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1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37.29亿 元。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317.00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5-09-27 |
| 实际发行数量:1187.38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25-09-25 |
| 实际募资净额:37.29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5-08-04 |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266.02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5-07-11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2005.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5-03-26 |
| 预案募资金额:
37.64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5-03-10 |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 发行对象: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 定价方式: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待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协商。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