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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卓锦环保的前身卓锦有限由卓未龙和蔡丰英于2003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卓未龙和蔡丰英分别出资450.00万元和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和10.00%。 2003年9月1日,杭州金汇联合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杭金会验字(2003)第723号《验资报告》对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次出资注册资本合计500.00万元。 2003年9月2日,公司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0320080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查看全部▼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卓锦环保的前身卓锦有限由卓未龙和蔡丰英于2003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卓未龙和蔡丰英分别出资450.00万元和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和10.00%。 2003年9月1日,杭州金汇联合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杭金会验字(2003)第723号《验资报告》对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次出资注册资本合计500.00万元。 2003年9月2日,公司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0320080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11月30日,卓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以下事项: 1、拟整体改制、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以2014年11月30日作为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基准日和评 估基准日。 2014年12月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4]6598号《审计报告》,对卓锦有限截至2014年11月30日(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卓锦有限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5,806,911.76元。 2014年12月10日,卓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以下事项:公司全体股东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15,806,911.76元中的15,000,000.00元按股东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超出部分806,911.76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014年12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4]29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进行验证。经审验,截至2014年12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4年11月30日卓锦有限经审计净资产15,806,911.76元。按比例折合实收资本15,000,000.00元,资本公积806,911.76元。 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创立股份公司议案,通过股份公司章程,并根据股东提名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证号为33010300003284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累计未弥补亏损形成原因 卓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改制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的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284,270.84元,卓锦有限母公司单体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159,288.24元,存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卓锦有限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是2014年度实施员工激励计划,进行股份支付所导致。 2、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全体发起人以2014年11月30日卓锦有限经审计净资产15,806,911.76元进行出资,其中,15,000,000.00元为股份公司股本,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806,911.76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3、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内盈利水平变动的匹配关系,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2017年以来,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市场对公司产品与服务的认可度不断提升,业务开拓迅速,盈利能力加强,保持持续盈利,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已覆盖改制时存在的累计未弥补亏损。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折股金额不高于净资产,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因整体变更事项与债权人产生纠纷,整体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变化情况 1、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14日,卓未龙与苏州奥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卓未龙以24.66元/股的价格向苏州奥牛转让203,000股。2017年12月18日,卓未龙与苏州奥牛在股转系统完成203,000股股份的转让。 2017年12月18日,卓未龙与吴铭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卓未龙以24.66元/股的价格向吴铭华转让310,000股。2017年12月18日与2018年1月12日,卓未龙与吴铭华在股转系统分别完成148,000股与162,000股股份的转让。 2017年12月19日,卓未龙与宁波匡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卓未龙以24.66元/股的价格向宁波匡吉转让430,000股。2017年12月21日,卓未龙与宁波匡吉在股转系统完成430,000股股份的转让。 2、2018年4月20日,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7年10月27日,卓锦环保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24.66元/股的价格,向中安和汇及珠海安丰发行3,649,635股新股。 2018年2月27日,天健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8)37号《验资报告》对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公司已收到珠海安丰和中安和汇缴纳的人民币89,999,999.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11,320.75元,实收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8,678.35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3,649,63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5,539,043.35元。 股份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51742531B”的《营业执照》。 3、2018年6月27日,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8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增资82,058,394.00元,增资方式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各股东以其享有的股份份额同比例进行转增资本,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0,070.80万股。上述转增于2018年6月27日完成。 2018年6月19日,天健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8)178号《验资报告》对出资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公司已将资本公积82,058,394.00元转增实收资本人民币捌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叁佰玖拾肆元整。截至2018年6月1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708,029.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100,708,029.00元。 股份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51742531B”的《营业执照》。 4、2018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转让 2018年10月12日,卓未龙与创享创业、浙江文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卓锦环保1.74%股权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创享创业;将其持有的卓锦环保0.43%股权以199.999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文创。 2018年12月28日,卓锦环保就此次股权变更办理了工商备案。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51742531B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4,277,372.00元,股份总数134,277,372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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