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19-02-22 监管问询: 2019-02-22收到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8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1-11至2019-01-11
担 保 方:陈加华,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丰裕玩具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信用担保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2-09至2019-02-09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3-16至2019-03-16
担 保 方:陈加华,蔡少丹,蔡俊彬,陈雪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6-07至2018-06-07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2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08至2019-07-07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2-19至2018-02-09
担 保 方:陈加华,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丰裕玩具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3-18至2017-03-18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蔡少丹,陈雪芳,汕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2-06至2017-02-05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6-15至2017-06-15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6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9-15至2016-03-15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蔡少丹,陈雪芳,汕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2-11至2016-02-10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2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2-09至2018-02-09
担 保 方:陈加华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4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01-17至2019-01-17
担 保 方:陈加华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6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09-19至2015-09-19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蔡少丹,陈雪芳,汕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6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2-09至2018-02-09
担 保 方:陈加华,蔡俊彬,蔡少丹,陈雪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澄星航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07-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加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一)对无人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二)对陈加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加华,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加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一)给予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陈加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公告日期:2018-11-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陈加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方奕松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无人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加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方奕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无人机及其信息披露责任人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