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本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