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及其控制的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项总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20220603:股东大会通过
20220816:2022年8月12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20220826:2022年8月24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20220827: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回复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文件。
20221027:2022年10月26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20221101:现公司根据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及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20221126:近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8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
20230421: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可能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效期之日止,即延长至2023年11月17日止。
20230509:鉴于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等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自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0512:股东大会通过
20230909: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等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091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663,003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金亚东认购50,000股股票,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认购3,613,003股股票,认购价款为发行价格乘以认购数量。公司拟与金亚东、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3110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