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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8-04-20 处罚金额:116.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张友秋,贺杰,董事会秘书宋洪胜,代财务总监许本法,总经理李爱国,张新燕,杨宝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决定书》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鑫秋农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张友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3、对贺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4、对宋洪胜、许本法、李爱国、张新燕、杨宝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7-06-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4-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机构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改正:一、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核实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所有涉及内容不实、不完整的重大信息进行更正并披露;二、进一步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制度,并确保相关制度和机制得到有效执行;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