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7年3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7号文核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68.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以及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19.83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为8,520万元。
  公司现有股本为人民币11,928万元,总股数为11,9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9,018,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0,262,000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1年6月,公司以总股本16,699.2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6,679.68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23,378.88万股。
  公司现有股本为人民币23,378.88万元,总股数为23,378.8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3,378.88万股。
  2023年6月,公司以总股本23,378.8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9,351.55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32,730.43万股。
  公司现有股本为人民币32,730.43万元,总股数为32,730.4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2,730.43万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人民币32,730.432万元,总股数为32,730.43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2,730.432万股。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3-08-24
参股或控股公司:9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8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

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8.77% 2.62亿 1.38亿 未披露 医药原料及制剂、包装材料、五金装潢...  
-

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85.00% 3368.71万 -64.62万 壳聚糖、氨基葡萄糖盐酸盐、氨基葡萄...  
-

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000.00万 -622.12万 原料药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回收、...  
-

广州三道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1.00万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
-

加拿大智慧中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90.00% 493.63万 -36.31万 中药研制、生产和销售。
-

上海瑞呈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70.00% 140.00万 -61.94万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第二类医...  
-

昆明斛之梦制药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泸西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泰州瑞呈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70.00%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