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江苏通灵翠钻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灵翠钻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由马峻、沈东军共同出资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马峻、沈东军各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并已经南京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宁公事验(1999)050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1年5月公司股东会通过增资700万元人民币的决议,马峻、沈东军各增资35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900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比例不变,该次增资经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兴瑞验...查看全部▼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江苏通灵翠钻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灵翠钻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由马峻、沈东军共同出资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马峻、沈东军各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并已经南京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宁公事验(1999)050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1年5月公司股东会通过增资700万元人民币的决议,马峻、沈东军各增资35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900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比例不变,该次增资经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兴瑞验字(2001)第23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2年5月公司股东会通过增资600万元人民币的决议,马峻、沈东军各增资3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1500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比例不变,该次增资经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兴瑞验字(2002)第08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3年9月公司股东会通过增资2500万元人民币的决议,马峻、沈东军各增资125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4000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比例不变,该次增资经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兴瑞验字(2003)第173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11月,马峻、沈东军分别将持有的公司0.2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芳,此次转让后,马峻、沈东军、王芳对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9.75%、49.75%、0.5%。
2009年8月,王芳将其持有的公司0.5%的股权转让给南京特诗诺贸易有限公司,转让后,马峻、沈东军、南京特诗诺贸易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9.75%、49.75%、0.5%。
2010年11月,南京特诗诺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0.5%的股权转让给王芳,转让后,马峻、沈东军、王芳对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9.75%、49.75%、0.5%。
2011年11月,马峻将其持有的公司4.48%的股权转让给蔄毅泽;2011年12月,马峻将其持有的公司4.52%的股权转让给蔄毅泽。
2011年12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审字(2011)1026号审计报告审定,原江苏通灵翠钻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的净资产为454,866,467.36元,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按3.03:1的比例折合股本150,000,000.00元,其余304,866,467.36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变更的注册资本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1)11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年12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新增股份26,470,600.00股。
2012年3月9日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出具“宁投外管[2012]68”同意贵公司外资增资及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76,470,600.00元,截至2012年5月30日,公司已经收到新股东投入的资本折算人民币合计144,588,985.3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6,470,6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8,118,385.30元。上述增资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2)0004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年2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新增股份5,926,100.00股。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82,396,700.00元,截至2012年6月4日,公司已经收到新股东投入的资本折算人民币合计12,998,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926,1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071,900.00元。上述增资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2)00045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5号《关于核准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79.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25元。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增至人民币24,319.56万元。
公司已于2017年1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2017年8月23日的股东大会审批通过,2017年8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基于经营业绩有所增长,且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可期,同时公司资本公积较为充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总股本243,195,6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7,278,24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40,473,840股。2017年11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340,473,840股,注册资本为340,473,840.00元。
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发行股份3,850,000股。截至2023年1月31日止,公司实际收到26名激励对象缴入的3,850,000股限制性股票投资款折算人民币合计12,820,500.00元,其中:3,850,000.00元计入股本,8,970,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44,323,840股。2023年4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上述增资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02号验资报告。
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发行股份800,000股。截至2023年10月30日止,公司实际收到5名激励对象缴入的800,000股限制性股票投资款共计2,664,000.00元,其中:800,000.00元计入股本,1,864,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45,123,840股。上述增资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2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345,123,840股,注册资本345,123,840.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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