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3-08-29 | 首发A股 | 2023-08-30 | 1.38亿 | - | - | - |
| 2015-11-12 | 增发A股 | 2015-11-17 | 43.75万 | - | - | - |
| 2015-11-12 | 增发A股 | 2015-11-17 | 43.75万 | - | - | - |
| 2015-11-02 | 增发A股 | 2015-11-05 | 956.25万 | - | - | - |
| 2015-11-02 | 增发A股 | 2015-11-05 | 956.25万 | - | - | - |
| 2015-06-23 | 增发A股 | 2015-06-26 | 2500.00万 | - | - | - |
| 2015-06-23 | 增发A股 | 2015-06-26 | 25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9-09 | 交易金额:45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塘厦镇石马社区地块编号为2024WT093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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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公司参与本次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是因公司的3栋厂房、1栋办公楼、2栋宿舍等生产经营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其中上述房产所在地块之一即面积为13.22亩的生产经营用地亦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5日下发了《关于东莞市塘厦镇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号:粤府土审(12)【2023】139号),同意塘厦镇石马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87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同意该集体土地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流程竞得本次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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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9-09 | 交易金额:45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塘厦镇石马社区地块编号为2024WT093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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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公司参与本次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是因公司的3栋厂房、1栋办公楼、2栋宿舍等生产经营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其中上述房产所在地块之一即面积为13.22亩的生产经营用地亦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5日下发了《关于东莞市塘厦镇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号:粤府土审(12)【2023】139号),同意塘厦镇石马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87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同意该集体土地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流程竞得本次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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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25 | 交易金额:7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李维海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李维海等发生的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担保交易金额合计为72000万元。 2024122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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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12-28 | 交易金额:7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李维海等 | 交易方式:购买商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为充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具体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维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王红旗、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无偿为上述人民币7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税)。 2023122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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