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客户提供以MBBR技术为核心的污水处理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生物池MBBR技术设计、生物膜填料销售、系统设备销售及安装、整体工程技术调试等。
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
BioFIMag工艺包 、 Nauto工艺包 、 MBBR一体化设备
水污染治理;水处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环保设备、水处理用悬浮填料、拦截系统、曝气系统、磁混凝(超效分离)、高级氧化、厌氧氨氧化技术的开发和相应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应服务;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水下施工;水下安装、拆除、打捞;市政、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能源公共设施的投资及运营管理;环保技术、污泥、城市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反渗透膜阻垢剂、循环冷却水阻垢剂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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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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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青岛盈润实业有限公司 |
4099.15万 | 33.17% |
| 青岛盈润实业有限公司 |
4099.15万 | 33.17% |
| 北京长盛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423.08万 | 11.52% |
| 北京长盛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423.08万 | 11.52% |
| 唐山市丰南区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23.42万 | 9.09% |
| 唐山市丰南区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23.42万 | 9.09% |
| 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阳泉) |
1025.64万 | 8.30% |
| 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阳泉) |
1025.64万 | 8.30% |
| 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中水回用工 |
976.85万 | 7.91% |
| 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中水回用工 |
976.85万 | 7.9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1390.47万 | 20.40%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1390.47万 | 20.40% |
| 青岛天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00.97万 | 19.09% |
| 青岛天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00.97万 | 19.09% |
| 青岛世纪友益机械有限公司 |
706.60万 | 10.37% |
| 青岛世纪友益机械有限公司 |
706.60万 | 10.37% |
| 中石化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 |
545.10万 | 8.00% |
| 中石化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 |
545.10万 | 8.00% |
| 临沂市明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
496.76万 | 7.29% |
| 临沂市明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
496.76万 | 7.2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915.94万 | 35.12% |
|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915.94万 | 35.12% |
|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1685.08万 | 15.11% |
|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1685.08万 | 15.11% |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
1488.69万 | 13.35% |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
1488.69万 | 13.35% |
| 北京安国水道自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470.09万 | 13.18% |
| 北京安国水道自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470.09万 | 13.18% |
| 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 |
799.15万 | 7.17% |
| 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 |
799.15万 | 7.1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1236.81万 | 32.48%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1236.81万 | 32.48% |
| 中石化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 |
783.43万 | 20.57% |
| 中石化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 |
783.43万 | 20.57% |
| 北京联合奥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472.00万 | 12.40% |
| 北京联合奥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472.00万 | 12.40% |
| 青岛世纪友谊机械有限公司 |
388.55万 | 10.20% |
| 青岛世纪友谊机械有限公司 |
388.55万 | 10.20% |
| 青岛天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1.58万 | 6.61% |
| 青岛天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1.58万 | 6.6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日照山海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8.16万 | 164.18% |
| 日照山海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8.16万 | 164.18% |
| 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3.08万 | 32.07% |
| 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3.08万 | 32.07% |
| 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7.47万 | 24.27% |
| 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7.47万 | 24.27% |
|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
17.09万 | 23.75% |
|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
17.09万 | 23.75% |
| 上海任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6.02万 | 8.36% |
| 上海任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6.02万 | 8.3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石化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 |
526.86万 | 21.01% |
| 中石化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 |
526.86万 | 21.01% |
| 无锡市永康不锈钢有限公司 |
376.68万 | 15.02% |
| 无锡市永康不锈钢有限公司 |
376.68万 | 15.02%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323.37万 | 12.90%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323.37万 | 12.90% |
| 上海允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41.25万 | 5.63% |
| 上海允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41.25万 | 5.63% |
| 南京贝特环保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40.36万 | 5.60% |
| 南京贝特环保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40.36万 | 5.6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65.80万 | 40.34% |
| 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65.80万 | 40.34% |
| 诺卫环境安全工程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
608.90万 | 12.49% |
| 诺卫环境安全工程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
608.90万 | 12.49% |
| 内蒙古金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577.50万 | 11.85% |
| 内蒙古金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577.50万 | 11.85% |
| 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 |
453.60万 | 9.31% |
| 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 |
453.60万 | 9.31%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设备成套中心 |
293.60万 | 6.02%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设备成套中心 |
293.60万 | 6.0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1609.59万 | 54.30%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1609.59万 | 54.30% |
| 青岛浦金钢材有限公司 |
346.34万 | 11.68% |
| 青岛浦金钢材有限公司 |
346.34万 | 11.68% |
| 中石化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 |
304.57万 | 10.27% |
| 中石化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 |
304.57万 | 10.27% |
| 无锡市永康不锈钢有限公司 |
173.18万 | 5.84% |
| 无锡市永康不锈钢有限公司 |
173.18万 | 5.84% |
| 泰州市兴丰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2.19万 | 3.11% |
| 泰州市兴丰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2.19万 | 3.11%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接近100%。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和运营维护服务,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设备维修服务和零星材料设备销售等,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自然延伸,业务量较小,不是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设备维修服务、零星材料设备销售等在其他业务中核算。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运营维护服务和其他业务收入中的设备维修服务的主要区别:运营维护服务系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在一定期间提供相应日常维护服务,保障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成本是服务期间的能源、人员成本、辅助耗材等支出...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接近100%。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和运营维护服务,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设备维修服务和零星材料设备销售等,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自然延伸,业务量较小,不是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设备维修服务、零星材料设备销售等在其他业务中核算。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运营维护服务和其他业务收入中的设备维修服务的主要区别:运营维护服务系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在一定期间提供相应日常维护服务,保障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成本是服务期间的能源、人员成本、辅助耗材等支出;设备维修服务系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其污水处理设施提供的一次性维修服务,主要成本是人员成本、材料设备等支出。
由上表可以看出,2019年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在实施泥布湾MBBR工艺包项目时应客户要求提供一套转鼓过滤设备所致,2020年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上海崇明模块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经客户审核,予以确认安装费收入,以及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完成验收确认维修服务收入所致。2021年1-6月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原项目客户湖南广积粮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银龙
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零星采购材料和设备所致。
2、按产品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聚焦水污染处理领域,定位为水污染处理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MBBR技术,向客户提供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解决市政污水、工业废水、村镇等分散点源污水和市政给水处理等运行难题,实现简单、易行的污水脱营养化和净化,达到目标处理标准;相关产品和服务既可以用于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提量改造,也可用于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公司为客户提供运营维护服务产生的收入规模较小,主要为公司接受政府部门等单位委托对相关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提供运营维护。
(1)MBBR工艺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来源于向客户提供的MBBR工艺包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98.23%、81.86%、95.62%和98.79%,2019年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当年MBBR一体化设备销售规模有所扩大。
1)MBBR工艺包的收入规模和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MBBR工艺包的收入规模和数量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MBBR工艺包业务的项目数量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先进的技术实力,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行情下,能够承接并成功地完成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提标提量等项目。2018年至2020年,各收入规模的项目收入均值相对稳定,2018年项目收入均值较大主要系公司当期人力相对紧张,有选择地承接项目难度高,收入规模大的项目所致,2019年和2020年项目收入均值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人员的增加,有足够的人力完成中小规模项目的承接和实施,当年中小规模项目占比增加所致。2021年上半年各收入规模的项目收入均值上升,主要系当期完成验收的石家庄桥东项目和怀宁PPP项目剩余厂站规模较大所致。
2)MBBR工艺包客户中环保工程承包商和业主单位的构成情况
大型污水处理建设工程一般需要组织方案设计、建筑施工和设备供货等整体工作,少量业主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和资金实力,可以自行组织上述工作,而对于大部分没有相应组织和技术能力的业主来说,通常需要通过总承包方来组织上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以MBBR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MBBR工艺包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MBBR工艺包主要应用于市政污水、工业废水、村镇等分散点源污水处理领域,客户主要为各地的市政、城建等业主单位及大中型环保工程承包商等,公司MBBR工艺包业务的主要客户类型情况如下:
2018年-2020年,公司客户类型为业主单位的收入规模有所波动,2021年1-6月业主单位的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当期的石家庄桥东项目规模较大所致,剔除该项目影响后,2021年1-6月业主单位的收入占比为34.18%。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类型为环保工程承包商的MBBR工艺包项目收入持续增长,特别是2019年大幅增长,而业主单位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
①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9号),文件指出我们国家建筑行业发展组织方式落后,提出采用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培育全过程咨询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2017年12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设函〔2017〕65号),进一步为工程总承包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一系列文件精神,浙江、上海、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吉林、陕西等地启动了工程总承包试点,相继发布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政策,重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②新建污水处理项目或提标提量改造项目一般为大型市政工程项目,采购方通常先确定总承包商,并通过总承包商来进行设计、工程施工和设备等部分的实施,该方式有利于采购方理清工程建设中参与各方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也有利于政府部门打破行业垄断,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③各地的市政、城建等业主单位一般都有明显的属地属性,其业务局限于当地的市场,难以形成跨区域的经营实体;同时由于公司MBBR生化工艺耐冲击性强、操作方便、维护简单、灵活方便和使用寿命长的技术特点,在项目完成后的后续运行中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且稳定运行时间较长,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各地的市政、城建等业主单位针对具体项目的合作完成后,虽然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社会效应,但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公司从原有客户中获得持续业务的机会,单一客户再次采购MBBR工艺包的周期较长。因此,公司除了与业主单位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外,不断拓展与大中型环保工程承包商的合作,这一类客户业务范围一般遍布国内多个省份或多个水务企业/排水公司,更有利于公司市场营销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推广效率,可以长期持续地开展项目合作,是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重要原因。
综上,公司作为提供设备和技术的专业水处理公司,通过与各环保工程承包商的合作,接触到了更广阔的市场,可以获得充足的业务机会,同时将有限的资源聚焦于污水处理的核心环节。报告期内,公司获取订单的模式未发生明显变化,不存在依赖环保工程承包商的情形。
3)MBBR工艺包的收入不断提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MBBR工艺包的收入不断提高,主要原因包括:
①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水污染治理
目前,在国家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水污染处理行业对下游行业实现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作用,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十一五”、“十二五”各项法规性文件的出台,确立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方针,今后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改变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状况,提出要依靠科技进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我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氛围。“十三五”期间,环保政策已经更为密集的出台,随着相关环保政策的进一步出台,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一系列政策法规显示环保相关产业已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性产业,国家从资金、税收等各个方面均给予大力扶持。
②业务潜力巨大,市场空间广阔
巨大的市场潜力,为公司开展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重点流域水污染情况严峻,污水治理需求较大。城市和县城的污水处理率已达到较高水平,但仍存在发展空间。乡镇污水处理率低,乡镇污水处理市场正步入高速发展期,截至2017年底,我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乡一共2,592个,占比25.13%,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推广仍存在较大的市场。根据研究报告10,“十三五”期间行政村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的市场空间将达到1,154~4,122亿元。污水处理标准提高,提标改造提供行业新的发展动力,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基于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规模预计达到432亿元。
③公司依托技术优势和项目经验,积极开拓市场
公司的MBBR技术及其主要产品具有容积负荷高、耐冲击性强、能耗低、运营成本低、操作方便、维护简单、耗能低、充分利用生物池池容、灵活方便、使用寿命长等诸多显著优势。对于新建污水厂,能够有效降低系统占地,用地布局紧凑高效;对于改造污水厂,MBBR技术可在不改变运行方式下的嵌入式实
10中信建投证券:《农村环境整治系统报告之一:农村污水治理,天地广阔,大有作为》
施,且MBBR技术与已有的活性污泥法能够无缝嵌合,能够原池提高处理能力,提量或提高处理标准。公司将MBBR技术优势与项目的客观情况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相结合,不断调整优化方案内的各类要素组合,以提高方案运行的效果,积累了大量新建及提标提量改造的经验,具有明显的经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技术优势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取得重大业务机会。另外,公司还积极尝试通过PPP等模式开展业务,获得了怀宁县经开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PPP项目的设备供应合同。
④公司MBBR技术,在水污染处理领域获得市场认可
MBBR工艺应用于市政/工业污水处理厂即市政/工业公用设施的这一用户属性,决定了相关工艺的应用需获得设计院的认可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因此,MBBR工艺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市场地位直接关系着相关水处理项目的获取。
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完整的MBBR工艺技术体系,对工艺技术的深度研发已取得一定成果。公司已实施各类型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及提标改造业务,累计业绩超过200项,处理规模超过1,300万吨/天,与北控水务集团(00371.HK)、首创股份(600008.SH)、苏美达(600710.SH)、康达环保(06136.HK)、中国中铁(601390.SH)、博天环境(603603.SH)、启迪环境(000826.SZ)等上市公司以及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地方水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完整的技术体系及领先的业绩经验,帮助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较好的竞争地位及市场品牌形象,有助于公司获得客户的信任及订单的获取。
(2)MBBR一体化设备
MBBR一体化设备是公司为分散点源污染治理而研制的一种新型污水集成处理设备,适用对象包括村镇生活污水、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难以排入管网的城市小片区污水、小规模城镇污水处理、旅游景区污水处理等。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完成的MBBR一体化设备业务包括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多个分散的河道点源、村镇及藏马山度假村等污水处理模块(污水处理站)的集成设备采购项目,以及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新村乡、庙镇等村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多个重大
项目。
作为公司为分散点源污染治理而研制的一种新型污水集成处理设备,MBBR一体化设备的标准化和集成化程度相对较高,在生产组织和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村镇生活污水、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难以排入管网的城市小片区污水、小规模城镇污水处理、旅游景区污水处理等领域,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布局和业务扩张。
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充分挖掘现有客户对应的业务机会,部分已完成项目客户为公司已有MBBR工艺包客户。MBBR一体化设备在报告期内处于推广期,销售规模相对较小,营收存在一定波动。截至2020年11月末,公司MBBR一体化设备正在履行的合同订单金额达到6,300万元左右,其中藏马山一体化3#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验收,对应确认收入968.73万元,2021年1-6月MBBR一体化设备无对应营业收入,主要系在执行中的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因村镇点源分散、
土建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慢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未能在当期完成通水验收所致。随着各项目的推进,2021年下半年MBBR一体化设备收入预计可达到2,000万元以上。
MBBR一体化设备未来发展空间较大,这与目前的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有较大关系,业务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随着2015年新的环保法的颁布实施,污水处理进入了效果时代,推动环境产业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以“强技术”为特征的具有核心工艺和技术的公司,能够保证出水水质符合监管不断收紧的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MBBR一体化设备正在履行的合同订单金额超过7,600万元,共涉及18个项目,7个客户,市场推广效果显著。
①国家政策支持为公司一体化设备快速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
近年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政策陆续出台。2017年2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指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截至规划发布时全国78%的建制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市场空间巨大。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方案。在国家政策的刺激下,农村水污染治理市场需求快速释放。农村污水污染源分散且管网建设落后,不适合大型水厂的建设。MBBR一体化设备占地面积小且能放置于地下、安装操作简单,有效地满足了分散点源污染治理,是农村污水处理的首要选择。
②成熟的MBBR工艺为公司一体化设备快速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
基于十余年积累,公司成功掌握了MBBR工艺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已累计实施超过200个项目,总处理规模超过1,300万吨/天。公司研发的MBBR技术耐水质、水量冲击力强、兼容性高,可在高盐、低温、高海拔等多种复杂条件下完成污水处理的生化反应并达到关键指标出水标准符合环保要求。在此基础上,公司将MBBR工艺包进行一定程度的模块化、集成化和标准化改造,并封装入一体化箱体,成功研发形成了新型污水集成处理设备——MBBR一体化设备。MBBR工艺包成熟的工艺水平、大量的中试试验和大规模实践为公司一体化设备快速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
③公司大力推广一体化设备,挖掘市场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在MBBR工艺技术团队的基础上组建有针对性的一体化技术研发团队、制造团队和设备销售团队,积极开发MBBR一体化设备业务机会,特别针对原有客户群体加大了销售力度。
(3)运营维护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维护服务产生的收入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运营维护服务在业务模式、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公司的MBBR工艺包、一体化设备项目均有所不同,“受托运营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与公司MBBR工艺包、一体化设备收入相关项目无关。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营维护服务系为确保委托方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运营维护服务,主要包括①提供相应辅助设备材料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适当改造,并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承担服务期间的能源、人员成本等支出;②提供一体化设备租赁用于污水处理,并负责设备的维护,承担服务期间的能源、人员成本等支出。
报告期内,除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外,其他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由公司自行提供,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均单独签订合同,相关收入与公司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产品收入可明确区分。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维护服务多系应急项目,服务期限长短不一,多集中在6-12个月,且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延长。
3、按地区列示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布于北方地区和东南地区,主要系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对于北方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深耕多年,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水平相对较高,北方地区资源相对匮乏、工业发达、水污染较严重,公司在此区域内开展业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的MBBR技术在全国28个省级行政单位均有项目成功实施并稳定运行,技术和产品对各种极端条件的适用性较强。公司研发的MBBR技术既可以应用于高盐度条件,例如唐山海港和天津生态城项目,面临氯离子冲击,进水氯离子是一般污水的3-6倍;集约型全地下条件,例如青岛高新区全地下污水处理项目;高氨氮条件,例如山东新华制药废水处理项目,由于其生产线主要用于退烧解热药品布洛芬的制造,所产生的废水氨氮浓度远高于其他污水;强冲击条件,例如济宁中山公用项目,进水为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混合污水,其中有50%以上的污染物负荷来自印染、化工、制药等工业废水,且超负荷运行;也可应用于低温条件,例如内蒙乌拉特中旗项目,水温6-8℃持续3-4个月等环境下的污水治理。公司技术和产品对各种极端条件的强适用性对市场开拓具有强有力的支撑。
4、按季节列示主营业务收入
(1)公司各季度和每期1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及占比情况
污水处理项目具有典型的市政公用设施特征,一般集中在上半年开始招投标,之后开始土建工程的实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多集中在下半年甚至是第四季度;而公司的MBBR工艺处于项目建设的末端阶段,即需要完成项目的土建工程后才能开始MBBR工艺的实施,MBBR工艺多集中在下半年完成。因此,公司的业务收入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下半年实现的收入会多于上半年。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和每期1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及占比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第四季度及12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占比较高,季节性特征较为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净利润及其占比情况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各季度的确认情况相关,各季度确认的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部分季度出现当期收入无法覆盖成本费用而亏损的情形,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确认在第四季度,净利润亦主要体现在第四季度。
2020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1,986.05万元和25,909.96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998.27万元和4,092.20万元。2020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净利润出现亏损,而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净利润较高,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项目施工等经营活动短期内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措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项目的实施延后,2020年第二季度营收有所下降。随着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部分实施延后的项目在2020年第三季度完成验收,由此导致2020年出现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净利润出现亏损,而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净利润较高的情形。
由于受上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部分季度出现当期收入无法覆盖成本费用而亏损的情形,经营业绩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2)公司季节性销售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污水处理项目具有典型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特征,政府在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及货款结算方面遵守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虽然相关合同中不一定明确约定,但行业惯例通常会以年末作为项目完工的工期截止日。在行业内,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多集中在上半年开始招投标,之后开始土建工程的实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多集中在下半年甚至是第四季度;公司的MBBR工艺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实施处于整体项目建设的末端阶段,即需要完成项目的土建工程后才能开始MBBR工艺的实施,导致MBBR工艺多集中在下半年完成。因此,公司的业务收入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下半年实现的收入会多于上半年。从报告期内主要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司各期主要项目集中在上半年开始招投标程序,实施集中在下半年,验收集中在第四季度,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季节性特征较为显著。
由上表可以看出,可比上市公司均具有一定季节性特征,受细分行业、产品的标准化程度、业务模式及项目实施环节等因素影响,各可比上市公司的季节性特征的显著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规律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受上半年冬季低温影响施工安装,以及春节假期、开工筹备等因素的影响,相关项目的实施一般在年初项目启动,年中开工实施、年末验收交付,特别是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实施,还受政府年初启动预算安排、招投标、商业谈判等工作的影响,上述规律较为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为市政公用设施性质,客户主要为政府、国企及事业单位等。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通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和商业谈判等不同方式获取订单,存在较高比例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得的项目收入。
2)项目实施周期的影响
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均采用项目制方式进行实施,一般在确定客户的合同签署意向后,开始组织采购及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按照项目方案陆续发出至项目现场进行集成安装,主要设备安装完成即可开始进行通水调试,完成相关设备的性能测试并经客户验收后向客户交付,上述实施环节的时长受项目规模、实施方案、实施难度、客户进度要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综合来看,项目实施周期一般在半年到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为市政公用设施性质,一般在上半年开始实施,经过半年到一年的实施周期后,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多集中在下半年,验收集中在第四季度,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季节性特征较为显著。
3)设备调试的特殊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较高比例实施地为北方地区和西北地区的项目,部分项目在调试过程中需要检验在冬季低温条件下的运行情况,该类项目多选在第四季度进行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于西北和北方地区、东南和西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分布于北方和西北地区、东南和西南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规律和公司项目实施周期的影响一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分布于西北和北方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
4)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差异
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典型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特点,受政府年初启动预算安排、招投标等工作,年中开工、年末竣工交付惯例的影响较大。
万德斯主营业务聚焦垃圾污染削减及修复、高难度废水处理等相关成套装备,三达膜的膜材料、膜组件和膜设备,金达莱的水污染治理装备和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程度较高,且三达膜收入中存在较大规模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水务投资运营业务收入各季度均衡确认,受此影响,其产品收入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弱。
同行业中京源环保、金科环境虽然业务模式上与公司较为接近,但京源环保存在一定比例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金科环境主要以水处理工程建设或EPC的形式提供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及产品,适用建造合同确认收入的原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均呈现一定程度的季节性特征。
公司的MBBR工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实施须在整体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后才能开始,导致相关工作集中在下半年,甚至第四季度完成,季节性特征较为显著。
5)2020年销售收入集中于第三季度、与报告期前三年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
①2020年销售收入集中于第三季度的原因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第四季度占比较高,与报告期内前两年情形基本一致。与前两年相比,2020年销售收入的季节性分布的差异主要体现为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小、第三季度占比较高。2020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小、第三季度占比较高,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项目施工等经营活动短期内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措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项目的实施延后,2020年第二季度营收有所下降。随着2020年4、5月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部分实施延后的项目在2020年第三季度完成验收,由此导致2020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2020年第三季度完成的内江项目、杭州城西项目、汕头峡山项目、唐山丰润项目、空港新城项目,以及怀宁黄墩项目和怀宁公岭项目的实施过程,均不同程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而延长,上述项目对2020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合计影响金额达到4,381.46万元。剔除上述项目影响后,2020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7,604.59万元,占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9.37%。
除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第二季度收入及占比下降,第三季度收入及占比升高外,公司报告期内其余季度收入占比情况无明显变化,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最高,较为稳定,与2018年和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基本一致,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季节性特征并非发生重大变化。
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大,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总体趋势一致。随着销售队伍的建设、项目经验的日益丰富,公司大项目的承接和实施能力不断增强,项目数量和质量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项目实施分布更加合理,有助于缓解公司季节性的收入波动。2021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较高,系受石家庄桥东项目收入规模较大影响。石家庄桥东项目体量较大,当期确认收入为7,693.72万元。剔除该项目影响后,2021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454.13万元,占2021年上半年比例为72.09%,与以前年度第二季度收入占上半年比例情况(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为72.32%和67.52%)相当。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和2021年1-6月业务模式、收付款模式等未发生较大变化。
②销售收入季节性分布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分布较为稳定,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可比上市公司各期第四季度、1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相关业务具有典型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特点,受政府年初启动预算安排、招投标等工作,年中开工、年末竣工交付惯例的影响较大。可比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但受各自业务结构、产品特点等业务情况以及具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与政策的影响,季节性特征相对公司较弱。
A.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特点
相比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典型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特点,受政府年初启动预算安排、招投标等工作,年中开工、年末竣工交付惯例的影响较大。同时公司的MBBR工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实施须在整体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后才能开始,导致相关工作集中在下半年,甚至第四季度完成,季节性特征较为显著。
B.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情况影响其季节性特征
a.京源环保受下游电力行业企业客户施工特点的等影响,营业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但业务中存在一定比例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降低了其季节性特征
京源环保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行业,下游客户电力行业企业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同时受北方冬季施工、春节假期等影响,很多项目集中在第四季度完成发货或完成施工,导致其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存在一定程度的季节性特征。
随着京源环保项目数量增多、项目规模增大以及来自于非电行业收入的波动,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特征有一定变化。
b.万德斯主要业务为环境问题整体解决方案,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季节性影响较小
万德斯专业提供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开发、系统集成与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主营产品包括垃圾污染削减及修复、高难度废水处理等相关成套装备,系其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万德斯环境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模式为以EPC为主的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各月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月度收入,以相应时点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完工百分比,各季度收入确认相对均衡,季节性特征较弱。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的性质系带有安装义务的设备销售,并非提供劳务或建造合同,亦不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此采用客户验收的方法确认收入,季节性特征较强,具有合理性。
c.金科环境主要业务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以水处理工程建设或EPC的形式提供服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影响,但存在上半年工作量较小,下半年工作量较大的特点,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金科环境主营业务包括提供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其中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系其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金科环境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以水处理工程建设或EPC的形式提供服务,按照已经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后,根据预计合同总收入计算确定当期应确认的完工收入及相应结转的合同成本。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的性质系带有安装义务的设备销售,并非提供劳务或建造合同,亦不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此采用客户验收的方法确认收入,季节性特征较强,具有合理性。
金科环境客户群体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的供水及污废建设投资主体、总包单位等,大多客户存在上半年进行技术方案准备、设计、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工作量较小,下半年进行项目实施,工作量较大的特点,导致金科环境在下半年甚至第四季度确认较大进度,对应收入金额及占比较高。
因此,金科环境的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d.三达膜膜材料、膜组件和膜设备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相对标准化,且存在较大规模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季节性影响较小
三达膜专注于膜材料研发、膜组件生产、膜工艺设计、膜设备制造、膜系统集成和膜技术应用,以及通过BOT、TOT和委托运营方式开展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
三达膜的膜材料、膜组件和膜设备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相对标准化,其作为膜技术应用相关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销售,其季节性特征较较弱。三达膜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实际结算量确认,定期核算对应收入,无明显季节性特征。
e.金达莱水污染治理装备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程度较高,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季节性影响较小
金达莱水污染治理装备产品由各种部件等高效集成,系高度成套化、标准化的产品,现场安装调试较为简单,装备吊装到位后接驳进出水管道,继而先后接通电源,开机,进水,将装备调至自动运行状态,完成安装调试,取得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后即可确认收入,受季节性影响较小。
金达莱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按照EPC工程模式组织实施,采用完工百分法确认收入,定期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乘以合同预计总收入减去之前累计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收入,季节性影响较小。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的性质系带有安装义务的设备销售,并非提供劳务或建造合同,亦不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此采用客户验收的方法确认收入,季节性特征较强,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业务具有典型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特点,受政府年初启动预算安排、招投标等工作,年中开工、年末竣工交付惯例的影响较大。可比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但受各自业务结构差异、产品标准化程度以及部分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方法与政策的影响,季节性特征相对公司较弱,具有合理性。
6)与金达莱相比,公司收入集中度差异的合理性
金达莱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装备和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水污染治理装备为依托FMBR工艺为客户提供的成套化、标准化的一体化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为依托FMBR等核心工艺开展的综合服务,通过与政府、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开展业务获取收入,客户群体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央企、国企、大中型民企等。报告期内,公司与金达莱的客户结构类似。
虽然公司与金达莱在客户结构类似、应收账款周转率相近,但金达莱收入结构、产品特点及其核算方式等业务情况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由上表可以看出,金达莱收入主要来源于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水污染治理装备和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而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金达莱的水污染治理装备与公司的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金达莱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水污染治理装备和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等各项业务对应产品特点、收入确认方法与政策及与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仅与金达莱的水污染治理装备业务基本一致,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而与金达莱的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和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不具可比性。
金达莱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采用完工百分法确认收入,定期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乘以合同预计总收入减去之前累计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收入,季节性影响较小。
金达莱水污染治理装备产品由各种部件等高效集成,系高度成套化、标准化的产品,现场安装调试较为简单,装备吊装到位后接驳进出水管道,继而先后接通电源,开机,进水,将装备调至自动运行状态,完成安装调试,取得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后即可确认收入,受季节性影响较小。
金达莱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的运营费用,按照经客户确认的污水处理量的标准进行结算,收入较为稳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
综上分析,虽然金达莱客户结构与发行人类似、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公司相近,金达莱的水污染治理装备收入确认方法与政策与公司基本一致,但金达莱受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采用完工百分法确认收入、水污染治理装备产品由各种部件等高效集成,系高度成套化、标准化的产品,现场安装调试较为简单、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的运营费用,按照经客户确认的污水处理量的标准进行结算,收入较为稳定等原因影响,收入集中度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5、第三方回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类型、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货款一般通过客户直接收回,但也存在部分客户与实际付款方不一致的第三方回款情形,主要系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政府采购项目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等与客户经营模式相关的原因导致,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主要包括客户通过其员工个人账户付款、委托其他方付款、受诉讼影响付款等情形。
(1)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大、占比较高的原因
1)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大、占比较高的原因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地的市政、城建等业主单位及大中型环保工程承包商,客户性质决定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集团公司指定付款及政府采购指定付款。报告期各期上述原因导致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2,449.55万元、1,945.91万元、3,774.68万元和2,881.2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0.24%、5.92%、9.46%和17.11%。
除集团公司指定付款及政府采购指定付款外,公司存在的其他第三方回款情形主要包括客户通过其员工个人账户付款、委托第三方企业代为付款、受诉讼影响付款等,主要系部分项目偶发事件影响产生的第三方回款。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其他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220.00万元、0.00万元、3,364.73万元和842.4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10%、0.00%、8.43%和5.00%。2019年不存在该类情形的第三方回款,2020年其他第三方回款金额上升系因公司客户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导致账户冻结,委托第三方代其向公司付款,与客户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上诉,法院强制执行付款,以及西宁市一污项目总包方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应对项目供货周期紧张,委托项目业主单位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其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所致。扣除因涉及诉讼情形产生的第三方回款后,2020年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金额为863.3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2.16%。2021年1-6月,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占比提升主要系当期客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受诉讼事项影响而产生偶发性第三方回款所致,涉及金额共计746.44万元。扣除上述事项产生的第三方回款后,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金额为96.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0.57%,相比2018年和2020年均下降。
2)最近一期占比提升的合理性
公司2018年至2019年间不存在因受诉讼事项影响而产生的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2020年,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占比提升主要系当期部分客户因受诉讼事项影响而产生偶发性第三方回款所致。客户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均受到诉讼事项影响,存在账户冻结、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向公司支付款项的偶发情形,因诉讼导致其他第三方代客户付款金额共计2,501.43万元。扣除上述事项产生的第三方回款后,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金额为863.30万元,相比2018年有所下降,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下降为2.16%。
2021年1-6月,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占比较高主要系当期客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受诉讼事项影响而产生偶发性第三方回款所致,涉及金额共计746.44万元。扣除上述事项产生的第三方回款后,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金额为96.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0.57%,相比2018年和2020年均下降。
因此,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其他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大幅上升主要由当期相关的诉讼事项产生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大导致,具有合理性。
(2)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的主要构成,涉及的具体客户、金额、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除集团公司指定付款及政府采购指定付款外。
1)石兴彪、山西骏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震胜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山西晨雨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付款
公司于2015年与客户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阳泉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MBBR工艺包供货合同》,合同总价款1,263.00万元,阳泉项目已于2016年6月验收。
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与思普润、山西震胜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的《委托付款协议》,约定变更客户与山西震胜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并由山西震胜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代客户向思普润支付货款。山西震胜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协议要求向思普润背书转让承兑汇票合计50.00万元。上述第三方回款系客户出于资金周转需要,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其支付货款所致。
公司于2020年2月起诉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阳泉项目剩余合同款615.00万元,双方于2020年9月27日达成和解。其间因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账户被冻结,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与思普润、山西晨雨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的《委托付款协议》,约定由山西晨雨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客户向公司支付货款150.00万元。石兴彪作为阳泉项目客户委派的阳泉项目负责人,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与公司、石兴彪签订了三方关于2020年委托付款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石兴彪于2020年9月向公司账户汇款190.00万元。
根据以上第三方回款涉及的项目合同、验收单、委托付款文件、付款凭证和发票,公司确认上述交易真实,资金、实物流与相关合同及商业实质一致,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2)山东荣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宝瑞杰劳务有限公司代青岛西海
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付款
公司与客户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签订关于黄岛区镇村污水处理站改造运营工程应急启动项目合同。
公司与客户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签订关于钱塘江路泵站污水处理模块建设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暂定为2,299.60万元,最终金额以黄岛区政府审计单位的审计值优惠8.016%为准。该项目已于2018年12月验收。
公司与客户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签订关于西海艺术湾项目配套工程的《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暂定为80.91万元,最终金额以黄岛区政府审计单位的审计值优惠10.1%为准,该项目已于2018年7月验收。
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思普润、山东荣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的《委托付款协议》,约定变更客户与山东荣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并由山东荣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客户向思普润支付部分款项。2018年2月,山东荣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依协议要求通过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方式代客户支付40.00万元作为黄岛镇村点源项目费用。2018年9月,山东荣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依协议要求通过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方式代客户支付11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为黄岛镇村点源项目费用,5.00万元为钱塘江泵站改造部分货款,5.00万元为西海艺术湾项目部分货款。上述第三方回款系客户出于资金周转需要,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其支付货款所致。
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思普润、青岛宝瑞杰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的《委托付款协议》,约定变更客户与青岛宝瑞杰劳务有限公司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并由青岛宝瑞杰劳务有限公司代客户向思普润支付部分款项。2018年9月,青岛宝瑞杰劳务有限公司依协议要求通过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方式代客户支付1,02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为黄岛镇村点源项目费用,590.00万元为钱塘江泵站改造部分货款,30.00万元为西海艺术湾项目部分货款。上述第三方回款系客户出于资金周转需要,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其支付货款所致。
根据以上第三方回款涉及的项目合同、结算验收单据、委托付款协议、付款凭证和发票,公司确认上述交易真实,资金、实物流与相关合同及商业实质一致,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3)怀宁润天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代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付款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怀宁PPP项目的总承包方向思普润子公司怀宁润天提供怀宁PPP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金额为2.64亿元。公司在怀宁PPP项目中作为设备提供方向博天环境提供MBBR工艺包等设备和材料,与博天环境签订了合同金额为9,240.29万元的《怀宁县经开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PPP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涉及怀宁县经开区及乡镇新建污水处理厂15座、配套建设污水加压站2座、污水管网180.81公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怀宁PPP项目各厂站的供货并取得验收。
因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其开立于中国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的怀宁项目工程资金专用账户被暂时冻结,为保证怀宁PPP项目实施进度,博天环境委托怀宁PPP项目业主方、思普润子公司怀宁润天代其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2020年4月,怀宁润天代博天环境向公司账户转款532.08万元;2020年8月,怀宁润天代博天环境向公司账户转款1,064.29万元;2021年2月,怀宁润天代博天环境向公司账户转款746.44万元。
根据以上第三方回款涉及的项目合同、验收单、委托付款协议、付款凭证和发票,公司确认上述交易真实,资金、实物流与相关合同及商业实质一致,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4)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付款
西宁一污项目客户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思普润于2020年3月签署《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MBBR系统设备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482.00万元。该项目业主方为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项目总包方。
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思普润、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由项目业主方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客户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63.30万元。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向思普润支付300.00万元、于2020年7月向思普润支付563.30万元。上述第三方回款系因西宁一污项目工期较为紧张,客户出于自身资金周转需求及保障项目进度需要,协调业主方直接向公司支付部分预付款项所致。
根据以上第三方回款涉及的项目合同、委托付款协议、付款凭证和发票,公司确认上述交易真实,资金、实物流与相关合同及商业实质一致,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5)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代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付款
公司与客户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签订《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末端废水治理项目生化池工艺包及成套供货设备供应合同》,合同总价款为935.00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11月19日通过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因客户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公司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于2018年7月20日受理,并于2018年10月19日判决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7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就该合同纠纷进行强制执行,向公司支付安徽淮化项目款565.05万元。
6)贵阳骏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分公司代贵州新中水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县分公司付款
贵州贞丰污水厂改造项目工期紧张,总承包方贵阳骏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分公司为保证公司尽快进场施工,加快项目推进,经与客户贵州新中水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县分公司协商一致,直接向公司付款合计96.00万元,系总承包方为保证项目进度导致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
根据以上第三方回款涉及的项目合同、委托付款协议、付款凭证和发票,公司确认上述交易真实,资金、实物流与相关合同及商业实质一致,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保荐人核查了付款方的工商信息、相关项目合同和银行转账或票据记录,确认除公司子公司怀宁润天为保障怀宁PPP项目进度代客户博天环境向公司付款外,第三方回款的付款人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的真实性,资金、实物流与相关合同及商业实质一致,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
金达莱未披露2020年的第三方回款数据,0.70万元系金达莱2020年1-6月第三方回款金额。三达膜未披露2020年和2019年的第三方回款数据,180.40万元系三达膜2019年1-6月第三方回款金额。
京源环保披露其2018年至2019年间不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
万德斯披露其2016年与客户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总价款为人民币1,170.00万元的销售合同,受集团内部结算需要,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同一控制下的兄弟公司南京创源天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代为支付部分款项;万德斯未就其第三方回款总金额进行披露。
金科环境未就第三方回款情况进行披露。
三达膜披露其2018年和2019年1-6月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597.63万元和180.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1%和0.55%,三达膜未就其2019年及2020年第三方回款情形进行披露。
金达莱披露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670.52万元、829.24万元、0.7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29%、1.07%、0.01%,扣除集团公司指定付款和政府指定付款后各期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670.52万元、466.00万元、0.70万元。金达莱未披露2020年第三方回款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相比已披露第三方回款情形的可比上市公司京源环保和三达膜较高,2018年、2019年公司扣除集团公司指定付款和政府采购指定付款的第三方回款金额低于金达莱。
1)2018年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较高原因
2018年公司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金额共1,220.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5.10%,主要包括:
①客户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变更了其与青岛宝瑞杰劳务有限公司、山东荣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结算的工程进度款,故委托上述两家公司代其向思普润付款合计1,170.00万元;
②客户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由于变更了其与山西震胜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结算的工程进度款,故委托山西震胜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代其向思普润付款50.00万元。
上述付款均系客户出于自身付款便利性需求导致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
2)2020年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较高原因
2020年公司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金额共3,364.7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8.43%,主要包括:
①客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诉讼,账户被暂时冻结,故委托怀宁PPP项目业主方怀宁润天代其向公司支付货款共计1,596.37万元,系因客户涉及诉讼事项导致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
②客户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项目款,公司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案判断后申请强制执行,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向公司支付项目款565.05万元,系因公司对客户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取得款项后直接向公司支付导致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
③客户山西华泰凯通工贸有限公司因受到公司起诉,账户被冻结,故委托山西晨雨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石兴彪代其向公司付款共计340.00万元,系公司对客户发起诉讼导致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
④西宁一污项目工期紧张,业主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尽快进场施工,加快项目推进,经与承包方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业主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接向公司付款合计863.30万元,系业主为保证项目进度导致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
3)2021年1-6月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较高原因
2021年1-6月公司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金额共842.4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5.00%,主要包括:
①客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诉讼,账户被暂时冻结,故委托怀宁PPP项目业主方怀宁润天代其向公司支付货款共计746.44万元,系因客户涉及诉讼事项导致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
②贵州贞丰污水厂改造项目工期紧张,总承包方贵阳骏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分公司为保证公司尽快进场施工,加快项目推进,经与客户贵州新中水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县分公司协商一致,直接向公司付款合计96.00万元,系总承包方为保证项目进度导致的偶发性第三方回款。
综上所述,除集团公司指定付款、政府采购指定付款等符合客户经营模式、具有必要性的回款外,主要系部分客户因偶发事项产生的第三方回款,导致公司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4)公司关于第三方回款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未来减少第三方回款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针对客户第三方回款的内控制度,并遵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
1)公司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时,对项目信息进行采集,对包括客户的相关工商资料、资信情况等信息进行梳理;
2)指定营销管理中心为应收账款的负责部门、销售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并将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纳入营销管理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督促销售项目经理增强回款意识及责任心;
3)公司建立了客户回款台账,登记各项目的回款时间和金额,对于款项支付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的情形,由销售项目经理会同公司财务人员对回款进行复核,确认回款的真实性及第三方代付款项的原因、第三方回款与销售收入匹配;
4)对于款项支付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的第三方回款情形,公司协调客户及付款方出具相应的委托付款证明文件。
公司针对第三方回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均具有合理性及可验证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由于公司目前仍存在部分第三方回款情形,公司拟采取如下减少第三方回款的措施:
1)将第三方回款占比情况作为绩效指标纳入销售人员的年度考核,敦促销售人员在开发新客户时采取审慎态度,询问其交易习惯、付款模式及日常财务运作安排等信息,并向其宣传公司的财务政策,在合同审核评估阶段,将客户是否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支付款项的意向作为评估客户资质的标准之一;
2)向现有客户宣传公司的财务政策,促使客户理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要求,尽力降低非必要原因导致的第三方回款。
公司除集团公司指定付款和政府采购指定付款外的其他情形第三方回款均系部分项目偶发事件影响产生的第三方回款,对于未来可能存在的部分客户由于不可克服的原因确需通过第三方付款的,公司应确保与对应客户、实际付款方签订三方的《委托付款协议》。
(5)业主方直接向作为设备供应商的发行人转款的合理性
公司、怀宁润天、博天环境三方一致确认,在怀宁润天与博天环境EPC总承包合同完全履行完毕之前或怀宁项目工程资金银行账户冻结等问题解决之前,怀宁润天受博天环境委托,代其向公司支付货款,怀宁润天代博天环境支付的款项直接在双方结算的项目工程进度款中扣减。因此项目业主方怀宁润天代总包方博天环境向公司付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方一致确认,为保障西宁一污项目尽快推进,避免因总包方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影响项目进度款的支付,由项目业主方代总包方支付货款863.30万元,剩余货款仍由总包方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若业主方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有权停止西宁一污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现场工作。业主方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与总包方签订的《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MBBR系统设备合同》中总包方履约付款的一般保证人,其代总包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直接在业主方与总包方结算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减。因此项目业主方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总包方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付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可比公司中,金达莱披露其存在类似情形。2017年,金达莱忠县新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业主方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三峡污水建设项目部为方便结算,代项目总包方四川中喻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向金达莱支付项目款240.77万元,占金达莱当年度第三方回款金额的60.63%。2018年,金达莱营山县城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营山县南北两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业主方营山县发润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勋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业主方履行业主单位的全部职能,但仍由业主方向金达莱付款1,433.44万元,占金达莱当年度第三方回款金额的85.81%。
综上所述,业主方怀宁润天直接向作为设备供应商的公司转款系怀宁PPP项目总包方博天环境银行账户被暂时冻结、业主方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接向作为设备供应商的公司转款系业主出于确保西宁一污项目实施进度的考虑,具有合理性,可比上市公司中金达莱存在类似情形。
6、退换货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退换货情况。
7、水质检测情况分析
公司MBBR工艺包主要包括工艺设计、生物膜填料、辅助工艺系统设备安装、整体工艺技术调试等;MBBR一体化设备主要包括工艺设计、设备集成与安装、整体技术调试等。公司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客户验收并取得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存在水质检测要求的,一般需要取得《通水验收单》或《水质检测报告》等。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毕的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共132
个,其中存在水质检测要求的共98个,不存在水质检测要求的共34个。对于存在水质检测要求的项目,公司均已取得客户出具的通水验收单据。
公司不存在水质检测要求的项目主要是博天环境的怀宁PPP项目相关各厂站项目、北控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上海崇明模块项目、MTI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哈尔滨呼兰项目和哈尔滨信义项目、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九江鹤问湖项目、杭锦后旗亿兴工程有限公司的杭锦后旗陕坝项目、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西海艺术湾项目和钱塘江项目、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深圳横岭项目等,报告期各期对应确认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142.84万元、9,483.46万元、2,546.43万元和3,629.12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78%、29.03%、6.49%和21.80%。上述项目合同中未约定水质检测要求,主要原因系:①客户或者业主基于污水处理厂的基础条件,以及自身技术及运营能力,在设备达到相关性能要求后,能够确保整体出水水质;②未足额采购填料,未达到设计要求,无法保证出水水质;③进水水量、水质不满足设计要求,无法保证出水水质。
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中,博天环境的怀宁PPP项目相关各厂站项目和北控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上海崇明模块项目不存在水质检测要求。怀宁PPP项目相关各厂站项目合同中未约定水质检测要求主要系博天环境负责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基于污水处理厂的基础条件,以及自身技术及运营能力,在设备达到相关性能要求后,能够确保整体出水水质。上海崇明模块项目为销售MBBR一体化设备,农村污水全部为生活污水,容易达标,同时客户有专业的村镇水处理事业部,有成熟的运营队伍,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水质检测要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情形,部分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不存在水质检测要求的项目,主要系①客户或者业主基于污水处理厂的基础条件,以及自身技术及运营能力,在设备达到相关性能要求后,能够确保整体出水水质;②未足额采购填料,未达到设计要求,无法保证出水水质;③进水水量、水质不满足设计要求,无法保证出水水质。
8、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均采用项目制进行核算,当期收入确认金额一般即为不含税之合同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收入前十大项目情况如下:
2、当期回款金额及比例为截至当期末回款累计额及累计比例。
3、上表所列的邀请招标均系根据客户商务文件的表述内容所分类,商业谈判包括除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外其他的订单获取方式。4、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太原城南项目买卖双方于2020年12月11日签署协议调减合同金额9.89万元。
5、石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石家庄市桥东污水治理工程筹建处(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系事业单位性质,现已注销,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原石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的权利义务承接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性质的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桥西污水处理厂和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桥西污水处理厂。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收入前十大项目中部分项目当期回款金额与合同结算条件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项目验收时间较晚至当期末未收到对应阶段款项,或系业主或者客户因内部审批程序等原因未及时支付相应账款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MBBR工艺包、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收入前十大项目合同签订至确认收入间隔时长一般为一年左右,因项目规模、实施方案、实施难度、客户进度要求等多种因素的不同,不同项目的间隔时长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部分项目在合同签订后少于6个月即确认收入的原因如下:
9、公司BOT项目收入确认情况
(1)怀宁PPP项目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怀宁PPP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15座、配套建设污水加压站2座(县经开区、三桥镇各1座)、污水管网180.81公里,其中,15个厂站包括怀宁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石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及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合计7,200吨/日)。
项目公司怀宁润天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成立,开始项目建设筹备工作,怀宁PPP项目各厂站于2018年7月陆续开工建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怀宁PPP项目上述各厂站的工程进度如下:
怀宁PPP项目已于2021年4月完成项目建设,于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怀宁润天已向怀宁县住建局提交商业运营申请,政府正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预计2021年年底前可进入运营期。
2)收入确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只承接实施1单PPP项目,即怀宁PPP项目。
公司作为牵头方,与博天环境组成联合体,于2017年12月28日承接怀宁PPP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怀宁润天51%的股权,合作方包括博华水务投资(中山)有限公司,持股39%,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怀宁润天作为项目业主,与博天环境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64亿元(含税);公司与博天环境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通过博天环境向怀宁PPP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金额为9,240.29万元(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博天环境向怀宁PPP项目各厂站提供产品和服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各厂站相关产品和服务已经全部通过验收并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怀宁PPP项目收入确认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怀宁PPP项目已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项目库,项目编号为34082200034773。
经2018年5月30日怀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怀宁PPP项目以“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将政府应实际支付的费用,在25年的运营期内分年度纳入怀宁县本级财政预算,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
3)怀宁PPP项目进度的具体确认方法、确认主体
怀宁PPP项目的项目进度确认主体主要为总承包方博天环境和项目监理单位,怀宁润天根据总承包方博天环境和项目监理单位确认的项目进度资料核算项目进度。
公司向怀宁PPP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销售进度的确认主体主要为客户博天环境和项目监理单位,博天环境和监理单位对各厂站按照到货、安装及验收,
分别签署到货验收单据、安装验收单据和通水验收单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总包方博天环境向怀宁PPP项目各个厂站提供产品和服务,各厂站之间相对独立,公司提供的对应产品和服务可以按各厂站明确区分,各厂站均作为独立项目分别进行核算,按各自进度经通水验收后确认收入,怀宁PPP项目的项目进度按厂站进行计量。
报告期内,各期末怀宁PPP项目实施进度(即合并报表中怀宁PPP项目总支出进度)、对博天环境销售累计确认收入进度(即设备子项目收入确认进度)的情况如下:
对博天环境销售确认收入进度根据各时点累计确认收入金额与合同金额进行测算。
怀宁PPP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金额,表中披露的口径为业主怀宁润天根据博天环境和监理单位签署确认的项目进度资料确认的各厂站投入情况,即各厂站在各期末的账面金额。截至2021年6月30日,怀宁PPP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金额(含税)及实施进度根据怀宁润天与博天环境的分厂站竣工决算金额进行统计。
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博天环境销售产品的收入确认进度,与怀宁PPP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基本匹配。2020年12月31日,对博天环境销售累计确认收入进度慢于怀宁PPP项目实施进度,主要系部分厂站正处于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阶段,待达到通水验收条件后,即可进行验收并确认收入。截至2021年6月30日,怀宁PPP项目各厂站已经完成建设,怀宁PPP项目实施进度和公司对博天环境销售累计确认收入进度均为100.00%。
怀宁PPP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金额与对博天环境销售累计确认收入的核算方法不同,导致怀宁PPP项目实施进度、对博天环境销售累计确认收入进度不一致。
怀宁PPP项目各厂站的设备购买、安装、验收等具体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各厂站从开始安装至安装完成一般需4-12个月的时间,安装完成后需1个月的时间进行性能测试或调试,设备性能达到合同约定目标后进行验收。部分厂站因配套土建管网进度较慢等原因,安装周期和验收周期有所延长。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博天环境销售累计确认收入进度慢于怀宁PPP项目实施进度,涉及未完成验收的石牌镇、凉亭乡、小市新区、小市老区、三桥镇、月山镇、洪铺镇和一体化泵站等厂站。石牌镇、凉亭乡、小市新区、小市老区、三桥镇和一体化泵站原计划于2021年年初完成验收,但由于怀宁县住建局要求于2021年4月28日前完成怀宁PPP项目建设,同时因2021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总承包方为合理调配资源,优先保证项目按期完工,上述项目验收有所延迟。
公司主要通过总包方博天环境向怀宁PPP项目各厂站提供产品和服务,各厂站之间相对独立,可明确区分,各厂站均作为独立项目分别进行成本核算,按各自进度经通水验收后确认收入。因此,公司怀宁PPP项目各厂站成本、收入确认合理,不存在收入调节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博天环境向怀宁PPP项目各个厂站提供产品和服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怀宁PPP项目各厂站相关产品和服务已经完成并通水验收,公司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分别确认对博天环境的销售收入3,023.95万元、1,466.67万元和3,629.12万元。
上述已完工的厂站均经通水验收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充分,通水验收均由公司、博天环境和监理方三方共同完成并签署验收单据,不存在公司利用子公司发包人身份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4)对博天环境确认收入与收到款项差异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怀宁PPP项目中公司各期对博天环境的销售收入确认及截至各期末从博天环境的收款情况如下:
公司从博天环境的收款进度系截至各期末收款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对博天环境确认收入与收到款项差异较大系两者核算方式不同所致。公司主要通过总包方博天环境向怀宁PPP项目各个厂站提供产品和服务,各厂站可明确区分,公司提供的对应产品和服务可以按各厂站明确区分,各厂站均作为独立项目分别进行核算,按各自进度经通水验收后确认收入;而根据公司与博天环境签订的怀宁PPP项目之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公司按照对各厂站的供货进度分阶段收取项目款项,存在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项,导致对博天环境收款进度高于对其确认收入进度。
公司与博天环境签订的怀宁PPP项目之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的具体结算信息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按照合同约定的“双方签章后,买方在收到业主方预付款后14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款的37.22%作为预付款;”结算进度,公司应确认回款金额为3,439.24万元,公司自博天环境收到怀宁PPP项目款项合计1,100.00万元,公司自博天环境收到的怀宁PPP项目款项较低主要系博天环境履行内部付款审批程序所致,相关款项于2019年3月支付后,公司从博天环境收到的款项累计为3,439.70万元,与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确认的回款金额基本一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怀宁PPP项目中向博天环境的供货进度及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确认的回款金额为6,349.54万元,公司自博天环境收到的怀宁PPP项目款项合计6,247.67万元,与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确认的回款金额基本一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怀宁PPP项目中向博天环境的供货进度及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确认的回款金额为8,568.93万元,公司自博天环境收到的怀宁PPP项目款项合计7,844.04万元,公司自博天环境收到的怀宁PPP项目款项较低主要系怀宁润天履行内部付款审批程序及银行履行贷款审批程序临近期末所致,相关款项于2021年2月支付后,公司从博天环境收到的款项累计为8,590.48万元,与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确认的回款金额基本一致。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怀宁PPP项目中向博天环境的供货进度及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按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确认的回款金额为8,976.63万元,公司自博天环境收到的怀宁PPP项目款项合计8,590.48万元,公司自博天环境收到的怀宁PPP项目款项较低主要系怀宁润天履行内部付款审批程序及银行履行贷款审批程序所致,相关款项预计于2021年下半年支付,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政策匹配。
5)怀宁PPP项目采购内容
根据公司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怀宁PPP项目的投资估算明细如下:
根据上表中投资估算可以看出,怀宁PPP项目中1.1项设备费用及对应1.2项材料费用金额合计9,240.2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1.43%。
怀宁润天作为怀宁PPP项目业主,与博天环境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设计合同》、《EPC总承包合同之设备采购合同》、《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述合同约定由博天环境向怀宁润天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64亿元,其中工程设计服务791.82万元,工程施工部分1.64亿元,设备采购部分9,240.29万元;公司与博天环境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9,240.29万元(含税),即博天环境向公司采购设备后原价向怀宁润天供货,设备采购合同金额占总项目金额的比例为31.43%。
根据公司与博天环境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之合同供货清单,设备采购合同中相关的采购内容、数量情况如下:
上述合同金额及比例与公司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投资估算明细一致,《设备采购合同》之合同供货清单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之价格清单一致,因此设备采购合同金额占总项目金额比例及定价均通过竞争性磋商程序,并经购买方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定价公允。
6)设备采购回款比例明显高于工程建造的原因
怀宁润天与博天环境签订的怀宁PPP项目之《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设计合同》、《EPC总承包合同之设备采购合同》、《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信息如下:
公司与博天环境签订的怀宁PPP项目之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与怀宁润天与博天环境签订的怀宁PPP项目之《EPC总承包合同之设备采购合同》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和怀宁润天按照上述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进行收付款。
公司从博天环境的收款进度系截至各期末收款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
截至2021年6月30日,怀宁PPP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金额(含税)及实施进度根据怀宁润天对博天环境的竣工决算金额进行统计。
由上表可以看出,2018年和2019年期末公司从博天环境收取设备款项的进度高于项目实施进度,主要系怀宁PPP项目的管网工程影响所致。怀宁PPP项目的配套管网主要用于各污水厂站污水的收集和运输,该部分工程并不影响其他部分工程施工和公司设备的供货安装,因此管网工程的施工计划相对靠后,管网工程相对慢于其他部分工程施工和设备供货进度。根据公司和博天环境联合体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合同金额为1.02亿元,剔除管网工程的影响后,公司从博天环境收取设备款项的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差异较小。
随着怀宁PPP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2020年12月31日接近项目建设尾声,项目实施进度达到92.60%,超过公司从博天环境收取设备款项的进度84.89%,公司从博天环境收取设备款项的进度较低主要系怀宁润天履行内部付款审批程序及银行履行贷款审批程序临近期末所致,相关款项于2021年2月支付后,公
司从博天环境收取设备款项的进度达到92.97%,与怀宁PPP项目的实施进度基本一致。截至2021年6月30日,怀宁PPP项目各厂站已经完成建设,怀宁PPP项目实施进度和公司对博天环境销售累计确认收入进度均为100.00%。
7)怀宁PPP项目资金来源
经购买方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怀宁PPP项目总投资为2.94亿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经投入2.55亿元,未来计划投入的资金金额为0.39亿元(根据合同约定的完工进度和预计投资额测算,未考虑付款进度与质保金的影响)。
根据公司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怀宁PPP项目投入的自有资金不低于工程投资额的30%,即不低于8,797.04万元,剩余20,602.13万元为债务资金。项目公司怀宁润天注册资本为8,819.75万元,股东实缴出资8,819.75万元。除项目公司股东投入的上述自有资金外,怀宁PPP项目其余资金主要来源于项目借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怀宁PPP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借款情况如下:
2019年9月,怀宁润天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总额为2亿元的长期借款合同,专项用于怀宁县经开区及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借款期限204个月,自2022年起至2036年分期偿还本金,分季度结息;具体抵押担保条件为:PPP运营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合作方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9%的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未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支取贷款16,100.00万元,尚余3,900.00万元额度可根据需要支取,怀宁PPP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可靠。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怀宁PPP项目借款均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归还,不存在逾期情形。公司在怀宁润天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总额为2亿元的长期借款中需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该长期借款主要通过怀宁润天在运营期取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运维费等运营收入进行偿还,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实际支付的费用,已纳入怀宁县本级财政预算,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较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8)《设备采购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允许修改定价的原因
怀宁润天与博天环境于2018年6月15日签订《EPC总承包合同之设备采购合同》,双方于2018年8月31日签订《EPC总承包合同之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一》对前述合同条款进行修订。
《EPC总承包合同之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9,240.29万元,系根据履行招投标程序提交的投资估算文件的设备和材料费用确定的暂定额,合同签订时项目施工图纸尚未出具,项目实施所需设备和材料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的施工图纸进行修订,最终设备和材料以项目施工(竣工)图纸和经最终政府审计确认的设备清单为准,最终合同金额以政府审计确认的价格为准。
由于原合同关于合同金额的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经合同双方友好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9)已完工厂站实际供货与原设备清单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博天环境向怀宁PPP项目各厂站供货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上述各厂站的合同供货清单与实际供货的主要差异情况
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各厂站的实际供货与原设备清单存在少量差异,主要差异集中在因设计施工图纸变动取消部分高压电气设备、生态处理单元、周界入侵报警及门禁系统、柴油发电机,增加MC沉淀池+转盘滤池等。
总体来看,公司在怀宁PPP项目中实际供货的设备、材料均依据合同约定以及施工图纸的要求,各厂站的主要工艺设备与原设备清单无较大差异,满足合同及施工图约定的性能参数要求,项目总包单位博天环境在项目验收时已明确所供货设备符合合同及施工图要求。
10)博天环境向其他供应商、施工单位或分包商(如有)的付款方式
为保证怀宁PPP项目的顺利实施,防止博天环境的银行账户因诉讼、仲裁等事项被临时冻结影响款项支付,从2020年3月起,博天环境授权怀宁润天将怀宁PPP项目款项直接支付到在项目中实际提供建筑施工、设备供货、设计服务的供应商单位。
2020年3月24日博天环境向中国银行怀宁支行发出授权书,授权中国银行怀宁支行将怀宁润天支付给博天环境的款项2,000.00万元直接支付到在项目中提供建筑施工、设备供货、设计服务的供应商单位。
2020年7月28日博天环境向中国银行怀宁支行发出授权书,授权其将怀宁润天支付给博天环境的款项共计2,882.00万元直接支付给在项目中提供建筑施工、设备供货的供应商单位。
2020年9月4日,博天环境向怀宁润天出具《情况说明》,为保证怀宁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双方EPC总承包合同完全履行完毕之前或项目工程资金银行账户冻结等问题解决之前,博天环境将继续通过委托怀宁润天(含委托怀宁润天的融资借款银行)直接向第三方支付合同款项。作为怀宁PPP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方,博天环境将全力配合怀宁润天完成项目建设。
2021年1月25日博天环境向中国银行怀宁支行发出授权书,授权其将怀宁润天支付给博天环境的款项共计5,457.16万元直接支付到在项目中提供建筑施工、设备供货、设计服务的供应商单位。
报告期内,怀宁润天对博天环境支付怀宁PPP项目款项情况如下:
公司作为设备提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收取设备销售款。2018年和2019年,博天环境向公司支付销售款分别为1,100.00万元和5,147.67万元,从2020年3月起,博天环境向公司支付销售款均系怀宁润天受托向公司支付,2020年和2021年1-6月支付销售款分别为1,596.37万元和746.4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设备销售款合计为8,590.48万元,占怀宁润天支付的项目款项总额的39.26%。
博天环境向其他供应商、施工单位或分包商的付款采用与公司相同的方式,由怀宁润天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委托支付方式可以有效预防由于博天环境自身原因导致公司销售款不能收回的风险。怀宁润天在2020年、2021年1-6月向博天环境直接支付的款项系博天环境为怀宁PPP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及工程施工的进度款项。
报告期公司对博天环境的销售款大部分已收回,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博天环境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为919.14万元,其中逾期款为643.06万元,博天环境剩余欠款较小。
综上所述,从2020年3月起,公司应收博天环境的销售款均系怀宁润天直接代为支付,博天环境向其他供应商、施工单位或分包商的付款采用与公司相同的方式,委托支付方式可以有效预防由于博天环境自身原因导致公司销售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2)青岛港公寓BOT项目情况
青岛港公寓BOT项目实施内容为青岛港公寓配套污水处理模块工程(总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包括污水处理模块厂内污水处理工艺、土建工程、管道工程、设备配套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仪表及自控工程、厂区内给排水工程、消防、道路等厂区红线以内的所有内容。
项目公司青岛港思联合水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成立,开始项目建设筹备工作,并于当年4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验收。由于特许经营权协议尚未签署,在完成主体验收后,项目公司放缓施工进度。
经过多轮谈判,青岛港公寓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项目于2020年恢复施工,但受新冠疫情、项目土地证办理进度、施工许可证办理进度等影响,并经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同意,青岛港公寓BOT项目性能测试时间延后至2021年12月,并择机向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申请进入商业运营。
公司通过项目总包方青岛宇鑫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青岛港公寓BOT项目提供MBBR工艺包、一体化设备等产品和服务,双方签订《设备采购承包合同》和《专业专项工程分包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453.35万元(含税)和84.55万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青岛港公寓BOT项目未完成验收,公司尚未确认收入。
10、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口径)的销售情况
(1)北京首创2017年、2018年未进入前五大客户但2019年成为第一大客户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口径)的销售情况如下:(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口径)的销售毛利率已申请豁免)
2018年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无项目收入确认,2019年公司确认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收入5,405.61万元,并使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2019年第一大客户,2020年公司确认对北京首创股份项目收入795.58万元,主要系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项目制的形式开展,在项目完成后受公司产品耐冲击性强、使用寿命长的特点以及客户关于项目方案设计等因素影响,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存在一定的阶段性特征,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变动较大。
自2013年开始合作以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在应用MBBR工艺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提量改造业务方面与公司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至2015年,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当期实现营业收入4,475.89万元。2018年,公司未收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应用MBBR工艺进行提标改造的相关项目招标信息,2019年对其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中标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太原城南项目。该项目施工期间正值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在山西太原举行,根据太原市城乡管理局有关通知要求,太原城南项目必须在不停产情况下实施提效改造工程,受不停产要求的制约,成熟稳定的工艺选择十分有限,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最终选择公司作为该项目不停产实施方案的供应商,2019年该项目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3,567.19万元,导致2019年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的收入大幅增长,并使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大客户。
(2)对北京首创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口径)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一般约定总合同价款的5%至1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收取。2018年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2015年和2016年项目完成验收后留存的项目质保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177.12万元,2020年回款2,170.8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为3,895.40万元,2021年1-6月回款1,113.1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资产余额1,900.9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828.16万元,合计2,729.06万元,主要系项目质保金和庆阳市(西峰)东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应收款,其中太原城南项目未回款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在该项目中应用不停水改造工艺而约定了总合同价款的40%作为项目质保金所致,庆阳市(西峰)东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未回款比例较高主要系该项目在2020年12月验收,除质保金外尚有合同金额30%的验收款尚未支付。
总体而言,公司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剩余应收款项主要为项目质保金。
(3)对北京首创相关项目自合同签订至收入确认的时长
报告期内,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实施时长与项目规模、实施方案、实施难度、客户进度要求等多种因素有关,各期主要项目实施至验收时长主要集中在半年至一年,不同项目的实施至验收时长存在一定的差异。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太原城南项目合同签订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长相对较短系应客户要求的实施工期较短,同时因全国青年运动会召开需要,项目实施期间污水处理厂不得停水停产,公司因此采用不停水改造工艺,集中资源委托多个配套工序厂商同时对4个生化池进行改造,最终在2019年11月30日完成项目施工;临猗二污项目和庆阳市(西峰)东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长相对较短系该项目工期较紧,公司提前进场进行施工,并采用水下安装镶嵌技术,施工期间不停水,施工周期较短。
综上所述,虽然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自合同签订至收入确认的间隔时长与其他客户存在一定差异,但与相关项目规模、实施方案、实施难度、客户进度要求等因素不同有关,具有合理性。
11、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的客户名称、交易金额及占当期收入比例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使用周期长和可靠性要求高等特征,市场需求受投资拉动和工艺选择的影响较大,而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作为污水处理设备,具有容积负荷高、耐冲击性强、操作方便、维护简单和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因此,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实施完毕后短时间内一般无需进行持续大规模投入,造成公司在短时间内难以与客户进行持续合作,各期主要客户变动较大。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均发生交易的客户名称、交易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各期均发生交易的客户交易金额及占比存在一定波动,且存在一定比例来自新增客户的营业收入,主要系公司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项目实施完毕后短时间内一般无需进行持续大规模投入,造成公司在短时间内难以与客户进行持续合作,各期主要客户变动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各地的市政、城建等业主单位以及大中型环保工程承包商等。
各地的市政、城建等业主单位一般都有明显的属地属性,其业务局限于当地市场,难以形成跨区域的经营实体。业主单位相关项目实施完毕后,同一项目的采购周期较长,公司需要不断开拓市场承接新项目以保障公司收入的增长。公司与各地的市政、城建等业主单位针对具体项目的合作完成后,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社会效应,虽然其再次采购MBBR工艺包的周期较长,但基于前期项目合作的良好基础和设备使用的良好体验,当遇到类似业务需求时,一般会选择与公司继续合作。
因此,公司与各市政、城建等业主单位客户的业务关系良好,虽然其再次采购MBBR工艺包的周期较长,但对于公司打开地区市场,具有较好的示范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对大中型环保工程承包商类客户的开发和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展与大中型环保工程承包商的合作。这一类客户业务范围一般遍布国内多个省份或多个水务企业/排水公司,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地开展项目合作,业务连续性较强,例如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其存在较多业务合作,这一类客户稳定性相对较强。
公司这一情形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为保证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不断挖掘老客户不同项目以及原有项目的持续提标提量改造的业务机会,同时也积极开发新客户,特别是大中型环保承包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市场口碑的树立,公司的客户稳定性将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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