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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Ningbo Heli 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helimould.com
主营业务: 从事汽车用铸造模具、压铸模具、热冲压模具、铝合金部品和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名称: 为汽车用发动机模具 、变速箱壳体模具 、新能源汽车电池盒模具 、电机模具 、汽车用门环 、A柱 、B柱 、防撞梁 、保险杠 、汽车发动机缸盖 、汽车发动机支架 、汽车飞轮壳体 、汽车动力转向器壳体 、轨道交通齿轮箱壳体 、商用车制动总成系统
控股股东: 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 (持有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99、7.17、4.43、2.75、1.82、1.34、0.69%)
实际控制人: 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 (持有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99、7.17、4.43、2.75、1.82、1.34、0.69%)
最终控制人: 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 (持有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99、7.17、4.43、2.75、1.82、1.34、0.69%)
董事长: 施定威 董  秘: 吴海涛 法人代表: 施定威
总 经 理: 施良才 注册资金: 2.04亿元 员工人数: 802
电  话: 86-0574-65773106 传  真: 86-0574-65773106 邮 编: 315700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公司简介: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模具、压铸模具、热冲压模具、铝合金部品和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其主要产品有为汽车用发动机模具、变速箱壳体模具、新能源汽车电池盒模具、电机模具、汽车用门环、A柱、B柱、防撞梁、保险杠、汽车发动机缸盖、汽车发动机支架、汽车飞轮壳体、汽车动力转向器壳体、轨道交通齿轮箱壳体、商用车制动总成系统。公司开发的模具产品曾多次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和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评定的“精模奖”。公司的开发设计能力与生产制造能力,均达到世界水平。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施定威 董事长,董事
371万
--
2 蔡振贤 副董事长,董事
273.1万
--
3 施良才 董事
1833万
--
4 许钢 董事
0
--
5 邬振贵 董事
87.67万
--
6 杨维超 董事
0
--
7 王国祥 独立董事
0
--
8 万伟军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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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胡力明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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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0-11-15 发行数量:2800.00万股 发行价格:14.22元
上市日期:2017-12-04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3.58亿元
首日开盘价:20.48元 发行中签率 0.03% 实际募资:3.98亿元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1、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象山县模型厂历史沿革。
  (1)1988年11月,象山县模型厂设立。
  1988年5月14日,象山县乡镇企业管理局下发《关于对黄避岙、珠溪等乡镇要求批办企业的批复》(象乡镇企(88)99号),批准设立象山县模型厂,性质为丹城镇办,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
  1988年5月16日,象山县丹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和象山县模型厂(代表为施元直)签署《协议书》并经象山县丹城镇人民政府鉴证,根据该《协议书》,象山县模型厂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单位,各项筹建开办费用均由象山县模型厂自筹,象山县丹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不予贴(拨)资...查看全部▼

  1、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象山县模型厂历史沿革。
  (1)1988年11月,象山县模型厂设立。
  1988年5月14日,象山县乡镇企业管理局下发《关于对黄避岙、珠溪等乡镇要求批办企业的批复》(象乡镇企(88)99号),批准设立象山县模型厂,性质为丹城镇办,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
  1988年5月16日,象山县丹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和象山县模型厂(代表为施元直)签署《协议书》并经象山县丹城镇人民政府鉴证,根据该《协议书》,象山县模型厂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单位,各项筹建开办费用均由象山县模型厂自筹,象山县丹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不予贴(拨)资,厂房及设备等固定资产归象山县模型厂所有和支配。
  1988年5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象山县模型厂要求验证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30万元,逐项验证后的注册资金共计30.1万元,其中固定资金25万元,流动资金5.1万元。
  1988年11月19日,象山县模型厂设立,注册资金为30万元,负责人为施元直,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浙象工商企字5577号,主营各类模型、五金产品,兼营各种零部件装配、有色铸造。
  象山县模型厂登记的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但其实际出资人为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等三名自然人,系挂靠于象山县丹城镇的镇办集体企业。
  (2)1993年12月,象山县模型厂股份合作制改制1993年3月,象山县模型厂开始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为核实象山县模型厂的资产,宁波会计事务所象山县办事处、象山资产评估中心对象山县模型厂的固定资产(厂房、机械设备)进行了评估。
  1993年4月15日,象山资产评估中心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象评字[93]第13号),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1993年3月30日,象山县模型厂被评估资产账面净值为1,080,419.31元,评估值为1,770,188.61元。
  ”1993年6月4日,象山县税务局出具《关于确认象山县模型厂资产评估的通知》(象税政[1993]168号),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1993年12月17日,象山县模型厂领取了象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449866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50万元,经济性质为股份合作制,三位自然人股东施元直、施良才、樊开曙各出资50万元。
  1994年6月7日,丹城镇资产管理经营公司与象山县模型厂签署《协议书》,约定:①象山县模型厂自1993年4月1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按1988年5月16日象山县丹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与象山县模型厂签署的《协议书》为依据,原企业净资产(除税金外)全部归象山县模型厂所有;②原企业自1988年设立以来至1993年3月的税收减免额总计40,544.18元归丹城镇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所有,由象山县模型厂分期偿还,并自1993年4月1日向丹城镇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支付欠款部分的利息;③原象山县模型厂的职工及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的象山县模型厂负责安置和承担。
  该份协议经象山县丹城镇人民政府签证确认。该《协议书》签署后,象山县模型厂已依约向丹城镇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支付了40,544.18元及相应的利息。
  1994年12月26日,丹城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象山高压电器厂等企业机制转换的通知》(镇政[1994]60号),确认象山县模型厂于1993年4月1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3)宁波市人民政府对象山模型厂改制时产权界定的批复2008年6月3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了甬政发[2008]50号《关于确认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象山模型厂1993年改制时产权界定结果的批复》,对象山模型厂股份制改制时产权界定结果确认如下:截止1993年3月31日,企业净资产1,770,188.61元,其中企业设立至1993年3月税收减免40,544.18元归丹城镇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所有,余下净资产1,729,644.43元为改制后象山模型厂所拥有。三位自然人施元直、施良才、樊开曙在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象山模型厂净资产中各享有50万元的出资资金,余下229,644.43元计入企业资本公积。
  2、2000年11月,合力有限设立。
(1)合力有限设立情况2000年11月10日,施元直、施良才和樊开曙决定以其共同拥有的象山县模型厂全部净资产和新增货币资金150万元出资设立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章程》。
  2000年11月10日,天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象所验[2000]11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00年11月10日,合力有限增加实收资本150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300万元”。
  2000年11月15日,合力有限领取了注册号为330225280067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同日,象山县模型厂注销。
  (2)合力有限设立时净资产出资情况。
  合力有限设立时,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以象山县模型厂全部净资产出资的财产未履行资产评估、验资手续,不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定。
  2012年,为核实合力有限设立时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以象山县模型厂全部净资产出资的财产价值及出资到位情况,发行人聘请中企华评估公司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合力有限设立时净资产出资情况进行了追溯评估和验资复核。
  2012年3月20日,中企华评估公司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072号《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以象山县模型厂的净资产对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出资项目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00年10月31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象山县模型厂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3.25万元,评估值为870.14万元”。
  2012年9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2]1-17号〕《关于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该报告认为:
  ①截至2000年11月10日止,合力有限股东施良才、樊开曙的应出资额各人民币100万元已经全部到位;合力有限股东施元直的应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只到位60万元;②截至2001年12月10日止,合力模具股东施元直应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全部到位。
  施元直2000年11月10日应出资额100万元中的40万元系从合力机械借款,并于2001年12月10日由施元直归还给合力机械。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合力有限作为新设的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出资部分未按当时《公司法》的规定履行评估、验资手续,程序上存在瑕疵。但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以象山县模型厂的净资产对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出资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072号)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验[2012]1-17号),在评估基准日2000年10月31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作为出资的象山县模型厂净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值均超过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三人应履行的出资义务,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出资足额,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出资到位。因此,合力有限成立时,净资产出资虽未履行资产评估、验资手续,但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已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合力有限的资本充实,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合力有限利益的情形。
  3、2001年11月,合力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1年11月2日,合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施元直、施良才和樊开曙分别向合力工业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每1元出资额;同日,施元直、施良才、樊开曙与合力工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4、2005年8月,合力有限增资。
  2005年7月26日,合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从原300万元增资至1,800万元,其中合力集团以货币出资认缴800万元、施良才和樊开曙以货币出资各认缴350万元。
  2005年7月28日,天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象所验[2005]119号《验资报告》。
5、2006年5月,合力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5月8日,合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施良才、樊开曙分别将其持有的合力有限4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合力集团。2006年5月10日,施良才、樊开曙与合力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1元/每1元出资额。
  2006年5月22日,合力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象山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2007年10月,合力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10月10日,合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合力集团将其持有合力有限的1,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11名自然人。同日,合力集团分别与施良才等11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1元/每1元出资额,转让情况如下:
  7、2008年1月,股份公司设立股份公司系由合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2007年12月24日,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07]第A1618号《审计报告》,截至改制基准日2007年10月31日,合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116.35万元。
  2007年12月25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07)第14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0月31日,合力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116.35万元,评估价值为5,896.27万元。
  2007年12月26日,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杨位本、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邬振贵、钱朝宝、樊开源及曹宇签署《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改制基准日2007年10月31日合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4,116.35万元为基础,按1:0.8746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3,600万股,剩余516.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每股面值1元。
  2007年12月26日,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利安达验字[2007]第1086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出资进行了审验。2016年4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07]第1086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出具了信师会报字[2016]第115263号《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116.35万元,折为股本3,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516.35万元列作资本公积。复核结果与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07]第1086号《验资报告》一致。
  2008年1月8日,合力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同日,发行人召开发起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报告》等议案。
  2008年1月16日,公司领取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2250000072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1年9月,股份公司增资2011年6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每股8元的价格引入外部投资者,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万元增加至4,200万元。
  2011年9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验(2011)1-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1年9月20日,公司领取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2250000072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5年9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5年7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力模具注册资本由4,200万元增加至8,400万元。
  2015年8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师会报字[2015]第11486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5年9月22日,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10月13日,公司领取了宁波市市场监督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1449866060的《营业执照》。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68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5,68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68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5,680.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68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5,68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68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5,680.00万元。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4-04-20
参股或控股公司:4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3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

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9266.88万 未披露
-

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4883.02万 未披露
-

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300.00万 未披露
-

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9.00% 1.71万 -123.13万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