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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6-04-18 交易金额:86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宜春市温和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九方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1、2015年9月25日,公司、彭华、温柳云与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宜春市温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15年9月25日—2016年9月24日。 2、2015年7月23日,公司、江西伏沃特蓄电池有限公司、江西九方贸易有限公司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支行办理联保授信720万元,其中公司360万元,江西伏沃特蓄电池有限公司180万元,江西九方贸易有限公司180万元。公司、江西九方贸易有限公司、江西伏沃特蓄电池有限公司组成联保共同体,联保共同体中每个成员申请授信,由其他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效期至联保共同体所有成员授信本息结清日。公司为江西九方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180万元。 20160418: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6-04-18 交易金额:341.7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桂贤友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15年8月12日,本公司与桂贤友于公司会议室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341.7万元。 2015年1月21日、2月15日及3月2日,公司董事、总经理桂贤友因个人原因向公司分别借用资金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同时借支备用金1.2万元,以上共计41.7万元,以上款项已于2015年6月30日归还完毕。 2015年8月12日及8月18日,公司董事、总经理桂贤友因个人原因分别借用公司资金200万元、100万元,共计300万元。2015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桂贤友还款100万元。 以上借款均已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按10%的年化利率计息。公司董事、总经理桂贤友承诺在2015年12月30日前清偿所欠公司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未来不再借用公司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华承诺将督促桂贤友在2015年12月30日前偿还全部欠款,如出现桂贤友不能如期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彭华将代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60418: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