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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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20 | 增发A股 | 2016-07-25 | 78.58万 | - | - | - |
| 2015-09-28 | 增发A股 | 2015-09-30 | 1269.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09-13 |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晋生,佟光辉,周咏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万柳支行申请不超过叁佰万元(含叁佰万元)人民币借款,以协议签订时计算,期限壹年;所筹款项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该借款由公司现有董事、董事长佟光辉先生,董事、总经理周咏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张晋生先生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18091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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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7-09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佟光辉,张晋生,周咏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根据2018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拟以股东佟光辉为主借款人,公司为共同借款人,向民生银行万柳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万人民币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授信期限九年,授信方式为佟光辉先生配偶王家璇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周咏女士提供个人房产为抵押担保,公司按房产涵盖借款金额3%的比率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借款年利率6.525%,每年还本付息,全部金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放款流程如下:借款银行——佟光辉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公司在该行开立的监管账户——供货商;还款时流程如下:公司在该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借款银行。为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经各方协商一致,民生银行万柳支行此次放款金额打入佟光辉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后立即全额划转至公司在该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201807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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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23 | 原始质押股数:406.328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19至 2018-05-04 |
| 出质人:佟光辉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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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佟光辉、张晋生、周咏质押8,2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38.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238,88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19日起至2018年5月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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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4 | 本次解押股数:406.328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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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佟光辉先生、张晋生先生、周咏女士通知,其已于2017年5月2日办理完成上述质押股权8,238,88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占佟光辉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2.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98%;占张晋生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0.4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18%;占周咏女士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0.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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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23 | 原始质押股数:239.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19至 2018-05-04 |
| 出质人:张晋生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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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佟光辉、张晋生、周咏质押8,2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38.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238,88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19日起至2018年5月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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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4 | 本次解押股数:239.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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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佟光辉先生、张晋生先生、周咏女士通知,其已于2017年5月2日办理完成上述质押股权8,238,88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占佟光辉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2.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98%;占张晋生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0.4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18%;占周咏女士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0.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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