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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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1 | 首发A股 | 2023-07-19 | 9.92亿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4-30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武汉逸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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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逸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焦伟 | ||
| 交易概述: 鉴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焦伟共同成立了武汉逸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资本”),公司持有逸飞资本49%的股权。逸飞资本股东焦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逸飞资本4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49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0元对价转让给关联方武汉逸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轩投资”);将其持有的逸飞资本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0元对价转让给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逸飞资本的股权由49%增至51%,逸轩投资持有逸飞资本4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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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6-29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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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赵来根 |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与交易对方赵来根及标的公司签署了《收购意向书》,其中公司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受让赵来根持有的标的公司34.23%的股权(增资前),同时以人民币3,0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获得标的公司51.00%的股权并取得其控制权。标的股权的具体比例和数量以及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安排,将根据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以各方协商确定的正式收购协议中的约定为准。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暂定不超过8,800万元(含),具体估值以经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协商结果为准,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进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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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30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武汉逸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鉴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焦伟共同成立了武汉逸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资本”),公司持有逸飞资本49%的股权。逸飞资本股东焦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逸飞资本4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49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0元对价转让给关联方武汉逸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轩投资”);将其持有的逸飞资本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0元对价转让给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逸飞资本的股权由49%增至51%,逸轩投资持有逸飞资本4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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