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6-08-16 交易金额:7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广州中科地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5%股权

买方: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广州中科地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对广州中科地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投资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00.00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5%;原始股东彭炎华出资人民币1,020,000.00元,占注册资本36.43%;原始股东赵忠岩出资人民币4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6.79%;原始股东广州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85,000.00元,占注册资本10.18%;原始股东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出资人民币225,000.00元,占注册资本8.04%。因目标公司股东彭炎华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2-03-11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彭炎华,曾丽春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全年综合授信敞口部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及敞口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并按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上述综合授信及敞口额度预计由公司关联方彭炎华、曾丽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等。公司董事、高管及直系亲属等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所作担保系无偿担保行为,不存在收费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告日期:2018-11-09 交易金额:21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彭炎华,曾丽春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新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江燕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贰仟壹佰万元的综合授信事宜,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彭炎华与公司股东、董秘兼财务负责人曾丽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新浦支行授信的主要内容有:1、给予公司授信1000万;2、公司须提供不低于贷款金额10%的人民币定期存单作质押担保;3、公司须在中行广州番禺支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提供保证金质押;4、公司须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缴纳不低于保函金额的20%的保证金。 20181109: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