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12-15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失败
交易标的:

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卖方:张红,乐发义,周文,合肥弘博叁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姜波,何琴芬,侯桂英
交易概述: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淼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张红等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艾尔智能”)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尚待进一步商讨确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告日期:2023-12-15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失败
交易标的:

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卖方:张红,乐发义,周文,合肥弘博叁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姜波,何琴芬,侯桂英
交易概述: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淼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张红等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艾尔智能”)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尚待进一步商讨确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12-15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张红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交易简介: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淼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张红等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艾尔智能”)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尚待进一步商讨确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告日期:2021-04-27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倪军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元),期限3年(36个月),用信伍仟万元,可分批发放,循环使用。贷款用途为公司经营周转。拟以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厂房及宿舍楼抵押给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用于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并拟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倪军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倪军在本次授信过程中(从业务申请至业务终止),代表本公司办理与上述授信相关的各项事宜。实际贷款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