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7-09-12 | 增发A股 | 2017-09-15 | 2.00亿 | - | - | - |
| 2016-06-02 | 增发A股 | 2016-06-07 | 3391.20万 | - | - | - |
| 2015-07-17 | 增发A股 | 2015-07-30 | 98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4-0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79.9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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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交易概述: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望变电气”)与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长威基金”)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于2023年11月22日签署《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意向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收购协议”),拟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收购其分别持有的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或“标的公司”)54.97%股份及25%股份(以下合称“标的股份”),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签署的股份收购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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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9-20 | 交易金额:480.49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黔南望江变压器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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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黔南都能开发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望变电气”)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黔南都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南都能”)持有的望变电气控股子公司黔南望江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南望江”或“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前述收购完成后,望变电气持有黔南望江100%股权,黔南都能不再持有黔南望江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收购价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为480.4920万元。本次交易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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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其他 | 1 | 227.56万 | 1668.74万 | -- | |
| 合计 | 1 | 227.56万 | 1668.74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交通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5-12-11 | 交易金额:1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四川明珠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南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望变万家(贵州)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四川明珠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9500.0000万元。 20250305: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500万元。 20251211: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截止2025.9.30)(未经审计)3,804.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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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11 | 交易金额:7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四川明珠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购买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6年度与四川明珠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服务日常关联交易7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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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17 | 原始质押股数:1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6至 -- |
| 出质人:杨秦 | ||
| 质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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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杨秦质押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以上股东的质押期限为2016年6月6日至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如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质押担保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最后一期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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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17 | 原始质押股数:3959.51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6至 -- |
| 出质人:秦惠兰 | ||
| 质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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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秦惠兰质押39,5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3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6,396,73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198,366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以上股东的质押期限为2016年6月6日至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如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质押担保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最后一期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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