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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6 | 交易金额:15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购买商品,融资被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等发生租赁,购买商品,融资被担保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150.0000万元。 202505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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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3 | 交易金额:13639.5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购买商品,融资被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15150万元。 20240517: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23:(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36,395,291.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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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5-17 | 交易金额:46.3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需要,2023年下半年发生以下关联交易:房屋租赁费:与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发生房屋租赁费463,920.03元。 202405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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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9-12 | 交易金额:33.1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根据需要,2023年上半年发生以下关联交易:房屋租赁费:与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发生房屋租赁费331,371.45元。 202309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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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5-20 | 交易金额:1871.5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天津科维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货物,销售货物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需要,2021年度发生以下关联交易:公司向天津科维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本期发生金额796,460.16元;向天津科维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本期发生金额17,919,222.12元。 2022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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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1-14 | 交易金额:15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柴宝奎等 | 交易方式:购买商品,租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柴宝奎等发生购买商品,租赁,担保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150万元。 2022011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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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9-15 | 交易金额:47.1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天津市翔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本期公司向天津市翔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维科技公司”)支付咨询471,698.10元(本期发生的咨询费系履行2020年度双方签订的《收款服务协议》)。 202109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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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6-24 | 交易金额:4400.3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市翔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维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付俊吉 | 交易方式:销售货物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需要,2020年度发生以下关联交易:1、天津市翔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帮助公司回收应收账款,公司向其支付咨询费,本期发生金额为3,867,924.40元;2、公司向天津科维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金额154,349.55元;3、公司向天津科维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金额17,781,415.94元。4、公司与关联方付俊吉发生往来交易金额22,200,000元,主要系用于对公司生产系统进行承包经营的资金周转。 2021062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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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6-24 | 交易金额:20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柴宝奎等 | 交易方式:购买商品,租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柴宝奎等发生购买商品,租赁,担保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0200.0000万元。 2021062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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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7-02 | 交易金额:3819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柴宝奎等 | 交易方式:购买商品,租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柴宝奎等发生购买商品,租赁,担保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8190.0000万元。 2020070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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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7-02 | 交易金额:20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杨文利,张文 | 交易方式:支付招待费,采购车辆费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费用为现场购买门票,未签订协议。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车辆购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一部奔驰S65车辆出售给宝成股份公司,定价95万元人民币,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办理该车过户手续一切费用,双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公司与关联方杨文利、张文之间的交易属于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交易,未签订协议。 2020070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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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5-20 | 交易金额: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柴宝成,李俊东,李学诚,刘世康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股东给公司借款,金额为400000元。 2019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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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5-20 | 交易金额:3819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宝成热泵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购买商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宝成热泵有限公司等发生房屋租赁,购买商品,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8190.0000万元。 2019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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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5-21 | 交易金额:3869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柴宝成等 | 交易方式:销售,租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为38690万元。 201805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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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11 | 交易金额:39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柴宝成等 | 交易方式:销售锅炉,房屋租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9000万元。 2017051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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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2-16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无形资产 |
| 交易方:滨海环保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根据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与滨海环保装备(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环公司”)签订协议,无偿受让滨环公司五项专利。 2017010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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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2-16 | 交易金额:4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根据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资计划及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上海银行天津分行续贷1500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董俊生、刘凤兰、柴宝奎进行担保。2、根据公司筹资计划及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续贷3000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柴宝祥、李会芳、柴宝奎、董俊生、刘凤兰提供担保。 2017010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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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2-06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根据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资计划及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齐鲁银行天津分行续贷1000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董俊生、刘凤兰进行担保。2、根据公司筹资计划及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天津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续贷2000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提供担保。3、根据公司筹资计划及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续贷2000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柴宝祥、李会芳、柴宝奎、刘炳菊提供担保;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1612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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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8-05 | 交易金额:6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热泵有限公司,柴宝成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根据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资计划及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续贷3000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热泵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进行担保;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75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根据公司筹资计划及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路支行续开2000万元承兑汇票,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提供担保,张玉敏为共同还款人。 3、根据公司筹资计划及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续贷1500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柴宝祥、李会芳、柴宝奎、刘炳菊、董俊生、刘凤兰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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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3-15 | 交易金额:4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根据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宝成集团需为公司2016年度的融资活动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2000万元的担保。 201603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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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3-15 | 交易金额:435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房屋租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43550万元。 201603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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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11-12 | 交易金额:94891.9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融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上半年度与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528,919,146元,内容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 根据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需为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下半年度的融资活动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20,000,000元的担保。 201511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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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10-12 | 交易金额:94891.91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柴宝祥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上半年度与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528,919,146元,内容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 根据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需为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下半年度的融资活动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20,000,000元的担保。 201510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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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2-13 | 交易金额:1742.4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销商品,租赁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201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宾馆有限公司发生购销商品、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742.4万元。 2015021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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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31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7至 2018-03-31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余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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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为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余兵,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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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31 | 原始质押股数:2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7至 2018-03-31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郑桂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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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7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为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郑桂銮,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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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01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31至 2017-09-30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天津市河北区华盈轩金银珠宝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为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借款,质押权人为天津市河北区华盈轩金银珠宝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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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4 | 原始质押股数:7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01至 2018-07-31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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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5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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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11 | 原始质押股数:2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04至 2018-01-31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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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9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为2017年7月4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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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15 | 原始质押股数:2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11至 2017-06-25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9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11日起至2017年6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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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11 | 本次解押股数:2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07 |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编号为2016-033号股权质押公告,公告披露“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9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接到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已于2017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900,000股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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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04 | 原始质押股数:7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02至 2017-08-01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2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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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8-04 | 本次解押股数:7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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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6年8月4日发布编号为2016-025号股权质押公告,公告披露: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接到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已于2017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上述7,500,000股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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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5-25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5-23至 2017-05-09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5月23日起至2017年5月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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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5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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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6年5月25日发布编号为2016-019号股权质押公告,公告披露“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接到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已于2017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000,000股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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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5-25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5-23至 2017-01-17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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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5月23日起至2017年1月1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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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5-20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5-18至 2017-05-09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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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5月18日起至2017年5月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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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11-19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1-12至 2018-11-11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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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8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11月12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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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30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14至 2016-09-13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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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1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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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5-25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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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5年10月30日发布编号为2015-030号股权质押公告,公告披露“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成集团”)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接到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已于201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000,000股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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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10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29至 2016-04-28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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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4月29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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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5-25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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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编号为2015-021号股权质押公告,公告披露“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接到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已于201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000,000股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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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01-23 | 原始质押股数:17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1-07至 2016-01-06 |
| 出质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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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1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7,1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1月7日起至2016年1月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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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5-25 | 本次解押股数:171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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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5年1月23日发布编号为2015-001号股权质押公告,公告披露“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1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7,1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接到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已于201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7,100,000股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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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公告日期:2017-08-31 | 原始冻结股数:218.509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7-08-29至2020-08-28 |
| 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执行冻结机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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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司法冻结2,185,090股,占公司总股本3.24%。司法冻结期限为2017年8月29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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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冻公告日期:2017-09-01 | 本次解冻股数:218.509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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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相关说明:
现公司收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31日出具的(2017)津0113执民初字第5233号《民事裁定书》,其中载明:天津市河北区华盈轩金银珠宝商行和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冻结被执行人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代码:0800225891,所持股份的证券简称:宝成股份,证券代码:831372,股份性质00,共2,185,090股。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孳息一并解除。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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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公告日期:2017-04-05 | 原始冻结股数:290.000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7-03-30至2020-03-29 |
| 股东: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 执行冻结机构: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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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相关说明:
公司司法冻结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0%。司法冻结期限为2017年3月30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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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冻公告日期:2017-05-02 | 本次解冻股数:290.000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7-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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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苏0206民初750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其中载明:原告无锡群力钢件有限公司以双方纠纷已协商解决为由,于2017年4月25日向该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解除对被告宝成集团、滨海环保装备(天津)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该法院依法裁定:解除对宝成集团、滨海环保装备(天津)有限公司名下财产(银行账户、股权、房产及土地等)的查封、冻结。该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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