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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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7 | 增发A股 | 2016-11-22 | 4.28亿 | - | - | - |
| 2016-07-12 | 增发A股 | 2016-07-15 | 1.76亿 | - | - | - |
| 公告日期:2016-11-16 | 交易金额:262.71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杭州如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2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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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沈超 | ||
| 卖方:王翌 | ||
| 交易概述: 股东王翌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020,833股转让给沈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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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8-05 | 交易金额:4328.8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杭州如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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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宁波昆仑点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 卖方:张妤 |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张妤向宁波昆仑点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克里爱流通股合计1,400,000股,占克里爱总股本的5%,系股东各自意愿行为,出让方自愿出让公司股份,受让方自愿受让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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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9-13 | 交易金额:196.1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王翌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期向王翌借款10万元人民币,同时向其归还借款1,860,969.26元,截至期末借款已归还。该关联交易系原实际控制人为解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提供给公司的帮助,资金拆借0利率,对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6091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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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5-10 | 交易金额:75.9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王翌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5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王翌拆入资金,根据约定不需支付资金使用费,资金拆借758,978.46元 201605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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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15 | 原始质押股数:4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4至 2018-01-23 |
| 出质人:王翌 | ||
| 质权人:沈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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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王翌质押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6.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8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月24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担保质押股东应承担的相关义务的履行,质押权人为沈超,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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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16 | 本次解押股数:202.0833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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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王翌于2016年11月16日将质押给沈超的202.0833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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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15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4至 2018-01-23 |
| 出质人:马懿德 | ||
| 质权人:沈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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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马懿德质押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月24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担保质押股东应承担的相关义务的履行,质押权人为沈超,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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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3-18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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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3月17日,苏州克里爱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马懿德通知,马懿德于2016年2月4日质押给沈超15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已经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6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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