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18-11-09 股权转让: 张立新拟转让公司41.33%股权给中山北大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8年1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北大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增持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17,320,000股股份,拥有权益比例从10.98%变为52.31%。股权转让后中山北大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2.31%。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5-26至2016-05-26
担 保 方:张立新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8-30至2021-08-29
担 保 方:张立新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12-31至2016-03-31
担 保 方:张立新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3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8-25至2017-02-25
担 保 方:张立新,张凯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1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5-27至2016-05-27
担 保 方:刘冬伏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4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1-29至2019-05-28
担 保 方:张立新,张凯平,刘冬伏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1 担保金额:126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10-10至2017-10-09
担 保 方:张立新,广西钦州市润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张凯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9-01至2017-09-30
担 保 方:张立新,张凯平,广西钦州市润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3 担保金额:58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4-11至2017-04-11
担 保 方:张立新,张凯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0-08-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谢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殷姿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谢齐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殷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08-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9-09-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9-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张凯平,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殷姿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挂牌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18-01-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张立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六条第十五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ST润港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对ST润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张立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9-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凯平,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殷姿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张凯平、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殷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6-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