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22-11-02 股东减持: 刘丹青于2022.11.01累计减持26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3.06% 详细内容 
刘丹青 于2022.11.01 大幅减持26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3.06%

2022-11-02 股东增持: 汪东、刘丹怡于2022.11.01累计增持49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24.39% 详细内容 
汪东 于2022.11.01 大幅增持20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9.86%

刘丹怡 于2022.11.01 大幅增持29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4.54%

2022-10-31 股东增持:
2022-10-27 股东减持: 孙滔、张存勇于2022.10.26至2022.10.27期间累计减持193.9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9.56% 详细内容 
张存勇 于2022.10.27 大幅减持16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7.88%

张存勇 于2022.10.27 减持300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015%

孙滔 于2022.10.26 大幅减持3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48%

孙滔 于2022.10.26 减持3.9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19%

2022-10-24 股东减持: 张存勇于2022.10.21累计减持73.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3.62% 详细内容 
张存勇 于2022.10.21 减持1.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7%

张存勇 于2022.10.21 大幅减持72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3.55%

2020-07-10 监管问询: 2020-07-10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09-24 监管问询: 2019-09-24收到半年报问询函
2019-06-21 监管问询: 2019-06-21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644.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8-09至2021-08-09
担 保 方:孙滔,刘丹怡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644.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8-09至2021-08-09
担 保 方:孙滔,刘丹怡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644.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8-09至2021-08-09
担 保 方:孙滔,刘丹怡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644.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8-09至2021-08-09
担 保 方:孙滔,刘丹怡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7-31至2019-07-31
担 保 方:孙滔,刘丹怡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7-31至2019-07-31
担 保 方:孙滔,刘丹怡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7-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第一大股东张存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张存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1-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孙滔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孙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2-01-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信披事务负责人张存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张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08-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张存勇,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克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广东盈嘉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张存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陈克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8-08-31 处罚金额:27.21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公司应补缴增值税508,546.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598.29元、教育费附加15,256.41元、地方教育附加10,170.94元。(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已构成偷税。(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九条、《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的规定,公司需缴2017年1月增值税508,546.99元。(3)根据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追缴公司2017年1月增值税508,546.99元为计税依据,按7%税率计算,对公司追缴2017年1月城市维护建设税35,598.29元。(4)根据2011年修订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追缴公司2017年1月增值税508,546.99元为计税依据,按3%费率计算,对公司追缴2017年1月教育费附加15,256.41元。(5)根据《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粤财综【2011】58号)和《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追缴公司2017年1月增值税508,546.99元为计税依据,按2%费率计算,对公司追缴2017年1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0,170.94元。(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508,546.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598.29元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偷税行为造成少缴的增值税税款508,546.99元、少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5,598.29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72,072.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