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致激光

i问董秘
企业号

832861

近期重要事件

2026-03-25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6-03-25披露《2025年年报》
2026-02-03 发布公告:
2025-12-31 发布公告: 《奇致激光:副总经理辞任公告》
2025-12-25 发布公告:
2025-12-2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暨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025-12-09 发布公告:
2025-12-01 发布公告:
2025-11-2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取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拟与新氧科技重新签订2025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5-08-2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16元,净利润943.1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5.59%
2025-08-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6-26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04-29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2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5-03-2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55元,净利润3319.04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8.81%
2025-03-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3-28 参控公司: 参控凯睿特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3500%,参控关系为其他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山西天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7.5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武汉好维来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海南迈威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奇致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湖北省好维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2-14 大宗交易:
2025-02-12 复牌提示: 2023-09-07因“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停牌,停牌期限:自2023-09-07起暂停转让,复牌日期:2025-02-12 09:30:00
2018-08-16 资产收购: 拟受让商标注册证号“2016979”的“IPL”商标,商标注册证号“2016978”的“皇后光子”商标,商标注册证号“3413022”的“皇后光子”,商标注册证号“3413021”的“皇后光子” 商标,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公司拟购买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商标4项,分别为商标注册证号“2016979”的“IPL”商标、商标注册证号“2016978”的“皇后光子”商标、商标注册证号“3413022”的“皇后光子”、商标注册证号“3413021”的“皇后光子”商标。   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700.00元,结算方式为办理完成商标权过户后5日内支付相应转让费,合同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8-03-05 处罚金额:2.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处理人: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市食药监局认为,公司生产的上述半导体激光脱毛仪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生产(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鉴于公司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认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市食药监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准许公司将查封产品严格按照批准的注册标准返工生产,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销售。并给予公司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公告日期:2018-01-29 处罚金额:1.5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的规定,区食药监局决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公司予以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5,000元。

公告日期:2017-03-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董事长彭国红,董事会秘书谈艳,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司特此提出警示如下:你司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特此告诫你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彭国红、董事会秘书谈艳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彭国红、董事会秘书谈艳于2017年3月15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司接受自律监管谈话,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向我司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措施和行为保证。

公告日期:2016-09-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