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2018-12-14 | 增发A股 | 2018-12-19 | 1577.60万 | - | - | - |
2015-09-21 | 增发A股 | 2015-09-24 | 1600.00万 | - | - | - |
公告日期:2020-08-28 | 交易金额:210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地平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03万股股权 |
||
买方:方立刚 | ||
卖方:张英丽 | ||
交易概述: 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英丽于2020年8月26日分别以5.80元/股的价格卖出200股、以6.19元/股的价格卖出100股。 监事方立刚于2020年8月26日分别以5.80元/股的价格买入200股,于2020年8月27日以9.80元/股的价格买入100股。 |
公告日期:2017-05-15 | 交易金额:15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河南豫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00%股权 |
||
买方:河南地平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商建坡,孙颖慧,张丽丽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商建坡、孙颖慧及张丽丽3名自然人定向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豫景文化100.00%股权,其中交易对价的30.00%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0.00%以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
公告日期:2022-12-09 | 交易金额:474.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文卫红,方雅丽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1年5月30日,赵宝江(甲方、出借人)与文卫红、方雅丽(乙方、借款人)及河南地平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丙方、担保人)签订两份分期还款协议。第一份分期还款协议主要约定如下:2018年1月15日乙方向甲方借款本金为300万元,按约定利率2%/月计算,截至2021年5月15日,尚欠本金300万元,利息240万元,以后利息按约定利率自动顺延至付清之日;乙方保证按下列期限还款,2021年10月30日前还款5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还款250万元、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本息;为确保本协议履行,丙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自上述最后一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二份分期还款协议主要约定如下:2018年12月7日乙方向甲方借款本金为300万元,按约定利率2%/月计算,截至2021年5月7日,尚欠本金300万元,利息174万元,以后利息按约定利率自动顺延至付清之日,乙方保证按下列期限还款,2022年12月31日前还款300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本息;为确保本协议履行,丙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自上述最后一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公告日期:2022-05-16 | 交易金额: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方雅丽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方雅丽发生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20220516: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3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03至 -- |
出质人:文卫红 | ||
质权人:河南新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文卫红质押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1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被完全清偿之日起两年止。质押股份用于为河南新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担保人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20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0至 -- |
出质人:文卫红 | ||
质权人:深圳市前海三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文卫红质押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1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被完全清偿之日起两年止。质押股份用于为股东文卫红向深圳市前海三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高额借款提供担保,借款金额为累计不超过人民1000万元,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质押权人为深圳市前海三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