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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26 | 交易金额:283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荣成市石岛港务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入码头,租入仓库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向荣成市石岛港务有限公司租入码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2680万元。拟向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租入仓库等建筑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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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23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土建劳务,船舶修理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等发生购买原材料,土建劳务,船舶修理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000.0000万元。 2025012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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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07 | 交易金额:1044.0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船舶修理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预计2024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市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筑”)购买混凝土及劳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24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靠泊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24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渔业”)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24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提供船舶建造、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24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24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20240226:股东大会通过 20250107:(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0,440,9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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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1-30 | 交易金额:1412.0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船舶修理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预计2023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市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筑”)购买混凝土及劳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3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靠泊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3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渔业”)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23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提供船舶建造、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3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23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20230424:股东大会通过。 20240130:截至2023年1-12月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1412.06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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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4-18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预计2022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市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筑”)购买混凝土及劳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2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靠泊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2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渔业”)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2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提供船舶建造、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2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2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202204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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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3-22 | 交易金额:3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船舶修理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等发生购买材料,船舶修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300.0000万元。 202103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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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1-19 | 交易金额:138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荣成华东石油经销有限公司,荣成市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渔业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预计2020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石油”)购买柴油等,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0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市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筑”)购买混凝土及劳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0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靠泊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0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渔业”)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0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提供船舶建造、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0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0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20年关联方石岛集团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可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下向石岛集团有限公司拆入资金;该资金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2020年拟从银行贷款,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作为保证人,为本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合同内容以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20200415:股东大会通过。 20201119:因日常业务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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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3-30 | 交易金额:7542.9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荣成市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燃料,接受劳务,财务资助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预计2019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购买柴油等,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9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筑”)购买混凝土及劳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9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靠泊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9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提供船舶建造、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9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9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9年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可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下向石岛集团有限公司拆入资金;该资金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2019年拟从银行贷款,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作为保证人,为本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合同内容以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20190402:股东大会通过 20200330:2019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75,429,507.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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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3-21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从中国民生银行威海石岛支行贷款3000万元,期限1年。公司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作为保证人,为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威海石岛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合同内容以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201803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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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3-21 | 交易金额:7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荣成市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柴油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预计2018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购买柴油等,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8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筑”)购买混凝土及劳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8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靠泊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8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提供船舶建造、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8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8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201803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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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1-18 | 交易金额:8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材料,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预计2017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购买柴油等,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7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筑”)购买混凝土及劳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7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靠泊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7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提供船舶建造、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7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预计2017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201701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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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8-12 | 交易金额:2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船舶改造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6-005)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2016年7-10月份,因石岛新港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需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改造,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该劳务,工程金额预计2100余万元,以双方根据工程量实际结算为准。 201608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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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5-09 | 交易金额:6047.2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订购渔船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发生资金往来:公司向石岛集团拆入资金1,000.00万元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并于业务发生1个月以内归还借款。公司借入资金不支付利息。公司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公司订购远洋渔船4条,金额约为5,047.20万元。 201605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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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4-08 | 交易金额:11511.0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荣成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拆借、购买混凝土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15年公司向关联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资金拆借,累计金额为1.15亿元,已于交易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偿还完毕;2015年公司向关联方华东建筑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110,512.84元的混凝土用于厂区修理。上述行为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发生之时并未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人员在预审公司拟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及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发现此问题,经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人员督导,公司补充履行内部审议确认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040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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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1-26 | 交易金额:24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荣成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柴油,购买混凝土及劳务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16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购买柴油,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公司预计2016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筑”)购买混凝土及劳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公司预计2016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靠泊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公司预计2016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公司预计2016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公司预计2016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201601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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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1-26 | 交易金额:18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岛集团有限公司,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船舶修理,购买柴油,拖轮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预计2015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集团”)购买柴油,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15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新港”)购买拖轮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15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集团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15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石岛新港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本公司预计2015年向控股股东控制的荣成华东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海运”)提供船舶修理服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01501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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