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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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7 | 增发A股 | 2020-05-25 | 6.25亿 | - | - | - |
| 2018-04-03 | 增发A股 | 2018-04-10 | 6838.00万 | - | - | - |
| 2016-11-02 | 增发A股 | 2016-11-07 | 6.00亿 | - | - | - |
| 2015-12-24 | 增发A股 | 2015-12-29 | 1.92亿 | - | - | - |
| 2015-08-05 | 增发A股 | 2015-08-10 | 8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12-05 | 交易金额:8863.71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聚多多(东莞)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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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 | ||
| 卖方: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聚多多(东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多多”)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863.712万元,用于弥补亏损。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后,聚多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63.71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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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科技公司的分析检测设备和研发设备(共144台套)及设备对应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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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巨正源(深圳)新材料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 ||
| 卖方: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推动新材料研究院实质运营,加大研发投入强度,实现科技强企,公司拟将科技公司的分析检测设备和研发设备无偿划转至新材料研究院,作为《创新运营方案》中的资产构建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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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30 | 交易金额:119.8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号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成本,公司下属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或“甲方”)拟与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作开展电机节能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由乙方提供节能技术改造服务,对甲方的7台电机进行伺服和变频节能改造,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19.86万元,由乙方承担。改造完成后,甲方根据设备每年节电收益的70%向乙方支付合同能源管理费,合同管理期限届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0元取得节电设备所有权。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1.节能服务需求方: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2.节能服务提供方: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节能改造的对象:对科技公司的7台电机进行伺服和变频节能改造4.节能改造的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5.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19.86万元。甲方提供场地,乙方负责节电设备供货、安装及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合同能源管理期为47个月,自验收合格起算,可根据实际年运行时长(承诺≥7500小时)调整,年运行时间大于7500小时时相应缩短合同能源管理期,年运行时间小于7500小时时相应延长合同能源管理期,但最长不超过55个月。合同管理期限届满,且乙方足额取得应收合同能源管理费后,自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100元整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节电设备所有权转移至甲方。6.合同能源管理费:按实际节电量,结合电价计算出节省电费总额,即节电收益。甲方根据每年节电收益的70%向乙方支付合同能源管理费。在合同能源管理期内,若连续两个年度的设备实际运行时长≥7500小时,则第三年及以后,甲方按照每年节电收益的65%向乙方支付合同能源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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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5 | 交易金额:661.0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材有限公司,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工程物资,租赁,提供仓储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材有限公司,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工程物资,租赁,提供仓储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1,180,000元。 20250425: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6610361.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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