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精品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

  • 产品类型:

    电视剧销售

  • 产品名称:

    电视剧销售

  • 经营范围:

    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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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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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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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41.5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9.76%
  • 天津天视翔融传媒有限公司
  • 山西广播电视台
  • 吉林广播电视台
  • 湖南电视剧传媒有限公司
  • 甘肃广电卫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天津天视翔融传媒有限公司
182.64万 24.72%
山西广播电视台
85.24万 11.54%
吉林广播电视台
62.61万 8.47%
湖南电视剧传媒有限公司
57.33万 7.76%
甘肃广电卫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53.77万 7.2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28.9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7.39%
  • 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 甘肃广电卫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厦门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602.80万 70.82%
甘肃广电卫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91.71万 10.77%
厦门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60.08万 7.06%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83万 5.97%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3.54万 2.7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32.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7.63%
  • 湖南电视剧传媒有限公司
  • 天津广播电视台
  •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广播电视台
  • 湖南公共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湖南电视剧传媒有限公司
35.94万 21.06%
天津广播电视台
27.38万 16.04%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5.97万 15.22%
河北广播电视台
21.81万 12.78%
湖南公共传媒有限公司
21.39万 12.5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586.1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8.39%
  • 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
  • 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
  • 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九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
2830.19万 60.72%
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55.19万 24.78%
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
433.96万 9.31%
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29.15万 2.77%
杭州九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7.61万 0.8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305.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3.61%
  • 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九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608.49万 65.31%
杭州九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05.68万 12.41%
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19.68万 8.92%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3.77万 4.21%
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67.92万 2.7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84.6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9.35%
  • 上海亦友文化传媒工作室
  • 北京农业生态工程试验基地
  • 北京佟悦名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图音宏技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光禾源信(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亦友文化传媒工作室
266.89万 11.44%
北京农业生态工程试验基地
180.00万 7.72%
北京佟悦名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2.88万 4.41%
北京图音宏技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5.00万 3.64%
光禾源信(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9.89万 2.14%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影视行业资深的优质内容提供商,专注于精品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致力于不断打造真正有文化影响力的作品,在国内影视剧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公司坚持精品化战略,构建更为完善的产业蓝图,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汇聚了业内顶尖的编导和创作人才,依托扎实的剧本优势,凭借一流的策划、管理、经营运作人才和资深制作人、编剧、导演、演员等丰富的人力资源、广泛的平台资源、多元的营销网络,形成了健康可持续的产销系统;公司基于精品电视剧产生的流量效应积极延伸衍生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公司客户主要包括电视台、广告公司、代理发行公司...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影视行业资深的优质内容提供商,专注于精品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致力于不断打造真正有文化影响力的作品,在国内影视剧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公司坚持精品化战略,构建更为完善的产业蓝图,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汇聚了业内顶尖的编导和创作人才,依托扎实的剧本优势,凭借一流的策划、管理、经营运作人才和资深制作人、编剧、导演、演员等丰富的人力资源、广泛的平台资源、多元的营销网络,形成了健康可持续的产销系统;公司基于精品电视剧产生的流量效应积极延伸衍生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公司客户主要包括电视台、广告公司、代理发行公司、网络平台、影视公司及衍生品合作机构等,公司通过版权、内容营销、广告收入、付费分成、衍生品授权等方式获取收益,电视剧版权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后至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的风险
我国影视制作市场竞争激烈,影视制作领域已经趋于饱和,行业各制作公司为了抢占行业资源,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推出高质量的影视作品,建立的良好市场形象和品牌效应,从而在市场竞争取得优势地位,为此公司将加大创作力度,不断发掘打磨精品剧目,稳定既有客户,增加市场营销力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政策监管风险
2018年10月2日广电总局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要加强对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的整顿力度,组织各地区税务机关督促影视公司、明星工作室、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进行16年以来申报纳税的自查自纠工作,税收政策收紧或将对2019年及其后的影视产量造成进一步冲击,影视公司业绩将有受到政策波动的风险。应对措施:未来公司将时刻关注政策动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范从业人员行业行为。
3、作品适销性风险
影视剧作为一种大众文化消费,与日常的物质消费不同,没有一般物质产品的有形判断标准,对作品的好坏判断主要基于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独立判断,而且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判断标准会随社会文化环境变化而变化,并具备很强的一次性特征。影视剧的创作者只有取得与多数消费者一致的主观判断,影视剧才能获得广大消费者喜爱,才能取得良好的票房或收视率,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果题材选择不当、推出时机不佳甚至主创人员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等因素影响时,影视剧产品的票房或收视率可能会受到严重的打击,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尽量扩大影视题材的来源,建立并完善题材、剧本和剧组人员筛选体系,利用公司团队的从业经验,提高影视剧的适销性。
4、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为59.76%,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对公司议价能力有一定的影响,且如果部分前五大客户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会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积极与各大播放平台、地方电视台建立紧密联系,降低客户集中度,随着客户范围的增多将有效减少风险。
5、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公司影视作品的核心是知识产权,无论是与公司联合摄制的制作单位,还是向本公司提供素材的相关方以及本公司聘用的编剧、导演、摄制、作词、作曲等人员,都会与公司存在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问题。尽管公司在从事影视业务以来,很少发生针对公司知识产权而提起的诉讼,存在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定期检索知识产权的归属,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授权许可,收到侵权通知后及时停止使用并保留证据,积极应诉处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