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以科技和创新推动包括金融服务业在内的全球现代服务业的数字化升级。
数字支付、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创新业务
数字支付 、 微贷科技平台 、 理财科技平台 、 保险科技平台 、 创新业务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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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阿里巴巴集团 |
44.70亿 | 6.16% |
网商银行 |
44.69亿 | 6.1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阿里巴巴集团 |
29.41亿 | 8.1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阿里巴巴集团 |
97.73亿 | 8.10% |
网商银行 |
63.29亿 | 5.2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阿里巴巴集团 |
81.59亿 | 9.7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阿里巴巴集团 |
78.49亿 | 9.16% |
网商银行 |
44.54亿 | 5.20%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阿里巴巴集团 |
30.03亿 | 3.31%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阿里巴巴集团 |
58.16亿 | 8.89% |
网商银行 |
17.49亿 | 2.67%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阿里巴巴集团 |
67.07亿 | 15.14% |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分产品及服务类别构成分析
公司收入来源于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创新业务及其他。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3.96亿元、857.22亿元、1,206.18亿元和725.28亿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5.81%。
(1)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收入分别为358.90亿元、443.61亿元、519.05亿元和260.11亿元。
2020年1-6月,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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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分产品及服务类别构成分析
公司收入来源于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创新业务及其他。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3.96亿元、857.22亿元、1,206.18亿元和725.28亿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5.81%。
(1)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收入分别为358.90亿元、443.61亿元、519.05亿元和260.11亿元。
2020年1-6月,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收入较2019年1-6月增加30.18亿元,增长13.12%,主要来源于用户的持续增长,此外,2020年上半年公司开始全面推广商家服务并产生一定收入。该等收入增长同时受限于新冠疫情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收入较2018年度增加75.43亿元,增长17.00%,主要原因是线上及线下使用数字支付服务的用户数量和商家数量持续增长,用户活跃度及交易规模进一步提升,以及当年公司跨境支付交易业务规模迅速提升。该等收入增长同时被客户备付金利息收入的减少所部分抵消。
2018年度,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84.72亿元,增长23.61%,主要原因是线上及线下使用数字支付服务的用户及商家数量迅速增长。
(2)数字金融科技平台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数字金融科技平台收入分别为289.93亿元、406.16亿元、677.84亿元和459.72亿元。
数字金融科技平台收入的增长整体主要受到各类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规模的增长所驱动。
1)微贷科技平台
2020年1-6月,公司微贷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59.48%至285.86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增长所致,主要驱动因素包括单个用户消费信贷余额提高和消费信贷用户数量增长带来的消费信贷余额增长、以及小微经营者信贷用户数量增长带来的小微经营者信贷余额增长,该等收入增长同时受限于新冠疫情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微贷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86.81%至418.85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增长所致,主要驱动因素为单个用户消费信贷余额提高和消费信贷用户数量增长带来的消费信贷产品余额增长,且公司微贷科技平台2018年起重点推进的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放共赢的合作模式持续拓展,也进一步支撑消费信贷余额增长。此外,公司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增长也部分来源于小微经营者信贷用户数量增长带来的小微经营者信贷余额增长。
2018年度,公司微贷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38.51%至224.21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增长所致,主要驱动因素为消费信贷用户数量增长带来的消费贷产品余额增长。公司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增长显著高于微贷科技平台收入的增长,主要因为大部分信贷余额的增长发生在2018年下半年,由此公司2018年基于较高余额收取技术服务费的期间较短。其次,公司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增长也部分来源于小微经营者信贷用户数量增长带来的小微经营者信贷余额增长。
2)理财科技平台
2020年1-6月,公司理财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56.25%至112.83亿元,主要来源于公司平台促成的资产管理规模增长,同时也由于平台上的公募基金产品规模实现强劲增长,公司从该等产品基于资产管理规模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率更高。公司平台促成的资产管理规模增长的驱动因素主要为“大理财”业务规模的增长,其次是余额宝规模的增长。其中,“大理财”的业务规模增长主要来自于用户数量增长、以及单个用户平均余额水平有所提高,余额宝的业务规模增长主要来自于用户数量增长。
2019年度,公司理财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22.11%至169.52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平台促成的资产管理规模增长所致。其中,“大理财”的业务规模增长主要来自于用户数量增长,余额宝的业务规模增长主要来自于用户数量增长、以及单个用户平均余额水平有所提高。
2018年度,公司理财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32.33%至138.82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平台促成的资产管理规模增长所致,主要驱动因素为理财产品规模的增长。余额宝和“大理财”的增长来源于用户数量的增长,同时部分被单个用户平均余额水平降低所抵消。理财科技平台收入的增长快于公司平台促成的资产管理规模的增长,主要是由于资产管理规模增长于全年分布不均匀所致。
3)保险科技平台
2020年1-6月,公司保险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47.26%至61.04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平台促成的保费及分摊金额增长所致。公司平台促成的保费及分摊金额的增长快于保险科技平台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来自第三方合作伙伴保险机构的保费贡献提高。
公司平台促成的保费及分摊金额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寿险和健康险产品规模的快速增长。
2019年度,公司保险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107.45%至89.47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平台促成的保费及分摊金额增长所致。公司平台促成的保费及分摊金额的增长快于保险科技平台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费率水平较低的寿险保费迅速增长、以及来自第三方合作伙伴保险机构的保费贡献提高。公司平台促成的保费及分摊金额增长的相关驱动因素主要包括寿险及健康险产品保费规模快速增长,其次为场景险产品保费规模的稳健增长。此外,公司于2018年12月推出的创新互助计划——相互宝,提高了用户的健康保障意识,从而增强了消费者使用保险业务的需求。
2018年度,保险科技平台收入同比增长86.27%至43.13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平台促成的保费及分摊金额增长所致,同时也受第三方保险机构的保费贡献降低、以及保费规模构成变化的影响。公司平台促成的保费及分摊金额增长的驱动因素主要为场景险产品保费规模快速增长,其次为健康险保费规模的增长。
(3)创新业务及其他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创新业务及其他收入分别为5.14亿元、7.45亿元、9.30亿元和5.44亿元,收入增长主要受相关创新技术和支持服务收入的提高所驱动;创新业务及其他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9%、0.87%、0.77%和0.75%。报告期内,创新相关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其中,公司的蚂蚁链业务自2019年度开始商业化并产生收入,报告期内的收入贡献占比尚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不存在显著的季节性波动。
2、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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