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5-12-24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196%股权

买方: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卖方:天津津墙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天津津墙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共4.196%(共8239000股)股权给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津墙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公司仍持有公司11%(共计21596806股)的股份,天津建材集团持有公司55.586%(共计109140808股)的股份,本次转让须待取得上级监管部门批复的基础上方可完成。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5-12-24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4.20 %
出让方:天津津墙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4-29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2年5月,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自双方签章后及履行完各自有权决策部门审批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远洋宏达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向金隅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金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在有效期内,金隅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远洋宏达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金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金隅财务公司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公司曾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本次对2023年拟与金隅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预计。公司在金隅财务公司开立了结算账户,开展存款业务,预计2024年每一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远洋宏达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向金隅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预计2024年暂不向金隅财务公司申请授信。#

公告日期:2024-01-23 交易金额:1013.9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环渤海(天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建贸新科建材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远洋宏达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1309万元,具体如下:(1)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北京建贸新科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30万元。(2)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天坛家居分公司签订进场交易许可合同和房产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180万元。(3)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环渤海(天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工程维修采购合同,金额不超过180万元。(4)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嘉隅尚品物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签订物业专项(安保、保洁)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660万元。(5)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天津天材建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资产委托管理服务,金额不超过9万元。(6)全资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嘉隅尚品物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签订物业专项(安保、保洁)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250万元。 20240123:(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0,139,010.94元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7 原始质押股数:5071.9453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02至 2021-05-02
出质人: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质权人: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质押50,719,453股,占公司总股本25.83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0,719,45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5月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担保控股股东天津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本次股份的质押权人为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1.2亿股,占比1.48%。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03 本次解押股数:5071.9453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03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03日将质押给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5071.9453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