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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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4 | 增发A股 | 2019-11-20 | 862.88万 | - | - | - |
| 2015-01-05 | 增发A股 | 2015-01-20 | 405.27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1-2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5.8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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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盛桂英 | ||
| 卖方:吴良行 | ||
| 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10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良行先生逝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经公证的吴良行先生的遗嘱,盛桂英女士依法继承吴良行先生持有的中马集团股权及中马园林股份,具体如下:1、中马集团股权: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吴良行先生持有中马集团58.75%股权,盛桂英女士持有中马集团36.75%股权。此外,按照吴良行先生、盛桂英女士与蒋少一女士、吴泓洁女士、吴秉鸿、吴虹霏已签署之《协议书》,在吴江先生遗产继承并完成调剂后,吴良行先生将最终获得中马集团61%股权、盛桂英女士将最终获得中马集团39%股权。属于吴良行先生遗产的范围为中马集团50%股权(即吴良行先生和盛桂英女士合计持有中马集团股权的一半)。按照吴良行先生的遗嘱,该等股权全部由盛桂英女士继承。2、中马园林股份: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吴良行先生持有中马园林6,209,680股股份,属于吴良行遗产的范围为中马园林3,104,840股股份。按照吴良行先生的遗嘱,该等股份全部由盛桂英女士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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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0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49,149.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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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温岭市政府 | ||
| 卖方: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因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49,149.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进行产业规模和行业类型调整,温岭市政府拟启动收储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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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5-17 | 交易金额:1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吴良行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因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补充的需要,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延续两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董事长吴良行先生为公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超过1,3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延续两年。 202205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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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9-10 | 交易金额:8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吴良行,中马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补充的需要,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城区支行分别申请银行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董事长吴良行先生和中马集团有限公司自2021年9月21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中马集团有限公司自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期间,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城区支行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超过3,3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202109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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