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20-07-17 监管问询: 2020-07-17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8-09-21 资产出售: 拟出让卫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8.06%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融基”、“公司”)目前持有卫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鼎租赁”)245,000,000元的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68.06%。随着经济形势下行,卫鼎租赁过去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客户的经营风险增大,业务转型势在必行。卫鼎租赁拟探索新的客户类型和业务模式,如黄金珠宝供应链金融模式等,但上述转型探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规避风险,公司拟将持有的卫鼎租赁68.06%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洛阳金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集团”)。本次拟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卫鼎租赁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371,548,011.08元为参考依据,确定转让价款为252,875,576.34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卫鼎租赁股权。
2018-04-13 资产出售: 拟出让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35%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融基”、“公司”)持有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融基担保”)645,000,000股,占其注册资本的64.5%。为适应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鑫融基担保15%和2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河南建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控股”)和上海旗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旗联”)。   本次拟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以鑫融基担保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126,540.35万元为参考依据,经公司分别与建业控股、上海旗联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款分别为18,981.05万元和25,308.07万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5-31至2022-05-31
担 保 方:正邦国际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年永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7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6-04至2022-05-18
担 保 方:洛阳金鑫集团有限公司,年永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洛阳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4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1-09至2022-11-08
担 保 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5-31至2022-05-31
担 保 方:正邦国际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年永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7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6-04至2022-05-18
担 保 方:洛阳金鑫集团有限公司,年永安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4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1-09至2022-11-08
担 保 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12-01至2019-12-31
担 保 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7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6-14至2022-05-18
担 保 方:洛阳金鑫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12-01至2019-12-31
担 保 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7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5-24至2019-05-24
担 保 方:洛阳金鑫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8-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年永安,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飞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6.1条、第6.2条、第6.3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的规定:给予鑫融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时任董事长年永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飞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