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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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7 | 增发A股 | 2018-06-13 | 883.33万 | - | - | - |
| 2017-02-17 | 增发A股 | 2017-02-23 | 789.00万 | - | - | - |
| 2016-01-27 | 增发A股 | 2016-02-01 | 1815.00万 | - | - | - |
| 2015-10-21 | 增发A股 | 2015-10-26 | 2895.00万 | - | - | - |
| 2015-06-26 | 增发A股 | 2015-06-29 | 5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3-07-27 | 交易金额:459.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常州市三泉食品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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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袁祖培 | ||
| 交易概述: 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东农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袁祖培持有的常州市三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泉食品”)5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总对价为459万元,公司拟向袁祖培发行306万股股票,购买袁祖培持有三泉食品5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泉食品成为京东农业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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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7-2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袁祖培 | 交易方式:资产转让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6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常州市三泉食品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于2016年取得了常州市三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泉食品)51%的股权,因能够对三泉食品实施控制,历年都将控股子公司三泉食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2016年收购三泉食品后,公司未向三泉食品派遣管理人员及团队,仍由三泉食品股东、总经理袁祖培及三泉食品原经营团队经营管理。近年来,公司发展理念由农业逐步转为养老,而三泉食品经营管理团队及股东也认为被公司收购后未能实现正向收益。公司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三泉食品经营团队不予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进入现场审计程序,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没有在规定时间披露。为此,公司决定撤回对三泉食品的投资。 20230727:本次对子公司常州三泉食品有限公司的撤资已于2023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对子公司常州三泉食品有限公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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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5-19 |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苏菜根香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菜根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苏菜根香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菜根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发生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200.0000万元。 202205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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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26 | 原始质押股数:46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16至 2019-01-12 |
| 出质人:周泽清 | ||
| 质权人:常州市金坛上清茅山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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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周泽清质押4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5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6,2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1月12日止(实际以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公司股东周永芳质押8,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4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1月12日止(实际以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股东周泽清、周永芳的质押股份均用于公司贷款担保,质押权人为常州市金坛上清茅山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并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借款给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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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07 | 本次解押股数:46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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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8年12月27日,质押权人常州市金坛上清茅山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其中,周泽清本次解除质押的46,300,000股中,36,2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周永芳本次解除质押的8,700,000股中,7,4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日均为2018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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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26 | 原始质押股数:8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16至 2019-01-12 |
| 出质人:周永芳 | ||
| 质权人:常州市金坛上清茅山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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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周泽清质押4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5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6,2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1月12日止(实际以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公司股东周永芳质押8,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4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1月12日止(实际以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股东周泽清、周永芳的质押股份均用于公司贷款担保,质押权人为常州市金坛上清茅山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并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借款给江苏京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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